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urefly wrote:
論語這段話,正好可以說明本串討論重點,為什麼要寬容兇殺犯!?


因為上帝..哈哈!

耶教我不知道,但在佛道二教,這種曲解神佛的真義,以邪說為非作歹或
是敗壞社會風俗者,在這兩教經典的說明裡,下場都不會太好.
nungchao wrote:
我還挺喜歡一些回教國家的法律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前幾天看了李四端還是陳文茜的節目

一位美麗的女生因為拒絕男子追求

招到潑酸,換來雙眼失明&毀容

之後告上法院,法院判決該男子也要受到相同待遇

之後那位女生在刑期前選擇原諒...(恕刪)


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允許被害人(或家屬)原諒而減刑利大於弊,刑法本來就應該是死道理,就應該要硬梆梆、冰冷無情,令人望之生畏的。還有,這個節目有否探討那個女孩:

- 是否有受到加害人家屬的施壓或是威脅?

- 是否有受到社會與論的壓力,要求原諒?

如果要說"支持死刑是落後的",或是"不支持死刑沒天良"這類的言語,對於理性討論毫無幫助。死刑是否應該存在,值得理性探討,社會大眾討論後怎麼決定就怎麼決定,每個國家社會不同,當初歐洲燒死叛教者、英國賣鴉片、美國買賣黑奴的時候中國也沒有加入,現在何必一定要跟著人家走?

再加一句,在台灣現有死刑的法治體系下,身為法務部長卻不依法執行死刑,個人認為是瀆職。掌握國家公器就必須放下個人喜惡,依法行事。

如果要扯到宗教那就沒完沒了了,畢竟基督教同時存在"以眼還眼"以及"讓他打左臉"的論調,不是只有回教教義清楚、快意恩仇,佛也會有火,道教、印度教也有報應等類似觀點。
Kanyil wrote:
如果要說"支持死刑是落後的",或是"不支持死刑沒天良"這類的言語,對於理性討論毫無幫助。死刑是否應該存在,值得理性探討,社會大眾討論後怎麼決定就怎麼決定,每個國家社會不同,當初歐洲燒死叛教者、英國賣鴉片、美國買賣黑奴的時候中國也沒有加入,現在何必一定要跟著人家走?
...(恕刪)


很可惜,死刑的存廢在台灣已被這些所謂的人權團體(國內國外的都是)搞到完全沒有討論的空間.
在台灣,支持死刑續存的人佔絕對多數,但偏偏就這些少數支持廢死者,無所不用其極的以各種方法
來避免死刑的產生,不管是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聯合國外廢死團體干涉我國內政,或是法務部
長的蓄意瀆職都是.這些作為已徹底激化大多數反對廢除死刑者的反感,也進而讓這個廢死議題變的
毫無討論的空間.

更何況,一個在情理法上都完全站不住腳,無法自圓其說的主張,又有什麼值得討論與探討的?這樣的
主張與人本要求全面停止體罰,但卻沒有任何配套,讓現在的校園一片烏煙瘴氣.老師想管沒辦法管,
學生不寫作業,上課吵鬧,老師一點辦法都沒有的情形,不覺得很像嗎?受害的是誰?還不是那些守規
矩的學生?

xieb wrote:
很可惜,死刑的存廢在...(恕刪)


算是被綁架吧!明明贊成死刑的人佔了絕大多數.
講了老半天 都在高談闊論 甚麼意思?
就是廢話連篇
再犯算你的? 出來幫他死嗎?
靠 真的是廢話連篇
樓主已經無法回覆我的話了

老實說

我同意廢死是可以做

但是台灣人的水準沒到那裡

了解嗎?

台灣人的水準沒到那裡

等到家家(全台灣)沒鎖門

都沒小偷強盜光顧

那時候才是能

人性本惡

硬要馬上執行廢死

在我眼裡那些人只是要做績效而已

死刑和和平及文明有啥關係呢?
廢死的國家, 版主主要指的是歐美吧? 有比較和平嗎? 出口軍火的不就是這些個國家嗎? 最喜歡出兵別人的不也是他們嗎? 和平是嘴巴說的?
文明? 文明的人不會做兇殘的事? 那你告訴我挪威人一口氣槍殺幾十人是怎麼回事?
在台灣, 如果不小心, 甚至故意殺死一個人, 都不會判死刑耶! 除非是故意砍人兩百多刀那種... 這樣子, 還不夠寬厚? 無期徒刑還真有人關到天荒地老? 比歐美寬厚多了吧!
至於冤獄, 現在都要求辦案要像CSI一樣, 就算判了死刑, 在執行前, 也會再三確認, 也少很多了! 至於會不會有弄錯的? 當然會啊! 但是, 國外無期徒刑的犯人難道就沒有錯判的? 還不是關到死? 有比較人道?
sobekmax wrote:
樓主已經無法回覆我的話了
老實說
我同意廢死是可以做
但是台灣人的水準沒到那裡
了解嗎?
台灣人的水準沒到那裡
等到家家(全台灣)沒鎖門
都沒小偷強盜光顧
那時候才是能
人性本惡
硬要馬上執行廢死
在我眼裡那些人只是要做績效而已

就算台灣達到你所說的那種水準,為什麼只需要廢除死刑呢?

廢死跟所謂人民水準是沒有關係的!
現在多數沒有死刑的社會都是基於宗教跟文化的理由廢除死刑,
在那些社會裡,即使死刑廢除後,人們還是會被人殺死,
所以我認為廢死在台灣是行不通的,就好比要美國德州禁槍廢死一樣,
因此呼籲主張廢死的人應該考慮移民去理念相同的社會!
延伸, wrote:
而且最重要的問題是...不是所有被害人都仇恨反對廢刑...還是很多受害人選擇寬恕..那總是打著受害人旗幟名義高喊反對廢刑..那實在有陷人於不義..更傷害於受害人..

既然你認為這問題這麼重要,
那麼每當發生案件時,
請你提供資料和說法來佐証該被害人 "選擇寬恕"!?

你做過這種事嗎?

延伸, wrote:
閒閒來推一下廢死刑....(恕刪)


笑死人,廢死文明??

那日本和米國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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