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妓到底是什麼樣的罪行?

日本以性交換取金錢的行為有合法?
性服務跟性交易可不一樣
相機跟路跟性交易有關係嗎?
kantinger wrote:
日本以性交換取金錢的行為有合法?
性服務跟性交易可不一樣
相機跟路跟性交易有關係嗎?


我又沒住日本,哪能告訴你


kantinger wrote:
如果我們這一代可把勞動條件推到那地步
會不會以後還罵年輕人怎吃不了苦
去賺阿只有不景氣哪有不爭氣?



那性交易跟年輕人吃不了苦有甚麼關係,難不成合法化以後,男人就一定會去當牛郎,女人一定會去賣?

出賣身體絕對不是高尚的行業,就像上面別的網友說的,給你幾千塊,去碰觸一個陌生人的肉體

沒那麼容易。

妓女也沒有那麼不堪,提供被這個文明社會所不容許的服務,還要承受汙名。
22k也沒強迫就一定要領
也可以不要阿
反正去也號稱自願的阿

日本去查查就曉得了
可不可以用性交換金錢
1.性到底是欲望還是需求?是不是人類所有欲望都理所當然地該得到滿足?
例如只要有人想要小孩,檯面下就一定會有人販賣人口,既然這樣,我們是不是乾脆開放人口的買賣?讓小孩從"弱勢"的一方被出養到經濟相形"優勢"的一方,到底哪裡不好?

2.慾望的滿足,是不是一定得透過"交易"這種形式?事實上,如果疏解性需求這麼重要的話,就不應該還得花錢買.社會各界應該呼籲志工與慈善團體出來從事社會服務,肉身布施.

"順手捐陰道 救救老殘窮"(教育部實在應該考慮列入學生社會服務時數)

這樣一來市場派主張的"供需問題"解決了,道德派反對的"性交易"也不存在了,更不會出現合不合法的爭議,一石三鳥,這樣不好嗎?

3.主張個人選擇的,可能得拿出更多證據證明,從事性產業的人她們選擇的是"賣"與"不賣",而不是"生存"與"不生存"

prometheus0125 wrote:
美國真是個怪國家:通姦不犯法,嫖妓是重罪。美國目前只有6州還有通姦法,大多數的州,通姦已經除罪化。例如佛羅里達還是有罰責,不過比違反交通規則還輕,頂多罰款了事。律師說這種罪,微乎其微。在美國,通姦基本上已經除罪化,唯一影響到的是離婚官司訴訟,贍養費多少…

很怪吧…通姦至少有一個(有時還有兩個)受害人。嫖妓沒有受害人,妳情我願、銀貨兩訖。為什麼政府可以管兩個成年人如何使用自己的身體--如果沒有對他人的權利有損害的話?


各州有各州的法律,也不是每一州的嫖客都是有罪的.,

這種事還很有爭議,只是我知道澳州跟歐洲的某些國家,

性工作是被尊重的,因為她們都是要合法繳稅,跟一般的

勞工沒什麼兩樣....
雪山飛狐 wrote:
台灣就是這樣...假...(恕刪)


後來對這項施政的評論是"不知羞恥為何物"
(可以在網路上查到)
很想問也很好奇

有對價關係算不算是一種交易?

演藝圈甚傳的 女星為了某部電影或戲劇唱歌等 需要陪睡

這也算是一種性交易吧??


有身份地位的人 因為陪睡的女方 不會張揚 且場所極為隱密

還可以自己在朋友圈中可以到處宣揚 XXX死魚一條等... 他無罪

小市民只能去半公開場合 找需求 被警察臨檢被抓到 ... 他有罪

法律是給有錢人玩的....
我也覺得他舉例子的方式很不明智

另外你提出的觀點我覺得很好,不過我要想一想才能回答你,很有挑戰性XD

challenge accepted!

Agripina wrote:
這種不針對議題而針對...(恕刪)

prometheus0125 wrote:
美國掃黃新招︰公開嫖...(恕刪)


我的看法是性工作者只要立法保障未成年人
至於成年人的
心智都有一定的成熟度
想當妓女靠身體賺錢的,
後果自負,想清楚就好
想去嫖妓的,口袋有錢就行
更甚至連吸毒這件事
我也覺得可以除罪化
身體是自已的,
要犧牲自已的健康去換取短暫的歡愉
有何不可?
大家都是成年了,
為什麼還要被當成小孩子來管教?

prometheus0125 wrote:
美國掃黃新招︰公開嫖...(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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