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0617 wrote:
個人臆測,這樁鬧劇最終會以皆大歡喜的方式作收;
第三方悲愴的跳出來含淚承接,市府跟遠雄達成彼此都能接受的協議解約,
而抬面下的啪啦拳怎麼喊,小老百姓永遠不會知道。
至於你會質疑皆大歡喜,那到底誰吃虧?
當然是真正付錢買單的,默默概括承受。(恕刪)
這應該是不會發生的.單獨大巨蛋營運是依定虧錢的.所以旁邊有商場旅館電影院補貼收入.可是照市長自創的公安標準絕對跑不過.
用市長自創的公安標準來跑模擬.市政府自己發包的籃球館羽球館都跑不過.包括101和小巨蛋也都不符市長自創的公安標準.
而如果真的有財團願意接手.一定必須比照遠雄的條件.如果放寬放鬆遠雄可以告台北市政府官商勾結圖利他人.
且公共工程不能私相授予.須由市府買回後再公開招標.
光鑑價訴訟可能就拖個5年10年了.我看是沒救了.只是一直拖時間而已.拖到留給下一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