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ud1025 wrote:
退一萬步講
幾個樓梯...(恕刪)

這邊一堆高手說公務員要自己核對1000多張圖 有圖說不符沒找到還要負責才是超不符合比例原則
大巨蛋少說300億的案子叫月領五~六萬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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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樓瞜
瑞士刀達人虐的老莫嫑嫑der..
希望這樓能撐到7/8號
我想看偉大的157市長到底有沒有種拆蛋!

我賭一百元他沒種拆拉!

takeone4345 wrote:
這邊一堆高手說公務...(恕刪)


300億的工程給5~6萬的公務員審

是遠雄的錯還是局長的錯

不說300億

建管處的承辦是分區的

每個承辦的案子加起來也不少

你有看過跑件的幫承辦蓋章的嗎

其實可以待建管處的都有一套
takeone4345 wrote:
這邊一堆高手說公務...(恕刪)



好高喔...........100樓耶~~

簽到一下。樓下繼續。
中場休兵一下,看來遠雄是不就範,市府也吞部下,接下來大概要論戰,解約結算的金額吧!
太好了

終於要結束了

市府不再寬嚴

若是9/8日改善完成期限到期後,若遠雄仍未完成改善作為

北市府將立即啟動解決方案,盡速解決大巨蛋爭議。

感覺哪裡怪怪的?

是不是說,以前都沒有要解決的意思?

royfu83 wrote:
林局長可能畢竟是政務官,樓梯被問倒有點遜掉了...(恕刪)


撇開政務官的身分不談,林局長不是還有一個身分是建築師嗎?~

takeone4345 wrote:
如果你說的是對的我...(恕刪)


就等唄~

法官判不判承辦有罪,跟你硬是要補一個別人沒說過的東西來說別人說過,這兩者之間有啥關係還真是看不出來~

Shuuta wrote:
撇開政務官的身分不...(恕刪)


林洲民是建築師喔,但是沒有台灣的建築師牌照,他是美國的註冊建築師....
但因為台灣的建築師營業無牌照沒有罰則,只是不能簽証而已,所以他有成立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簽証由公司裏面的其他建築師簽証....

takeone4345 wrote:
這邊一堆高手說公務...(恕刪)


不然叫局長來審…不過局長領個10幾20萬來審300億的好像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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