京華城案典型的政治辦案,210萬圖利罪是最後才加上去的,大家329上凱道討公道

A辣愛怕跑 wrote:
覺得一審司法判決不公
應該努力拚二審翻盤
怎麼會是 聚集凱道 ?
好 聚集凱道 也沒關係
那應該是 對 一審法官 嗆聲 才對
怎麼會是 對 賴清德 嗆聲 呢?
民眾堂 整個 邏輯 完全都 不通


司法案件司法處理,政治案件政治處理,不然鄭南榕何必自焚明志?
其實邏輯很清楚
鄭南榕的理念是正確的
但行為我不認同
他應該繼續苟且偷生 將來伺機而動
像勾踐復國那樣
我個人是支持 國名國號正名為台灣國
這才是真正台灣人的志氣與驕傲
使用 與 對岸 敵我不分 讓台灣毫無地位 全世界99.9%國家不承認的 ROC支那民國
就是錯誤的東西
但絕大多數台灣人 都只顧賺錢 沒有台灣人奮起獨立的意識
這是全體台灣人的悲哀
但即使這樣 並不表示 ROC支那民國 是個合理的東東
浴乎沂
可惜了,你應該告訴民進黨高層這一點,別再宣揚鄭南榕的錯誤行為帶壞社會
A辣愛怕跑
民進黨本來就沒有尊崇鄭南榕~有的話早就宣布台灣獨立了
大馬1251 wrote:
高雄市訂定《都市計劃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24條規定「都市更新地區」和「非都市更新地區」的容積獎勵。

※※中央授權直轄市或內政部對容積率(包含容積獎勵)規定
也就是說,台北市有權在細部計畫中「規定」容積率,包括容積獎勵。

台北市的標準是參照《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10條、第11條、第12條、第13條。
該獎勵標準是內政部訂定的耶
原來是內政部貪汙圖利
87鳥就是87鳥

原來這就是wwwwww的水準~

高雄有在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把容積獎勵寫進去,因此可以依法行政給予容積獎勵。

回過頭看一下台北市的規定,
台北市的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哪一條提到容積獎勵?
台北市的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哪一條提到可以參照都市更新的容積獎勵?
去看看葉慶元的解釋啦,他應該不是賴清德的人......

wwwwww該不會以為只要法規裡有出現細部計畫,就可以借來用吧?
真的是可憐又可悲~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