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以核養綠, 大家的看法

gprs19 wrote:
核電不適合台灣世界上...(恕刪)

反正綠能不能當基載,地熱,水力都很好啊,
但在以(??)養綠沒成熟前,
以核養綠和以火(瓦斯+煤)養綠,二選一,
我還是選以核養綠
台灣這幾年最大問題在民粹治國,然後無法接受科學證據,蠻幹硬來, 到現在我還是想不通,理論上舊的核電廠應該先停機,然後啟用新的核電廠,確保供電無虞狀況下,在發展綠能,慢慢接替,偏偏台灣政府邏輯跟正常人相反,廢了新的核四,繼續使用舊核電廠,..........一堆不知是無知還是偏執的人,卻還認為這樣政策是對的............ 難道是不需要用到電的山頂洞人?

Greenking wrote:
如果全火力發電,那...(恕刪)


這是科學問題

核能與煤炭就是基載。穩定24小時不停供應電力,便宜




天然氣與重油是尖載,可快速升降載,但貴

重油又比天然氣更貴,還有儲存的問題,台灣就是沒有天然氣




風力發電機取代核能更是智障才會相信

風力發電機需要的風不能太強,不能太少

太陽能更好玩,沒太陽不發電,太陽太大不發電。








chris231 wrote:
反正綠能不能當基載...(恕刪)



以核養綠的綠指的是

自然生態


並不是所謂的再生能源

風力發電機造價不貴,真的很便宜,貴在於台灣沒有陸地空間裝置,只能安裝在海上3-5公里



你看這個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3424435

嘉義鹽灘地建太陽能 外國鳥友心痛

太陽能的問題在於不合乎經濟效益,需要大量的土地面積,輸配電距離短

gprs19 wrote:
揭開 台灣核電廠 ...(恕刪)


你好可憐,都沒人理你了,成了轉PO文的轉稿機而已.

針對某周刊整理報導台電退休員工李桂林君口述有關核電廠的控訴,內容悖離事實,台電公司特嚴正澄清說明如附件。

附件

一、台電前員工李桂林君控告台電的說法?
李君在台電公司係於66年10月核一廠裝填燃料後才開始接受職業輻射暴露。但在此半年之前﹙66年4月20日﹚即已經台北榮民總醫院診斷罹患「慢性原發性血小板減少症」,並不符職業病認定之暴露與疾病的時序要件。台北榮民總醫院99年12月函覆法院詢問時再次確認其所罹疾病為「慢性原發性血小板減少症」而非「次發性白血球與血小板低下」。原子能委員會亦答覆法院函詢,認定李君歷年所受劑量均遠低於法規劑量限度,不致發生人體白血球及血小板數量低下之症狀。是以其症狀與所接受之劑量並無因果關係。

依我國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如《職業病種類表》與《石綿(包括含石綿的滑石)引起之職業性癌症診斷認定參考指引》,均明確指出職業性喉癌的致病原因為石綿,與游離輻射毫無關係。台電核能電廠設備管線保溫材料並未使用石綿,李君在法院主張其係受到核能電廠游離輻射與石綿保溫材暴露加成作用而導致喉癌,顯與事實不符。
李君於69年12月首度赴核二廠支援時,在核二廠安排職前體檢之健康背景資料表(69.12.26)隱匿其血液病史,亦未提示榮總在69年初開立之診斷證明書以表達其罹患血液疾病不願接受調職之意願。該等跡象足以顯示其刻意隱瞞病史排除赴核二廠工作之障礙。
關於某醫師連續出具登載不實之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台電公司已在今(101)年初檢據相關事證另向衛生署反映。本案目前正由司法程序審理,台電已依法提呈相關證據供法院審酌,並靜候司法公正裁決。

二、核能電廠的防護衣不防輻射嗎?
核能電廠通用防護衣只是最基本輻防配備,只要進入管制區作業就必須穿著。其主要目的有二:一是阻擋穿透力較弱輻射(如α、β粒子)對於皮膚造成劑量;二是隔絕週遭環境中放射性物質污染人員皮膚或口鼻,避免人員不慎吸入或食入造成體內暴露。此外為防止污染擴散,在人員離開管制區之前,必須澈底脫除防護裝備,輻防專業人員會根據作業環境與工作條件,規劃最適當的防護策略;台電公司從無因未提供充分輻射防護設備而違反規定之紀錄。

