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之我見(歡迎正反意見討論,在下一定奉陪)

風無 wrote:
看完你的回文 說實話...(恕刪)


1.既然還在審理中,那表示案情未定,那憑什麼認定軍方關係人有謀害洪仲丘之意圖!?
很早之前,只光憑媒體報導,就要這邊抗議,那邊抗議;要這個下台,要那個下台;要這個修一修,要那個廢一廢....請問,你們當時手上有證據來證明你們的認定是對的嗎?是否有未審先判之虞!?

你的邏輯才奇怪,就是有你們指證歷歷,穿鑿附會(請耙文),所以我們才會起而辯論...請不要倒果為因.


2.你要我提供什麼看法?
到是我提的問題,你的看法在哪裡?
你為什麼認定法官的判決會傾向你這一派的人的言論呢?

3.請問,是不是只要有人死掉了,就算是謀殺案?
是 或 不是?
這絕對不是我的錯誤,這是我刻意擬定的厲害問題,至今任何一位挺洪家批判軍方的人,沒有人敢"正面"回答.

4.指責方 責難方 被追訴者...誰說這一定要用在法庭上?
任何時候,任何地點,只要你想指控對方有罪的話,你就要先主動提出證據.

5.你們最不爽的是...是想把自己的認定說出來,希望人家認同,又不希望被辯駁...結果遇上我這個會辯的人,結果很多嘴砲筆戰技巧都被我擋下來,既不能反問,也不能擅自認定....所以不爽到極點吧!?

我之前就跟wndforce講過,你要是自high自爽就算了,可是一但你想要在公開的地方和人家辯論筆戰的話,終究要提出證據來證明你自己的言論是對的!否則...即便你有言論自由,但能跟別人說:"我有說話自由喔!所以我說的話都是對的,你們都要認同我說的內容!"嗎?那不是裝肖嘛....

而且我的問題,都是打問號...你連這些問號都不想回答,那等於你們在洪案已無辯論能力了!
只想假定他們都有罪的情況下(而且是你們期望而認定的罪),去順推後面的事情,希望別人也跟你們一樣站在同一陣線,也要反軍方反政府...真是笑話!

最後,軍方關係人在被宣判之前,都享有法律所賦予的權利...這你不能漠視.
相關人等,在未被法官判決有罪之前,都享有被推定為無罪之權利!此為無罪推定原則!
所以我在法律要求之下,可以堂而皇之的認為他們沒有陰謀致死洪仲丘....這樣你有問題嗎!?
反倒是你,你憑那一點,哪一項證據來支持你的言論!?哈哈哈~

要我說明白一點嗎?於情,於理,於法...你們都是站不住腳的!
沒有情理法還想跟我辯!?
我不用嘴砲筆戰招式,光說理就贏你們了!!!

籌銀兩幾百 wrote:
感謝樓主大大的關愛,


如果小弟的位置是范佐憲的位置,
老實說,以小弟的個性絕對不多說什麼,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江湖一句老話"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我要是敢整兵,整兵後的代價自當一肩扛起,


籌大太客氣,小弟只不過是想與您分享己見而已!
小弟說的不只是指范佐憲,而是所有的人。就算是范佐憲,目前司法還未定罪,雖然因涉嫌重大被羈押,他仍然是無罪的。更何況已經被證明無罪的陳毅銘,在求清白的過程中,早被判定有罪了。而這卻是因立委提供的不實指控,媒體、鄉民就以為他有罪,日日口誅筆伐,等到檢方不起訴,他早已遍體鱗傷了!
媒體、鄉民是否有權在法官尚未定罪時,就認定某人有罪,對他及他的家人施以巨大的公眾壓力呢?這是小弟質疑的地方!


籌銀兩幾百 wrote:
但這並非是讓江致死的原因,
江國慶致死的致命因素來自於,
軍官們自身的官位可否保的住,
這些辦江國慶的官員哪位沒拿江的命染紅自己的頂子!
這些X官哪怕百姓!
你把他們看得清高了!


籌大所言甚是,但小弟以為保官位的背後正是社會輿論的壓力所導致!不破案官位不保,破案就能飛黃騰達,如果公眾不重視這件事情,又怎會有保官位、升官位的問題呢?

wndforce wrote:
在下認為軍檢並不是倉促尋找證據,而是求功心切吧。如果只是尋找證據就不會用屈打成招這種違法手段。
即使有人自白認罪,為了掩飾嚴刑逼供的事實,還是將錯就錯的槍斃江國慶的軍檢人員真的只是被社會氛圍影響?


