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ung wrote:
很多被借調去縣市府的老師, 都看不公務員的薪水,老師基本上也不喜歡公務員,
只能說老師的薪水福利實在太好.
至於現在,我不是針對9 職等課長, 我是針對全部公務員的薪資以及所得替代率,
34萬3千個公務人員 以及48 萬5千個其他公務部門人員而言,
您說很多人薦7或薦8退休, 這是可想而知高考三 高考二考進去就是了,
對於軍公教人員,他們工作時的薪水拿多少,我一向沒意見, 因為他們有在工作,
工作取得(考進去)的門檻也高, 所以起薪4萬到後來拿8萬10 萬 都沒差,
但是重點應該是有多少人退休後國家需要編列過高的經費(比如說一千萬) 在一個退休人員身上,
以及到底多少人所得替代率超過70~80 甚至更高, 才是重點.
很認同,
其實在工作時, 公務員領高薪是可以的.
但是退休後, 領的薪水甚至比工作時還高, 就有點離譜了.
所得替代率應該依現行制度再打個六折才行.
當然有些退休薪水較低者, 可以有較高成數的所得替代率,
如薪水低於5萬, 所得替代率可以到七成之類的.
退休已經賺到時間, 還可以賺到時間又賺到更多金錢, 實在很不恰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