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李永德遭警盤查 我自身經驗 保大就是這樣 台灣就是這樣 我們改不了


台灣人真的很愛比耶,又比美國了

美國警察直接把黑人呯掉的最近才很紅而且不只一件,怎麼不比這個?


我個人在台灣也遇過不好的警察盤查經驗,那時我剛從美國回台灣準備結婚,在中山北路那邊的婚紗公司談事情,

結束後到後面的雙城街,林森北附近吃飯遇到幾個警察一看到我們就要求我們拿出證件,

我一邊很配合的從皮包拿出證件邊問了一句:我願意配合,但請問我們有做甚麼事情嗎?

沒想到其中一個比較老的警察馬上態度開始很差說:你是不是中華民國國民?是的話接受臨檢很正常!

我回:我配合,但我只想知道為什麼?如果沒有原因也可以,但可以態度好一點嗎?

警察回:我這樣態度很好,你想怎樣?臨檢完沒問題就開車離去。

當下我直接打電話去它們分局開幹,再打去申訴單位申訴,但也只能這樣,並沒法有甚麼實質幫助,

其實這件事情我最後的結論是

由於那時我是傍晚走在雙城街,由於那邊是風化區,因此警察看到我們一男一女就會想盤查,

可能由於這種事情做多了,一切便宜行事,沒有表明原因,態度也不好,直接就說身分證拿出來,

再來因為他們看多了皮的人了,因此態度都會很強硬,這就是台灣的文化,真的無解,

老實講,可能我那時剛從美國回台灣,比較不能接受這種沒有禮貌與侵犯的方式與言語,

但現在再遇到,我處理方式絕對不一樣,

我會完全配合,不說一句話避免紛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如果警察態度太惡劣,我會記下警察編號與時間地點再看要不要搞他,

至於樓主說在美國不會這樣,我持保留態度,

基本上你對警察爆粗口,在美國被打一頓應該不意外,

美國警察執行公權力有多大,在美國的人都知道,

警察上前要盤查你,絕大多數的人絕對乖乖配合,有甚麼不滿等律師到了再講,哪有機會讓你在那邊當場大小聲?

大多的華人在美國算是比較規矩的,相較老黑老莫跟一些特定的地方來的人,

所以美國警察在日常盤查對華人比較沒有興趣,

至於那位立法委員老公只能說他腦殘到一個極致,明明很多牌可以打,偏偏打了一手穩輸的牌搞到自己,

當下乖乖配合,說聲警察先生先苦了,這麼晚還在臨檢,然後透露一下自己身分,警察應該就很識相馬上離開,

不然就乖乖配合,有甚麼不滿再斯自己找管道搞那警察,也可以把人家洗臉洗的不要不要的,

偏偏她選了上網取暖被網友公幹,只能說他是天真活該。

E見鍾情,獨E無二,The Best or Nothing, Only Mercedes-Benz!

飛翔的魚 wrote:
警方都可以只拿有利的影片,跟樓主拿悔過書 好像也可以
反正都是要送到檢察官那裏有個依據罷了

只要不是太嚴重,檢察官都會問你要不要認罪
給予緩起訴的話,就會諭令寫悔過書

緩起訴、緩刑之要件之一 立下悔過書
估狗大神一下,會查到一些 妨害公務 悔過書 的相關案件


好像也可以?

我不要"好像",請問寫悔過書的時間點,到底在帶回警局就要寫

還是移送到檢察官哪裡才要寫?或是等上到法院才寫?

在程序是有差異的,法律有沒有規定警察筆錄時就有權要求當事人寫悔過書?





es_mato wrote:
台灣人真的很愛比耶,又比美國了

美國警察直接把黑人呯掉的最近才很紅而且不只一件,怎麼不比這個?
.(恕刪)


為何不把每一個案說清楚、講明白,調查結果?

