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也可以去問罷捷派友軍、曾經專訪過罷捷發言人的比特王,為什麼他到了2021年1月5日還認為是香港國安法呢?時間再往前推,2020年7月31日罷捷派公布五大罷免理由時,他們的友軍「內門起義」YT、《溏風報》,都報導是國安法21條啊:從2020年7月31日罷捷派自己公布五大理由,到2021年1月5日中選會公告罷免理由書,長達五個月的時間,從罷捷派友軍到中選會,大家都認定是香港國安法21條,罷捷派除了2021年1月4日在臉書澄清之外,還做了什麼呢?從1月5日中選會公布罷免理由書到2月3日,將近1個月時間,有沒有向中選會申請更正?除了罷捷派自己人知道自己「筆誤」之外,其他所有人當然只能從中選會公告了解罷免理由啊,罷捷派在1月4日之前、之後都不出來更正、澄清,連罷捷總部自己的友軍都弄錯,現在才怪反罷免的人,不會太奇怪了點嗎?第二,就算現在罷捷派承認是自己筆誤,弄清楚是指台灣的國安法2-1條,但2-1條是這樣講的:所以,香港反送中是台灣的「敵對勢力」嗎?罷捷派如果將錯就錯,大家只會以為罷捷派擔心黃捷違反了香港國安法,引發兩岸戰爭;但現在弄清楚罷捷派是指台灣的國安法2-1條,那大家只會可憐罷捷派連法律條文都讀不懂,套用黃國昌的話:「不只是不懂法律,而是可能根本不識字。」如果資助香港任何組織,無論是不是敵對勢力,都會違反台灣的國安法,那我看全台灣可以被罷捷派告發的個人和團體,應該可以從台灣頭排到台灣尾了。拿這種完全不通的罷免理由出來自曝其短,罷捷派還不如不要出來澄清比較好喔。
Ken3410 wrote:大家都可以表達自己的..這是台灣對抗中國最大的武器.(恕刪) 噗嗤...笑死人了...在中國大陸要罷免官員更容易。君不見炸了一條街的陳菊高昇,而一樣發生爆炸災難的天津,早就下臺了。
除了同票結果,稍稍有一點誤差以外,樓主的分析很中立。我也很討厭萊豬,但是罷免黃捷沒有用啊,黃捷這次被搞得像客服小姐,沒辦法對有權者出氣,對沒甚麼權力的人出氣,來個無魚蝦也好。但是就算黃捷被罷,人家蔡大小姐,她搞不好想說 SO WHAT。看到這整篇樓主分析,以及之後投票結果,幫您出了一口惡氣這整個感覺挺紓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