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an 168 wrote:
違反選罷法規定了。(恕刪)

其實也可以去問罷捷派友軍、曾經專訪過罷捷發言人的比特王,

為什麼他到了2021年1月5日還認為是香港國安法呢?




時間再往前推,

2020年7月31日罷捷派公布五大罷免理由時,

他們的友軍「內門起義」YT、《溏風報》,

都報導是國安法21條啊:






從2020年7月31日罷捷派自己公布五大理由,

到2021年1月5日中選會公告罷免理由書,

長達五個月的時間,

從罷捷派友軍到中選會,

大家都認定是香港國安法21條,

罷捷派除了2021年1月4日在臉書澄清之外,

還做了什麼呢?

從1月5日中選會公布罷免理由書到2月3日,

將近1個月時間,

有沒有向中選會申請更正?

除了罷捷派自己人知道自己「筆誤」之外,

其他所有人當然只能從中選會公告了解罷免理由啊,

罷捷派在1月4日之前、之後都不出來更正、澄清,

連罷捷總部自己的友軍都弄錯,

現在才怪反罷免的人,

不會太奇怪了點嗎?

第二,

就算現在罷捷派承認是自己筆誤,

弄清楚是指台灣的國安法2-1條,

但2-1條是這樣講的:



所以,

香港反送中是台灣的「敵對勢力」嗎?

罷捷派如果將錯就錯,

大家只會以為罷捷派擔心黃捷違反了香港國安法,

引發兩岸戰爭;

但現在弄清楚罷捷派是指台灣的國安法2-1條,

那大家只會可憐罷捷派連法律條文都讀不懂,

套用黃國昌的話:

「不只是不懂法律,而是可能根本不識字。」



如果資助香港任何組織,無論是不是敵對勢力,

都會違反台灣的國安法,

那我看全台灣可以被罷捷派告發的個人和團體,

應該可以從台灣頭排到台灣尾了。

拿這種完全不通的罷免理由出來自曝其短,

罷捷派還不如不要出來澄清比較好喔。
對照我的預估,依目前的開票狀況,罷免應該不會過
哈哈哈,真是太可笑了。昨天在網絡上發了這預估罷捷結果的推文,就被一群自以為是的樂色説要舉報我。這群人連選罷免法相關的法條都不懂,就隨便說要舉發人,回去舉你老母拉
Ken3410 wrote:
大家都可以表達自己的..這是台灣對抗中國最大的武器.(恕刪)


噗嗤...笑死人了...在中國大陸要罷免官員更容易。君不見炸了一條街的陳菊高昇,而一樣發生爆炸災難的天津,早就下臺了。
lordwu007 wrote:
噗嗤...笑死人了.(恕刪)

你不懂,我可以教你的
共產集權是雙規,不是罷免
臺灣罷免官員是是透過民主選舉,有一定的流程
【民主制度】選票在人民手上,可不是哪個領導人、哪個黨說了算!
現在民進黨知道,要反罷免很簡單,搞個藍綠對決,用三天的工夫就可反罷免500多天的罷免。韓粉要繼續嗎,還有3Q哥。
jobba wrote:
現在民進黨知道,要反(恕刪)


中二的場子不是綠大藍
除了同票結果,稍稍有一點誤差以外,樓主的分析很中立。
我也很討厭萊豬,但是罷免黃捷沒有用啊,

黃捷這次被搞得像客服小姐,
沒辦法對有權者出氣,對沒甚麼權力的人出氣,來個無魚蝦也好。
但是就算黃捷被罷,人家蔡大小姐,她搞不好想說 SO WHAT。

看到這整篇樓主分析,以及之後投票結果,幫您出了一口惡氣
這整個感覺挺紓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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