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人了!讓我經過專業教師訓練就丟我去呀!哪個教師培訓會教你第一時間報警抓學生的?還在那邊苦啊善的?老師是高度專業需要訓練的職業你不知道?莫名其妙啊!出事第一時間報警抓學生,這種老師誰不會當?你把我丟哪個班級都可以啦!我保證天天報警抓學生!你滿意了嗎?0alpha wrote:tzechi...(恕刪)
bradia wrote:有人報案,帶兩造回局裡做筆錄,應該合乎程序吧 這是不合乎的...傷害罪是告訴乃論,被傷害一方報警(除非是傷害中),要不然警察無須到場.*此事件是第二天報的警,說難聽點 關警察闢室.我被01爛人告過公然污辱(也是告訴乃論罪),警察上門來詢問是否是我刊登的...他也沒當場把我帶走.只是告知某時間點去警局作筆錄而已.所以此事件 警察上學校去把人當場帶走,顯然有違校園律法(懶得去查相關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