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輪贏兩輪 wrote:只會講國語、不會講台語跟方言的,可能還會被殺、被攻擊哩 民過5-60年沒這回事那是228的時候才有這種事不會講日語的,要是連閩南語都不會講直接拳打腳踢,死了丟路邊沒死的丟水溝我大姨丈就是沒被打死丟進水溝的還好遇到我外婆把他藏床底下好一陣子等風聲過了傷養好了才讓大姨丈離開至於陌生人為何跟我大阿姨結婚那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艾力克斯~* wrote:搞出這事情的, 好...(恕刪) 雖然對宋沒有好感,但是該說的還是必須說。廣電法頒布,和推行國語運動的那時節,宋還沒成氣候。當年的新聞局長是丁懋時。教育部長是黃季陸、閻振興。行政院長是蔣經國。當然,最後的決定權一定在蔣的手上。
skywalker7263 wrote:我六年級前段班,就學都在台北那年代是還在玩不能在學校內說台語的遊戲呀一句繳班費1元那時最愛鬥的是:貢丸到底是國語還是台語 我也是六年級前段班中南部的鄉下學校講一句罰5元台北只罰1元不公平
simonsu8879576 wrote:能不能指明是哪一所小學,就學時間為哪幾年?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應該收集資料,追究責任。如果亂入人罪,是否也應該關三天呢? 這種事六年級前段班都知道我亂入誰的罪了?我只看到你在亂入我的罪?
kilo28611 wrote:這種事六年級前段班我亂入誰的罪了?我只看到你在亂入我的罪?...(恕刪) 有人急著對號入座喔!六年級前段班“都知道”?1. “都”嗎?2. 是“知道”還是“經歷”?劣者1950中段班也沒有印象啊!說出哪一所學校有那麼難嗎?最後,有沒有看到“如果”這兩個字?難道您真的亂入人罪?還有,“關三天”不是偉大的台灣價值黨推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