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掀底牌大巨蛋園區容留量由14萬降至9萬人

阿肥肥r wrote:
遠雄要是沒違法沒亂蓋...(恕刪)



監察院糾正文?可否明示一下


國賠穩賺的不撈一筆嗎?


現在急的不是遠雄是台北市政府


一開始喊弊案弊在哪裡?


指控遠雄不按規定流程


結果市府違反規定在先
那個模擬光是找竹中工務店的前成員就有問題啦
遠雄就是跟竹中鬧不和所以分開
結果現在還找竹中的前成員來當檢驗員,這樣會公正?
全世界是只有竹中工務店會蓋巨蛋?
而且還不是竹中工務店官方具名檢驗喔
是找一個退休的前成員,"個人名義"當檢驗員,公信力在哪裡?
不能找其他國家具有國際信譽的機構或組織來檢驗嗎?
可惜北市府到現在都沒有,大概是心虛了吧..
如果遊覽車沒有違法裝電視,也許燒不起來。
如果遠雄沒有違法,今天會判全面復工。
都是違法只差在標的不同,不是嗎?
我的立場:遠雄要照2011+2013的柱子圖去蓋,多的都拆掉。政府犯罪,全部用最重的判。
石川哲平 wrote:


你是為了支持柯P...(恕刪)
阿肥肥r wrote:
我的立場:遠雄要照2011+2013的柱子圖去蓋,多的都拆掉。


前面不早說過
連北市府都打你臉了
14萬變成9萬那幾個別“最低公安標準”方案裡面
誰在跟你談柱子樓梯?

阿肥肥r wrote:
如果遊覽車沒有違法...(恕刪)


照2011+2013柱子圖去蓋?施工人員看得懂嗎?蓋得出來嗎?可以不要隨便說說好嗎?鍵盤柯南!

阿肥肥r wrote:
如果遊覽車沒有違法...(恕刪)

你怎麼沒思考過。。。
柯市府違法的話勒。。。

如果是柯市府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爛用行政權呢?

halachung wrote:
你怎麼沒思考過。。。...(恕刪)


正所謂, 大哥是對的!

所以當然不會去懷疑北市府是錯的呀!!

口口聲聲說遠雄違法, 卻又無法指出是哪裡違法....這, 才是最詭異的地方!
建築法58條
JasonQ wrote:


正所謂, 大哥是...(恕刪)

阿肥肥r wrote:
建築法58條...(恕刪)


建築法58條的哪個部分啊?鍵盤柯南!
狙擊鷹 wrote:
大巨蛋延宕超過一年至...(恕刪)

不是弊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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