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美小泡芙用過期原料,12萬箱早已下肚


joelins wrote:
到現在完全不知道這些使用過期原料的食品
到底吃下肚後對人會造成怎樣的傷害...
完全沒有分析報告?完全沒有後續報導?......(恕刪)


以食科的角度, 本就不是有毒或有害的東西, 吃了當然不會怎樣.
但便宜行事, 違反法規是不爭的事實!!
要如何解讀事件, 端看鄉民是有怎樣的背景知識或用怎樣的角度切入?
ducklin.yaya wrote:
所以,您也承認,這是違反法規的囉~

即使品質無虞(業者口頭說的),但違法是事實.

那就請食品業者不要再拿什麼低溫冷藏技術來當藉口呼攏大眾了.
...(恕刪)


在法規面.
違反法規是事實, 有啥好不好承認的.

但在食科面
但東西品品質是否有問題? 是另一回事.
幾乎可確定, 此事件中常溫規定保存期限內原料vs低溫冷藏規定保存期外原料
兩組不同原料製成的產品在食品科學檢驗下很難有顯著差異, 甚至分別不出來.搞不好後怎品質還優於前者.(事實上義美也有品質檢測無虞的聲明)

這就是法規與食科上不同的差異點與盲點.

講白極端一點.
1.標示常溫保存期限一年的東西, 常溫放個九個月.
vs
2.同樣同批的東西存放在液態氮, 放個十年(早逾標示的保存期限)
後者的鮮度,品質與狀況絕對不會輸前者, 甚至還遠勝過.
但依究還是違反法規.

這樣你懂了嗎?

ps.細胞,組織,精,卵可透過液態氮"永久保存", 解凍後還會是活的. 更不用說是食品材料了.




mikexiangkimo wrote:
從科學的角度, 若能恰當在冷藏溫度下保存加工原料(大豆蛋白), 其保存期限可以延長數倍是沒問

題的. 只不過, 一般的常溫儲存簡單, 而義美所宣稱的冷藏保存是否真有嚴格執行才應是這次討論的重

點. 身為消費者, 嚴格檢視廠商的原物料儲藏與製作過程是天經地義的, 尤其是在這次原料超出長

溫保存期的情況.

以事後諸葛的角度來想, 義美若能主動展示儲藏空間, 讓外界或至少執法檢測人員了解其保存環境

之用心, 再佐以國外對大豆蛋白保存期限與其保存溫度關係的資料, 如此一來就應該不會違反國內法規

的(?). 但是如今義美高層除了對外道歉外, 沒有任何其他自清的動作. 當連食品公司自己都無法

為他們的食品安全作保證時, 一般消費大眾也只能唾棄他們使用過期原料的這種行為了....(恕刪)


若用科學角度的結果論(最簡單有效, 中間不管怎符規定, 結果不行都是枉然), 以原料或產品品質狀況進行嚴格的科學試驗分析測試, 幾乎可確定不會有顯著差異,甚至有可能低溫冷藏組品質還較佳. 官方及義美都是行內人當然都知道這一點, 所以官方只能從法規,文件及程序面著手. 義美也在事發第一時間聲明品質絕沒問題就是此因.

法規是明訂在那, 該怎樣就做當然就是照法規, 不然就是請上游原料供應商配合依法規做標示變更,補充與調整並出具文件.不然就是違背法規. 不管最終食品製品本身就算是安全且品質還要更佳, 那都沒用!
王小涵1108 wrote:
我相信用絕對零度(攝氏 零下 273.15 度) 來保存原料,應該可以保存久些...(恕刪)


一般認知, 用液態氮(低於-196℃), 基本上就"永久"保存了.
液態氦(低於-269℃)當然更優, 但也更貴, 更麻煩.
真是怪了 二年前-4出包的時候 怎麼没這麼多人仗義直言+雪中送炭

真是人間處處有溫情 誰説01只有酸友


小弟對義美本身沒什麼好惡

對二年前的那一波「良心企業」的造神文 真的是很反感

只是沒想到神話 這麼快就破了



從漢人來了島上以後一切都變了,黑暗籠罩了我們的前途,從我小的時候,族中的長老就有一個疑問,我們該怎麼做?直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

fisheriestw wrote:
若用科學角度的結果論(最簡單有效, 中間不管怎符規定, 結果不行都是枉然), 以原料或產品品質狀況進行嚴格的科學試驗分析測試, 幾乎可確定不會有顯著差異,甚至有可能低溫冷藏組品質還較佳. 官方及義美都是行內人當然都知道這一點, 所以官方只能從法規,文件及程序面著手. 義美也在事發第一時間聲明品質絕沒問題就是此因.