執法是看顏色,是皮膚顏色還是政黨顏色?
CA91007 wrote:
其實這件事情我最後的結論是

由於那時我是傍晚走在雙城街,由於那邊是風化區,因此警察看到我們一男一女就會想盤查,

可能由於這種事情做多了,一切便宜行事,沒有表明原因,態度也不好,直接就說身分證拿出來,

再來因為他們看多了皮的人了,因此態度都會很強硬,這就是台灣的文化,真的無解,

老實講,可能我那時剛從美國回台灣,比較不能接受這種沒有禮貌與侵犯的方式與言語,
.(恕刪)


其實台灣基層公務員包含執法很辛苦。

自所謂解嚴之後,法治就被拋棄,人民不守法,民代不守法,政客/黨/府都不守法。

只要依法辦事,人民喊、民代/政客關說施壓,長官出來指責加鞠躬道歉,好比里長伯,政府就不用說,帶頭違法。

想想看,基層如何做,加上,上面都是如此,教育訓練、裝備等,必然是欠缺。

近年是,守法老百姓忍不住,開始發聲,開始要求及支持執法,基層才有民氣可用,開始較認真執法。

但普遍來說,教育訓練、裝備是欠缺,所以在執勤的態度及拿捏不是很成熟,裝備也很落後。

只能說,要先體諒及支持他們,給它們時間越來越好,也不要姑息民代、政客/黨/府,它們才會有好的資源。
Youshouldreborn wrote:
其實台灣基層公務員...(恕刪)


還有個物理性因素,就是警力長期不足,高危險工作,工時又長。

補充靠北警察警員的心聲:

https://www.facebook.com/563212453789705/photos/a.564736250303992.1073741828.563212453789705/1149563735154571/?type=3&theater



李永得一案處置,警方是有不當,為何不以妨害公務罪相繩?一般民眾像他那樣搞,這條一定跑不掉啊~

過期無效 wrote:
好像也可以?我不要...(恕刪)


照樓主的話講,警察可以只拿有利的影片,那在警局要求寫悔過書 哪裡不可以 ~
看懂前言後語很難嗎 ~

不過還是回答你的問題
是沒找到警察可否當場要求寫悔過書

去檢察官那邊的時候,就會問你 緩起訴
到法官那邊的時候,也會問你 緩刑

蘇唯 wrote:
賭爛歸賭爛,還是要嘴一下自己的同仁,你他媽的有本事拿人證件,就要有本事說服人家hold住場面,記法條、告知權益很難嗎?該喊該錄該寫的已經是基本功,沒辦法舌璨蓮花你也當個法匠乖乖念法條,雖然通常刁民這時候也聽不進念經就是了。
該會的會,再來轉成表達能力當自己的武器,反應跟口才練一下,不要只靠膽量跟熱血,如果連膽量都沒有,更不要結結巴巴唯唯諾諾的丟人現眼,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充實自己才是真的!.(恕刪)


我覺得這種指責看似有理,其實無理,也是我原文為何特別寫,教育訓練

就像上次菜鳥警察出事,詳情已經忘了(好像是被砍,選擇性失憶),但覺得為何是一個菜鳥單獨出勤。

平常在街上,看到很多菜鳥警察單獨值勤,不曉得有沒有類似的老鳥帶新鳥訓練規範。

就我有限了解,美國菜鳥警察訓練包含"現場實習(Field Training),就是老鳥(身兼教官)帶新鳥從最基本的填單子、克服害怕、應對等等,到盤查的邊做邊學,有的長達近1年。

還到個案,我不知當時警察的背景,我只覺得台灣警察的教育訓練,就個人觀察及接觸,顯然是不夠。

PS: 缺額及長時間工作是共同現象,但還是要有合理適當的培訓。

舉例:

美國聖荷西市警察的現場實習
http://www.sjpd.org/BFO/FieldTraining/

加州:
https://www.post.ca.gov/field-training--police-training.aspx

一般內容:
http://www.bluesheepdog.com/broken-recruits-common-field-training-problems-and-solutions/

飛翔的魚 wrote:
照樓主的話講,警察可以只拿有利的影片...(恕刪)


因為移送妨礙公務案,警方當然提供此案足以成罪部分的證據。

如果找律師是要控告警方濫權,怎麼可能律師只如此回應?只要控告下去,警方哪有可能不提供執勤影片?保大就是依照規定要全程錄音錄影啊~ 還可以申請檢方調閱現場監視器。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585201

天天哈嗨 wrote:
其實沒有時空背景太久,五年左右,但至少我去年回台找朋友,還是看到他們在搜身,態度感覺很差,我只是無法接受搜身,這太侵害人權了,而且態度很差,加上他們搜身是會摸內袋的,感覺很差,感覺被當犯人對待,但一般民眾我們也只能接受,改變不了




以機率來說

你和你朋友們是屬於很容易被警察攔下來搜身的那種

台灣能和你們同樣經驗的人不多

就算是廟會八家將被警察搜身的機率應該都遠低於你們那群

其實 . . .

這就是命

勸你們真的乖乖接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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