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urefly wrote:
論語這段話,正好可以說明本串討論重點,為什麼要寬容兇殺犯!?
因為上帝..哈哈!
耶教我不知道,但在佛道二教,這種曲解神佛的真義,以邪說為非作歹或
是敗壞社會風俗者,在這兩教經典的說明裡,下場都不會太好.
nungchao wrote:
我還挺喜歡一些回教國家的法律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前幾天看了李四端還是陳文茜的節目
一位美麗的女生因為拒絕男子追求
招到潑酸,換來雙眼失明&毀容
之後告上法院,法院判決該男子也要受到相同待遇
之後那位女生在刑期前選擇原諒...(恕刪)
Kanyil wrote:
如果要說"支持死刑是落後的",或是"不支持死刑沒天良"這類的言語,對於理性討論毫無幫助。死刑是否應該存在,值得理性探討,社會大眾討論後怎麼決定就怎麼決定,每個國家社會不同,當初歐洲燒死叛教者、英國賣鴉片、美國買賣黑奴的時候中國也沒有加入,現在何必一定要跟著人家走?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