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子小珍珠 wrote:
是甚麼原因逼不得已?...(恕刪)


你沒出過社會嗎? 你有遇過心甘情願或是樂意被徵收私人土地的? 跟都更不一樣好嗎
亞利安星人 wrote:
法院都這麼認定了,你...(恕刪)


都跟縣政府議價過幾次了 , 說要換地幾次了 , 現在才說當初沒有實質協議

那其他同意的是跟鬼協議喔 ?

跟你說綠燈過馬路合法紅燈過馬路違法 , 被逮了之後說你沒說我會被逮 , 所以我不知道不能走

小孩子打架才用這招



muto999 wrote:
走西濱不用走住宅區 ...(恕刪)



我說的是走西濱一定要繞那張藥房那塊的住宅區嗎?

三條筆直的聯外道路在那耶!

是會比較快喔?


我們廠商就有~

去google貨況追蹤就知道市場多大了啦~

真以為只追海空運不追陸運喔?

對岸那邊車機早就蓬勃發展了


muto999 wrote:
都跟縣政府議價過幾次...(恕刪)


原來法官是小孩喔~

看新聞麻煩不要只挑想看的看~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政府徵地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討論徵地價格,除非地主拒絕參與協議或不能達成協議,才可強制徵收。而內政部和苗縣府2008年間共辦3次協議價購會議,卻對地主的疑義只有綜合答覆,並告知一律按公告現值徵收,地主只有接受或不接受2種選擇。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王茂修說:「這樣的協議價購違反法律程序。」
並告知一律按公告現值徵收,地主只有接受或不接受2種選擇。


區段徵收可分回抵價地,也可選擇被徵收領現金。

看看樓上貼出的會議紀錄,事實上協調過,不只2種選擇,而且自救會也簽名同意。

如果內政部以此上訴,不知贏面如何?

亞利安星人 wrote:
我說的是走西濱一定要繞那張藥房那塊的住宅區嗎?

三條筆直的聯外道路在那耶!

是會比較快喔?


奇怪咧 ? 你怎知會比較慢 ? 你是有走過嗎 ?

而且你既然覺得走西濱一定不會經過張藥房家門口 , 那為甚麼你肯定三條聯絡道一定可以走大車 ? 搞不好人家禁行大貨車啊 , 很多科學園區都有送貨路線很正常

而且你又怎麼知道大車一定是聯結車 ? 奇怪了 , 三噸半貨櫃車不行啊 ? 你自己都說那個是接近180度的轉彎了 , 這裡有交通考量有甚麼好奇怪的 ? 張藥房 6坪 是20平方公尺耶 , 如果畫成正方形一邊長是多少你知道嗎 ? 又不是差個幾十公尺還硬要把你家鏟掉 , 莫名其妙 , 而且你不要忘了朱樹家就在馬路另一邊 , 人家那個+180度都因道路拓寬而拆除了 , 你這邊-180度的說沒有交通安全考量 ?

叫你去住那邊走走看也不要 , google 地圖打開來看就說這裡可以那裏不行 , 地方建設就因為你這種坐在鍵盤前面的外地人用那自以為是的 1% 正義去否定 99% 的協議而抹煞 , 阿你告訴我哪一樣東西是 100% 有益的 ?

還三條筆直連外道路咧 , 還走中山高咧 , 那要不要乾脆仁愛路封起來算了 ? 看了真的是會吐血




Erichuangtw1980 wrote:
區段徵收可分回抵價地...(恕刪)


請看看最上面的會議名稱,

這不是協議價購會議~

那叫可行性溝通會議~

類型不一樣,

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
muto999 wrote:
奇怪咧 ? 你怎知會...(恕刪)


拜託你先去看規劃圖...

那三條就是開給貨車開的....

地方建設就可以強制處分私有財產不用同意?

舉著公益大旗要別人犧牲奉獻更讓人吐血~



亞利安星人 wrote:
原來法官是小孩喔~

看新聞麻煩不要只挑想看的看~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政府徵地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討論徵地價格,除非地主拒絕參與協議或不能達成協議,才可強制徵收。而內政部和苗縣府2008年間共辦3次協議價購會議,卻對地主的疑義只有綜合答覆,並告知一律按公告現值徵收,地主只有接受或不接受2種選擇。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王茂修說:「這樣的協議價購違反法律程序。」


阿不然第三種是甚麼 ? 4戶否定 900戶協議 ? 你乾脆去搶算了

你以為不接受就一翻兩瞪眼喔 ? 給你抵價地你不要 , 改補助金你也不要 , 硬是要原地原屋才肯接受 ? 那麼其他同意的人要算甚麼 ?

muto999 wrote:
阿不然第三種是甚麼 ...(恕刪)


人多就可以逼人賣祖產讓地喔?還只有兩種選擇?

再協商、再議、協議、討論、仲裁...能選的多的哩~

台灣原來是這樣子多數決的法治國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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