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砲台 wrote:
這邊要談的道理很簡單,基本前提是「照顧罹病孩童的家長都很辛苦、都很偉大」,然後我們可以分兩個族群,第一個族群是小孩的問題是父母無能為力的狀況,比方說血癌、先天代謝異常疾病、罕見疾病,或是被保母凌虐還是路人開車撞傷這種情形,第二個族群則是由於父母的疏失造成孩子的不良後果。請問一下,如果第一個族群的父母都還沒有一個一個被表揚,結果第二個族群的某個父母得獎了,你覺得完全沒有違和感?...(恕刪)
的確是有些違和感,
就像是很多受刑人有什麼病痛要到醫院就醫都很困難,
偏偏有特權人士裝瘋賣傻,受到黑惡勢力相挺,就可以保外就醫,四處趴趴走!
這個案例,請洪醫師用力的鞭啊!
人人狂舞呼萬歲 拍掌如雷欲震天 絕憐此輩真無智 逆反潮流愈顯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