三、員工維修時,反應爐竟不停機?
依據核電廠作業程序書,任何進入一次圍阻體(包括乾井、抑壓槽)進行檢修人員必須事先申請,且機組功率小於10%時才可進入(並非發電機發電瓦數降至標準之十分之一),但這種情況極為罕見。通常都是經過事先縝密評估該項作業至關重要、可以很快完成、現場輻射狀況安全無虞、而且工作人員接受之有限輻射劑量沒有安全顧慮等條件下才會進行,同時對於工作時間嚴格管控,故從未發生人員因此超劑量曝露之情事。

四、找散工、遊民清洗反應爐?
台電公司各核能電廠反應爐本身均裝設在生物屏蔽牆內側,根本無法清洗。至於機組大修時清洗反應爐穴及爐蓋之工人,係熟稔廠內各項規定之長期合作包商人員,並由台電員工陪同監測、監護與檢驗。前述清洗作業目前均已改為機械化清洗,不足部分才輔以人工清洗,目的儘量縮短作業時間以減少輻射暴露。

五、徒手撿輻射零件,釀血液病變?
如因輻射暴露導致血小板降低,係屬造血系統症狀,所受劑量必須超過低限值(門檻)才會致病;即必須接受高於低限值的劑量才會發生造血功能之抑制效應。依原能會解釋,其單次劑量需超過500毫西弗。李君所稱經查核二廠歷年輻射暴露事件,從無一件其劑量達到前述導致血小板病變劑量低限者。

六、零件損壞竟到光華商場買來換?
台電公司從未發生「核安零件損壞竟到光華商場買來換」事件。核能電廠設備零件備品品質均有嚴格規定,核能安全相關設備備品與零件必須由通過認證的原廠出具完整生產履歷與測試報告者才能採用。另者,核能電廠設備檢修作業均須遵照標準作業程序辦理。設備檢修須領用庫存配件時,尚需依「發料、領料、退料管制程序書」規定辦理,故文中所述狀況不可能發生。

七、核二曾發生大規模輻射水外洩?
該文所稱1980年核二廠GE工程師忘記關斷水閥致污染廠區一事顯屬虛偽不實。因核二廠一號機於1981年元月始裝填燃料,此後才因機組運轉產生游離輻射,在此前不可能有輻射水外洩事件。

八、燒低階核廢料,已將輻射擴散?
放射性廢棄物減容(Volume reduction)乃是減少廢棄物產量非常重要的工作之一。台電公司多年來厲行放射性廢棄物減量成效卓著,每年放射性廢棄物產量遠低於先進國家水準。減容中心高效能焚化爐係採購先進國家成熟整體設備,完全符合原能會與環保署相關規定。並有完善的廢氣處理系統〈水洗塔、袋式過濾器、靜電集塵器、高效率過濾器(HEPA)等一應俱全〉,營運以來並未發現輻射擴散情事。

九、核廢料無解,乾式貯存更可怕?
對於高放射性廢棄物的最終處置,國際間一致採行「深地層處置」的方式,以多重障壁的設計,將用過核子燃料置放於地下數百公尺的穩定地層中,利用廢棄物體、包封容器、工程障壁及周圍岩層等構成層層保護,使其與人類生活圈完全隔離。台電公司對用過核子燃料營運,係參照國際間的做法,做整體規劃,分水池冷卻、乾式貯存、直接處置或再處理三階段營運方式辦理。

台電公司「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規劃中的乾式中期貯存設施,在國際上已有幾十年以上的安全使用經驗,並且沒有發生危險事故之虞。即使未來核能電廠所有用過核子廢料進行乾式中期貯存,其廠界的年輻射劑量限制值仍遵守法規限制為0.25毫西弗。核能電廠即使除役,也不會對周邊環境和民眾的健康造成影響。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你知道台灣一年因為肺癌死了多少人嗎?

9000人!!!!

比戰爭死掉的人更多。

其中一大堆都是沒抽菸的,

只因為燃煤造成的空氣污染,

年紀輕輕就掛了,

擔心核電廠爆炸?

先去檢查你的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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