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會增加用油大戶的負擔,但基於使用者付費,
可以詳細計算在燃料稅隨油徵收後所增加的成本,
並收取合理的代價,剛開始雖然會讓消費者抱怨,
但等到大家漸漸了解其意義後,自然會慢慢接受!
現行依排氣量大小徵收,一點都不合理。換言之,
只是政府想要便宜行事而已!
現在又想按照『里程數』來徵收,實在有夠笨的,
『里程數』不就與『加油的量』成正比!
而且真正在開車的駕駛員應該早就知道一件事:
車上的『里程計』及『速度錶』是有誤差的,
更別提為了二手車價好看,『人』會想盡辦法
去修改『里程數』。
難道政府要全島所有道路連死巷子都架設ETC?
如果這樣玩,倒也是可行的方式,連電動車都
跑不掉!
燃油車隨油徵收合情合理,但電動車就麻煩了,
其實就在每組充電樁裡設定按照充電量的多寡
收取相對應的金額不就可以解決。
在自家充電,就自己要多繳電費,一樣合情合理。
事實上,我自己常跑高速公路,一直有觀察到
一個現象:油價大漲的時候,開車的為了省錢,
就會自動的放慢速度,來減少油耗。
110以上 與 以下 跑出來的燃油消耗量是有差的!
如果燃料稅可以含在每次加油的費用中,我倒
覺得也會讓喜歡大腳油門的駕駛開始有點猶豫!
不超速,道路會較安全,還能減少能源的消耗,
一舉數得,難道不是一件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