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洪仲丘在禁閉室內你要如何自保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陳毅勳不知道有沒有錄...(恕刪)


陳毅勳應該是此案最大的爐主了, 七年以上跑不了...

話說:當兵時當過禁閉室室長, 職掌是應付督導, 從旅輔導長, 司令部政戰....
幾乎每兩三天就有一督, 加上禁閉室就在大門旁邊, 小車從大門進來到禁閉室不超過1分鐘.

大門要預警都來不及, 別說操兵了, 裡面的禁閉室生活過得比原單位爽多了,
只是不能放假罷了..
chioumj wrote:
陳毅勳應該是此案最大的爐主了, 七

我記得以前的飲用水會加鹽片

那灌水喝的是什麼水?
要求見旅上長官,說已把重要案情及證據交給連上弟兄及家人,只要他出事,就會訴諸媒體

牛逼老虎 wrote:
要求見旅上長官,說已...(恕刪)


沒用阿...洪仲丘不就是要求見旅長?
旅長也不鳥他
搞不好旅長也有不可告人的事情[害怕]

要是我 去禁閉之前我會把自己的大兵日記複製三份
然後裡頭在加油添醋
什麼a公款、嫖、賭...殺人放火的全部寫一寫
然後交給家人 一份給朋友
出了事情 我相信一定有一堆人陪我下葬
et1011872000 wrote:
如果你是洪仲丘在禁閉室內你要如何自保
...(恕刪)


兩個字

擺爛
只想到當過兵的人都知道的一句老話:

[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給還沒當兵的或是要出社會與人相處的共勉之

ugogy wrote:

[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給還沒當兵的或是要出社會與人相處的共勉之


所以,不遵守這條,就應該被操死嗎??
他發完大家所謂的求救簡訊後,不是有長官去關切了嗎?當時有什麼狀況讓他不敢說,如果他覺得共犯結構在旅級,那他就不應該傳簡訊給旅級,如果他有大家所謂知道的內幕怎麼家人一點都不知道,要不是媒體太會編劇,洪先生還有他家早就可以平靜了,當然該負責的范先生也會變成漏網之魚!

誠如大家所說要不是媒體監督洪案可能草草落幕,但事情搞到目前為止到底有什麼好處:
1.范先生在營的不端行為得到處罰(雖然大部份的行為尚未得到證實)
2.一票人的行政疏失加重處分而且不是普通重,旅長真倒楣,蓋一份公文要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當中只要有缺了一份資料,就要負責巨額的賠償(律師說的不是我),收到一份簡訊(洪家所謂求救簡訊,可以去查類似的簡訊,旅級主管一年要收一百幾十通)派政戰主任關心還不夠積極,他乾脆直接當承辦人好了.
3.名嘴.洪家舅舅先賺飽通告費
4.洪家賺到巨額賠償,我先說這是人之常情,換作是我也要賺,但高調說只要真相不談錢太矯情了吧!那應該只要該負責的伏法就好了,幹嘛要跟求償(律師說的應該就等於洪家說的),要說他不要錢除非都捐出來我才會相信,怕有人看不仔細我再說一次,是我也會賺,但我不會說的像聖人一樣,我會說人都死了再多的賠償也不夠,這樣又不會被抓語病

簡單說就是把作錯事該負責的人整死(我不是說洪先生),現在是全民複製洪先生的狀況在那一堆人身上,雖然你會說那是他們的報應,但你不是說那是不對的嗎?

joe1232027 wrote:
,旅長真倒楣,蓋一份公文要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恕刪)

一點都不倒楣

沒開人評會這一點

就是重大缺失

===========
如果是故意的, 就是案件的主導

如果不是故意的, 就是能力太差, 早該退休了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joe1232027 wrote:
他發完大家所謂的求救...(恕刪)


蓋個郵戳戳章,郵件沒送到,難道就不用負責嗎?

如果不用負責,叫個三等兵來蓋章就好了,何必要旅長來蓋?

莫非旅長蓋章的技巧,比一名小兵來得高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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