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kingmaker wrote:
感情上當然能同理,但理性上卻不能苟同!洪家既然認識到一言一行都需社會公評,要對媒體指控他人有罪,就必須要更有把握,能提出確切的證據。尤其在二十五萬人支持、媒體一面倒的認同下,洪家認為某人有罪,某人真的就會被媒體、公眾認為有罪了!因此,洪家告人豈能不慎?豈可不慎?
至於誣告部分,小弟也論證過了,在「眾口同聲」、「人云亦云」的狀況下,告洪家誣告只會火上加油,讓自己的處境更加艱難而已!
詢問你 洪家沒資格對檢方提出他們有疑義的18人?
就法條的誣告要由當事人提告
旁人無權評論
今天陳先生有沒有對洪家反提誣告?
(他有這個權利 但他有沒有放棄這個權利?)
不要指說媒體之言 民眾之言 他不敢告回去
而是指...
今天他有這個權力 他不做 則視同放棄
並且接受洪家對他如此的批判
再來 洪家當時說法 我沒說錯是如果他對得起自身良心(之類的話)
這個算誣告嗎?
說實話 我很懷疑這點認知
lovekingmaker wrote:
您誤會小弟所言了!洪案疑點甚多,家屬會質疑是理所當然的事,我支持家屬訴諸媒體,這點無庸置疑!但是小弟關注的是當洪案已得到大家關注,媒體一面倒的支持洪家時,當一堆風聞、推測擺到洪家面前時,洪家並沒有去判別一而再再而三以此向媒體控訴。
「尊重司法」是一種基本態度,但從洪慈庸對陳毅銘不起訴的態度來看,小弟看不到他「尊重司法」的基本態度,而這樣並不足取!
拿不到好證據是事實,但也不能因為這樣就以網路風聞當作證據吧!某軍醫自稱看過三十分消失的錄影帶,洪家就信以為真,結果最後又被打臉,就是最好的例子!
提問你 洪家沒有資格向檢方提出某軍醫於網路上的發文?請檢方傳喚來說明?
再此就要反問您一個問題了
今天假定是你發生這等鳥事
剛好又有某軍醫自稱看過這個影帶 請問你會不會請檢方傳他?
不然你有證據證明那是假的?
就法律上是符合的 所以 何來打臉?
倒是要反問的是 為什麼這軍醫會有此種話句出來
而我回文中應有說過 今天所有的證據都在軍檢 軍中
你外人進不去下
你的資料要從何來? 網路上的鄉民 過度報導的媒體外
請問還有哪一個管道?
你前面說到 如果你發生此等鳥事
你會先找律師 找齊證據等等說法
那反問你 你不信網路上鄉民提出來的 (軍醫那個說法你也不信是真)
媒體報導 你也不認為是真
那好... 請問你的證據要從哪著手?
跟軍方一筆一筆的要 但軍方就回你一個 因病死亡
然後你就只能認為你親人就這樣死了?
反問你 當你說到被打臉這段時
你真的有尊重司法嗎? 還最好的例子
這只會讓人笑話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