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100 wrote:congydu wrote:北院行政庭長廖建瑜說明,本次無罪判決的主要依據,就是國內首次使用的「公民不服從」概念。我只想問是在中華民國的哪一部法典裡找到的?法院判案可不依法?法官可自行立法?...(恕刪) 我記得阿扁總統因瑞士戶頭被檢察官第一次起訴時,起訴對象裡並沒有兒子和媳婦就算在瑞士戶頭是用媳婦名字,可以說是共犯了~但檢察官在判決書裡寫了:為人子女,難抗父母命,就放了吧~不起訴~其實法官判案還是有著 法>理>情中華民國的哪一部法典有寫放過聽父母命的小孩???只要大眾能接受,都算人之常情吧~========================我個人覺得,如果對學生學運法外開恩,那麼學生無罪是符合"情"的BUT,老師+退休教授開門和帶頭擋員警的,就不太符合"法外開恩"~老師責任更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