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爆還未發生時為什麼不先疏散民眾呢? 不疏散為何也不通知居民躲在屋內呢?

另外一篇寫的,貼過來!希望有人可以告訴我,這要怎麼封路?

接獲通報時,都是說瓦斯漏氣!因為天然氣比空氣輕,會往天空飄散,所以第一時間消防隊員往天空噴水灌救企圖降溫避免天然氣達到燃點引爆。在這些灌救範圍的周遭都是封鎖的。

但是後來才發現不是天然氣,是丙烯!丙烯比空氣重會沿著下水道流動,根本不會往上飄,從確認是丙烯到氣爆這麼短的時間內,根本難以判定丙烯滲出的量與範圍,請問要怎麼封鎖?

就像你被毒蛇咬到小腿,不去辨識毒蛇的種類,只顧著把傷口包紮,阻止中毒的血液回流,沒辦法確定使用哪種血清治療,最後只能截肢!

algerno2 wrote:
是誰說他完全沒封路阿...(恕刪)


還要疏散

https://www.flickr.com/photos/aquamojo/sets/
以下是高雄市政府今天的新聞稿
對於8月1日凌晨發生的高雄氣爆事件,有媒體質疑市府在7月31日晚上20時46分接獲民眾通報至凌晨12時,亦即黃金三小時內未立即切斷管線、通知撤離一事,高市府消防局長陳虹龍、環保局長陳金德,今(8 / 2)下午兩點於應變中心召開記者會,還原事發現場、提出明確時間序及相關事證,以還原真相。

氣爆前,市府便要求業者切斷管線

消防局長陳虹龍表示,7月31日晚上20時46分接獲民眾通報不明氣體噴發,市府消防局在第一時間立即派遣消防救災、救護車輛趕赴現場,合計共85位救災人員已抵達各處通報地點。由於無法確認洩漏源,消防局依照標準SOP作業,立即架設水霧、稀釋現場氣體濃度,許多專家及實務救災人員都已表示此為標準且應當作為。

消防局並於20時46分通知環保局、工務局等相關局處,工務局及消防局於21時50分同時通知中油、中石化、台電、台鐵等所有市府能掌握的管線所有人到現場,22時40分陳虹龍局長立刻電聯要求中油、中石化切斷管線輸送。

環保局稽查人員於21時30分抵達現場,環保署南區毒災應變隊於22時23分抵達現場採樣,由於化學物質檢驗需要時間,23時20分環保署同仁確認是丙烯,此刻中油的人員才說明其管線有讓李長榮化工運送丙烯,消防局即刻通報李長榮化工到現場,然而,零時零分氣爆便發生。

市府在第一時間有要求業者到現場,亦要求業者關閉管線,但業者表示尚未確認是何管線洩漏前不願配合,直至23時59分才知道中油管線有提供李長榮化工運送丙烯,才導致此一憾事。

氣爆前,華運運輸及李長榮化工已偵測可能外洩卻未通報

環保局陳金德局長說明,根據前鎮儲運所的管線監控資料,20時43分21秒,華運公司及李長榮化工的丙烯輸送管發現壓力遽降,可能外洩,華運21時30分關閉閥門,22時李長榮要求華運繼續供料,22時10分華運供料,直至23時35分華運孫姓領班回到華運表示二聖路有丙烯外洩,華運才關閉閥門。也就是說,李長榮化工在發現異常當下(20時43分)未立即要求華運關閉供料閥門、也未通報市府主管機關環保局,甚至要求華運繼續供料,導致三個小時大量丙烯外洩,亦造成市府無法在第一時間獲得重要資訊預判狀況,導致憾事發生。

即刻疏散是否正確,留待查證及公評

部分媒體認為,市府應該第一時間疏散住戶,而非請大家回到屋內,疏散是不是最佳的處置方式仍有待查證,第一,以氣爆現場狀況來看,傷亡者皆是在路面而非屋內,第二,前鎮及苓雅區是人潮密集、交通流量大的市區,若當下真的採取撤離,大量人員在路上撤離時若遭遇氣爆,可能導致更嚴重的傷亡。

