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cgw wrote:剛剛在PTT的八卦版找了好久都沒有這一類的問掛出來相信PTT的覺醒公民應該也覺得這樣是大獲全勝皆大歡喜而且也沒甚麼內幕跟弊端這個案子可以安心地埋了.......(恕刪) 覺醒公民應該在前幾個髮夾彎就被甩下去
footprints wrote:柯文哲:三創將復工 ...(恕刪) 戰場持續在三創 算是格局很小的相信郭董跟柯P 都是大器的人2015年1月16日,臺北市議員童仲彥爆料,此BOT案主體建物是地下停車場,政府只能規範本業,對附屬事業的3C商城無法可管,且每年租金只以土地公告現值的3%計算,因而引發爭議。19日又進一步指出四大疑點,包括評選委員獨厚鴻海、北市府賤租、空橋假動工、本業竟是停車場。1月18日,鴻海回應,主體雖為停車場,但顧及本業可能虧錢,所以增加附屬事業為商場,藉此提振民間投資意願,台北市交九「京站」、市府轉運站「阪急百貨」都是同樣的案例,符合BOT及市府開發精神.......1月19日,鴻海買下各大報頭版廣告,......,以證明鴻海清白,所有工程將暫時停工,等到北市府認定得標過程合法後才會復工。市府隨即發表聲明回應,北市府不會接受財團威脅.....柯指若郭有問題就到市府談,但目前三創園區案還~~~~~~~~~~~~~排不上處理優先順序最高的~~~~~~~~~~~~~~~~~~~~~~~~~~~~~排不上處理優先順序最高的~~~~~~~~~~~~~~~~~~~~~~~~~~~~~排不上處理優先順序最高的~~~~~~~~~~~~~~~~===============================================重點是未來 BOT會更加 公開 透明 謹慎保障 市府 與 廠商 合情 合理 之利益這應該是納稅人期待的 廠商也好配合....=======================BOT 是一種公共建設的運用模式,政府規劃的""工程""交由民間""投資興建"",並且在經營一段時間後,再轉移由政府經營。重點是 融資貸款 工程興建 初期營運....都不是公家機關的強項除此之外 BOT 不應無限上綱 大家可""少""做功課 尤其是公家機關附屬商業設施比率大於交通設施,卻以交通用地計算租金,當然不合理附屬商業設施比率大於交通設施,卻以交通用地計算租金,當然不合理附屬商業設施比率大於交通設施,卻以交通用地計算租金,當然不合理
lulalla wrote:用土地公告現值的3%...用土地公告現值的3%當地租,算不算賤租?我覺得並不算賤租。還有,那塊地本來是住三,並不是停車場用地,說什麼只能蓋停車場的都是鬼扯一通。(恕刪) 住三還好重點還是租金請參考如下黑松公司擁有的1,345坪土地開始標售作業,最後被建商潤泰創新公司以總價新台幣81.999億元標走,換算每坪的地價高達609.6萬元,也創下有史以來國內住宅區土地最高的交易價格。住三的土地除了可以蓋一般住宅使用之外,還可以讓住一、住二用地所不能進駐的零售業在此開業,(當時)建蔽率為45%、容積率為225%,
JasonQ wrote:這是關鍵字嗎? "柯文哲也提到,目前錢已經找到,會由三創出"...(恕刪) 但$由***收~然怪一切公共工程都要入市府,談完皆大歡喜,"柯文哲也提到,目前錢已經找到,會由三創出"但$由***收~
Bravo4freedom wrote:附屬商業設施比率大於交通設施,卻以交通用地計算租金,當然不合理附屬商業設施比率大於交通設施,卻以交通用地計算租金,當然不合理附屬商業設施比率大於交通設施,卻以交通用地計算租金,當然不合理 講三次因為很重要嗎?哪裡不合理你道是說說看啊!如果直接用商業用地計算租金, 那停車場誰蓋? 會自己長出來嗎?
Bravo4freedom wrote:住三的土地除了可以蓋一般住宅使用之外,還可以讓住一、住二用地所不能進駐的零售業在此開業 住一住二也可以開零售業沒問題,重點是在路寬,不是住一或住三。再說了,台北市市區平地,住宅區都是住三,沒有住一住二給你選,你貼的那篇講黑松的事情根本就搞錯重點囉!
Bravo4freedom wrote:附屬商業設施比率大於交通設施,卻以交通用地計算租金,當然不合理附屬商業設施比率大於交通設施,卻以交通用地計算租金,當然不合理附屬商業設施比率大於交通設施,卻以交通用地計算租金,當然不合理 誰跟你說是用交通用地計算租金的,土地原來是住三與住三之二,土地公告現值的估價自然是以住三或住三之二去估的,那裡是交通用地?租金是使用土地公告現值去推算,會講出「交通用地」表示Bravo4freedom你根本就不懂。3%貴還是便宜,看別的商業設施就知道了:這是台北市最精華的信義計畫區中心土地,要注意新光三越那幾塊地,都是沒有任何附屬條件的地上權,人家也不過是5%,A12與A13還只有3%,台北101更只有2%。三創的3%那裡賤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