法規是明訂在那, 該怎樣就做當然就是照法規, 不然就是請上游原料供應商配合依法規做標示變更,補充與調整並出具文件.不然就是違背法規. 不管最終食品製品本身就算是安全且品質還要更佳, 那都沒用!


我了解您的想法, "科學上"義美的原料沒有問題. 但是重點是, 現在不能只用口頭上"科學"地解釋, 而是義美要主動展示與證明, 他們的低溫儲藏絕對經得起檢驗. 義美第一時間的發言雖算正確的第一步, 但是他們之後的發言就完全推翻了之前宣稱的正當性, 現在被消費者唾棄也算合理. 所以我們如果是在這裡探討低溫對原料保存的好處, 這沒有問題, 但是身為消費者的立場, 實在不需要替他們辯護或保證食品安全.
mikexiangkimo wrote:
我了解您的想法, "科學上"義美的原料沒有問題. 但是重點是, 現在不能只用口頭上"科學"地解釋, 而是義美要主動展示與證明, 他們的低溫儲藏絕對經得起檢驗. 義美第一時間的發言雖算正確的第一步, 但是他們之後的發言就完全推翻了之前宣稱的正當性, 現在被消費者唾棄也算合理. 所以我們如果是在這裡探討低溫對原料保存的好處, 這沒有問題, 但是身為消費者的立場, 實在不需要替他們辯護或保證食品安全....(恕刪)


其實我前文也講的很清楚,
再多科學上的數據驗證其低溫儲藏絕對經得起檢驗(事實上義美表示也有做, 義美也從沒講過它的產品品質有問題!), 其實完全沒用!
因為完全沒辦法推翻其違反法規的事實. 目前的法規就是如此! 不照做就是違法, 沒啥好講的.

最大的問題是在於它便宜行事違反法令這個事實無解! 違法就該認錯受罰!
該怎彌補與重建消費者原先對其的信賴就是大問題
因為它是指標, 它是模範, 它的犯錯, 讓消費者很失望氣憤, 並可能讓台灣整個食品業都受質疑.
問題很嚴重!!! 該如何解決那就看他們的智慧囉..

其實從我文章中你應可發現單純是基於事實就事論事, 沒替誰辯護或保證, 也沒必要.
且事實怎樣就是怎樣. 不會因為我說或誰說就會改變.
寫這些文是要讓大家有更深入的了解, 整件事是該如何正確剖析與看待.


狗宏 wrote:
真是怪了 二年前-4出包的時候 怎麼没這麼多人仗義直言+雪中送炭

真是人間處處有溫情 誰説01只有酸友


小弟對義美本身沒什麼好惡

對二年前的那一波「良心企業」的造神文 真的是很反感

只是沒想到神話 這麼快就破了
...(恕刪)


在以食科的角度來看, 添加完全不該為食品添加物的塑化劑, 其問題的嚴重性與本質跟此事件天差地別.
不管是法規, 食科, 人體生理, 道德...所有層面, 添加塑化劑都是不對, 毫無辯解餘地, 惡劣甚至罪該萬死的...

但我們的政府似乎又是重重舉起輕輕放下...
不了了之..
現還有多少塑化劑產品在市面流通? 誰也不知道...


ASD123456d wrote:
假設冷藏原料可以延長使用期限,但是義美小泡芙是常溫販賣,並不是冷藏販賣~~~! ...(恕刪)


請參#70樓.
鲭魚在常溫未保鮮處理下, 一天內就能腐敗.
但加工製成魚罐頭, 常溫保存兩年以上不會是問題..
這樣你懂了嗎?
若有不懂歡迎提問..
fisheriestw wrote:
在以食科的角度來看, 添加完全不該為食品添加物的塑化劑, 其問題的嚴重性與本質跟此事件天差地別.
不管是法規, 食科, 人體生理, 道德...所有層面, 添加塑化劑都是不對, 豪無辯解餘地, 惡劣甚至罪該萬死的...


蒙大哥看的起寫的這麼多字

但説實話這一棟大哥你少説也回了十幾個留言了

除了前一、二個有看 後面的小弟實在懶的看了

落落長 能不能化繁化簡

比如説像這樣:「-4罪大惡極、罪無可赦、法不容情;義美雖其罪當誅,但其情可憫」

小弟上班己經很累了 實在是没有心力細細詳讀大哥的字字珠璣

晩安 小弟要睡了

從漢人來了島上以後一切都變了,黑暗籠罩了我們的前途,從我小的時候,族中的長老就有一個疑問,我們該怎麼做?直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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