當然個中的真正動因,我們也只能推測,可以說是在乎社會輿論壓力,也可以說要求功心切。
如果如w大所言乃是後者,迅速破案為何有「功」呢?其根源也來自於社會大眾破案心切,所以根本的因素還在於大眾急切破案,所引發的一系列連鎖反應而已。
剛剛的文章被檢舉,小弟心裡已有個底,以後對某位大大的言論就不需要太過看重了!

lovekingmaker wrote:
看到n大倍感親切,日...(恕刪)


........這本來就是他自己的問題, 這社會本來就是這一套遊戲規則, 他們不滿意可以離開台灣, 絕大多數西方國家也就是這麼一套, 台灣也是跟歐美學的, 這已經是地球上最好的制度了, 還是你要去下撒哈拉看看, 資本主義體制好過全世界剩下的其他制度, 透過不告不理來減輕社會中在訴訟上的成本, 然後再透過訴訟費用來獎勵有能力的人, 這沒有什麼公平不公平的, 公平與否在這個體制中只是個價錢, 輿論先認定有罪並不會造成被告被關, 只有法官的判決才會導致被告被關, 如果他們家人要不被干擾, 相信我, 提告, 砸錢就對了, 一千萬不夠, 兩千萬, 兩千萬不夠, 再繼續加碼, 你看連家和壹週刊之間的對決, 六次勝訴, 這就是實力, 沒有實力不會有人幫你出頭的. 能力強到哪都是天堂, 能力弱到哪都是地獄, 從頭到尾都是他們自己弱, 怪誰呢? 這個社會已經提供他們管道來主張他們的利益, 沒錢是他們自己的問題. 這就是市場機制,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要公平, 可以, 請掏錢, 要正義, 可以, 請掏錢, 如此罷了. 不要跟我說人有被公義對待的權益, 天底下沒有這種東西,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kevinwu6778 wrote:
請問,是不是只要有人死掉了,就算是謀殺案?

這個問題其實在下本來想回他「每個人最後都會死,所以閣下父母是不是要謀殺你才把你生下來」覺得很傷人才作罷,這算是回答了嗎?
這種沒有邏輯的問題漏洞真的很多,希望攻防合一網友能提高問題的水準。
lovekingmaker wrote:
籌大太客氣,小弟只不過是想與您分享己見而已!
小弟說的不是指范佐憲,而是所有的人。就算是范佐憲,目前司法還未定罪,雖然因涉嫌重大被羈押,他仍然是無罪的。更何況已經被證明無罪的陳毅銘,在求清白的過程中,早被判定有罪了。而這卻是因立委提供的不實指控,媒體、鄉民就以為他有罪,日日口誅筆伐,等到檢方不起訴,他早已遍體鱗傷了!
媒體、鄉民是否有權在法官尚未定罪時,就認定某人有罪,對他及他的家人施以巨大的公眾壓力呢?這是小弟質疑的地方!

)



在這狗屁倒灶的時代裡,
兄臺還能對台灣司法如此堅信與擁護,
小弟感到詫異!


咱台灣的人權與法治早就沒了貞操,
兄台何苦一直替其立貞節牌坊,


兄台的立足點出現一個致命盲點
就是您的論述是立足在沒節操的法治與人權
拿這等沒節操的東西當聖讖,實是一大敗筆!


自始自終江國慶與小弟實都難與范等人相提並論,
在此種無法平衡的天秤上,兄台硬要談對等,最終恐難自圓其說!




lovekingmaker wrote:

籌大所言甚是,但小弟以為保官位的背後正是社會輿論的壓力所導致!不破案官位不保,破案就能飛黃騰達,如果公眾不重視這件事情,又怎會有保官位、升官位的問題呢?

)



兄台!

您貴為教師,如家長逼您找出欺凌他家寶貝的小朋友,您會找個替死鬼嗎?

wndforce wrote:
這個問題其實在下本來...(恕刪)


w大,你在說誰啊?你要回誰的文啊?

kevinwu6778 wrote:
w大,你在說誰啊?你...(恕刪)

只是說一下在下本來想這麼回答那位攻防合一而已
免得那位老是認為沒人敢回答
有人的論點很奇怪,江案造成冤案是因為有人在壓力下為了破案找替死鬼,而壓力是輿論造成?我想輿論絕沒有叫人找替死鬼。另外一個更重要的是,如何得知為了盡速破案的那人是受了輿論的壓力?有沒有另一個可能是,只是單純想邀功,就算沒輿論也要找個替死鬼盡速結案,以求功績。如何證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