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93 wrote:
確實不正常,但是不正...(恕刪)
>>就算今天法官自己也覺得014貪汙,
>>如果檢察官拿出來的證據就是不足,
>>法官也不能判014有罪。
所以一直以來立法院不從嚴立法...難怪大家現在大家說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不過改天換民進黨執政,一樣說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酒駕為什麼不判重刑,為什麼不課徵高額酒稅
立法委員為什麼不敢砍自己的福利..
民意代表有負責改革的權利及義務..但是看看民意代表的作為
怎麼可能挖個洞,讓自己跳呢。當然是 立法留更多的後路讓自己光明正大的跳脫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