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陳毅勳不知道有沒有錄...(恕刪) 陳毅勳應該是此案最大的爐主了, 七年以上跑不了...話說:當兵時當過禁閉室室長, 職掌是應付督導, 從旅輔導長, 司令部政戰....幾乎每兩三天就有一督, 加上禁閉室就在大門旁邊, 小車從大門進來到禁閉室不超過1分鐘.大門要預警都來不及, 別說操兵了, 裡面的禁閉室生活過得比原單位爽多了,只是不能放假罷了..
牛逼老虎 wrote:要求見旅上長官,說已...(恕刪) 沒用阿...洪仲丘不就是要求見旅長?旅長也不鳥他搞不好旅長也有不可告人的事情[害怕]要是我 去禁閉之前我會把自己的大兵日記複製三份然後裡頭在加油添醋什麼a公款、嫖、賭...殺人放火的全部寫一寫然後交給家人 一份給朋友出了事情 我相信一定有一堆人陪我下葬
他發完大家所謂的求救簡訊後,不是有長官去關切了嗎?當時有什麼狀況讓他不敢說,如果他覺得共犯結構在旅級,那他就不應該傳簡訊給旅級,如果他有大家所謂知道的內幕怎麼家人一點都不知道,要不是媒體太會編劇,洪先生還有他家早就可以平靜了,當然該負責的范先生也會變成漏網之魚!誠如大家所說要不是媒體監督洪案可能草草落幕,但事情搞到目前為止到底有什麼好處:1.范先生在營的不端行為得到處罰(雖然大部份的行為尚未得到證實)2.一票人的行政疏失加重處分而且不是普通重,旅長真倒楣,蓋一份公文要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當中只要有缺了一份資料,就要負責巨額的賠償(律師說的不是我),收到一份簡訊(洪家所謂求救簡訊,可以去查類似的簡訊,旅級主管一年要收一百幾十通)派政戰主任關心還不夠積極,他乾脆直接當承辦人好了.3.名嘴.洪家舅舅先賺飽通告費4.洪家賺到巨額賠償,我先說這是人之常情,換作是我也要賺,但高調說只要真相不談錢太矯情了吧!那應該只要該負責的伏法就好了,幹嘛要跟求償(律師說的應該就等於洪家說的),要說他不要錢除非都捐出來我才會相信,怕有人看不仔細我再說一次,是我也會賺,但我不會說的像聖人一樣,我會說人都死了再多的賠償也不夠,這樣又不會被抓語病簡單說就是把作錯事該負責的人整死(我不是說洪先生),現在是全民複製洪先生的狀況在那一堆人身上,雖然你會說那是他們的報應,但你不是說那是不對的嗎?
joe1232027 wrote:,旅長真倒楣,蓋一份公文要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恕刪) 一點都不倒楣沒開人評會這一點就是重大缺失===========如果是故意的, 就是案件的主導如果不是故意的, 就是能力太差, 早該退休了
joe1232027 wrote:他發完大家所謂的求救...(恕刪) 蓋個郵戳戳章,郵件沒送到,難道就不用負責嗎?如果不用負責,叫個三等兵來蓋章就好了,何必要旅長來蓋?莫非旅長蓋章的技巧,比一名小兵來得高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