對於這樣罕見的重大氣爆事件,在救災工作告一段落後,高雄市政府都願意檢討、改進,但針對部分媒體質疑市府的處置作為失當,我們認為,台灣任何一個政府單位,都不一定有足夠的準備來應付此意外事件,也都不願意見到憾事發生,而市府救災人員也都第一時間進入現場採取標準程序、並要求業者切斷管線,面對質疑,市府只能勇於承擔並提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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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gerno2 wrote:
是誰說他完全沒封路阿...(恕刪)


有封啊,只要人孔蓋冒白煙就封個幾公尺,凱旋路與二聖路口噴火才又封數十公尺,
很多民眾現場影片都看得到。

這篇住戶的PO文你沒看嗎?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06839333.A.131.html
ansonhsu wrote:
另外一篇寫的,貼過來...(恕刪)


舉例不當。
至少可以讓車輛不要靠近已知有氣體外洩的街道,及讓相關範圍內的居民回家不要逗留在馬路上吧。
這麼做和確認外洩的是哪種氣體,會互相矛盾嗎?
包扎傷口和確認毒蛇種類只能選一種噢,不能兩樣都做嗎?


TO:hn1271n
沒甚麼人在指責現場救災人員,質疑的是有權可以協調及做決策的高層......
20時46分有人報案,22時40分陳虹龍局長立刻電聯要求中油、中石化切斷管線輸送......要為這位陳虹龍局長"立刻"要求相關單位切斷書送而鼓掌嗎?!


shinmac wrote:
疏散為何要解釋是所有...(恕刪)


http://www.ksepb.gov.tw/News/Show/251

毒災演練逼真

之前演練過對嗎?

豆子小珍珠 wrote:
至少可以讓車輛不要靠近已知有氣體外洩的街道,及讓相關範圍內的居民回家不要逗留在馬路上吧。
這麼做和確認外洩的是哪種氣體,會互相矛盾嗎?
包扎傷口和確認毒蛇種類只能選一種噢,不能兩樣都做嗎?


在灑水灌救周圍都已經封鎖了,哪來的沒封鎖?
爆炸範圍達6公里,其中4.4公里的道路被摧毀,你可以事前知道要封鎖這麼大的範圍?
ansonhsu wrote:
從確認是丙烯到氣爆這麼短的時間內...(恕刪)

環保局長受訪的影片你沒看到嗎!!
爆炸前10點19分於二聖、凱旋路口鋼瓶採樣檢驗結果只有丙烯,濃度為13520ppm,丙烯68ppm以上即可查覺有異味,超標近兩百倍。

20點19分發現超標近兩百倍到22時22分有水溝蓋氣爆,
7月31日23時以後,凱旋路、二聖路、三多路一帶發生連環氣爆。

1個小時不夠疏散嗎!想原諒市府效率當然會說不夠。

若是一個有為且珍惜人民生命財產的市府,不會等採樣檢驗結果出來才疏散封路(事實是氣爆後才小範圍疏散)。氣爆第一現場死傷多少人就可以判斷氣爆前路封了沒疏散了沒。


超標近兩百倍!!身為相關單位有看過這樣的採樣嗎?
完全沒警覺性事態非同小可,整事件前因已很清楚,
死傷這麼多人為何還要替為民服務的公僕說話。

shinmac wrote:
環保局長受訪的影片你...(恕刪)
不管如何20點19分發現超標近兩百倍到22時22分有水溝蓋氣爆,且有漫延趨勢時就該提高警戒層級了!
反正"一句不知,三生無事",防災演練是下面的人的事,上面的不必知道,不知者無罪

向殉難的警消致敬!!!
ansonhsu wrote:
在灑水灌救周圍都已經...(恕刪)


看清楚我寫的是,要就撤要就讓民眾立刻返家。
封就代表那地方危險,儘量不要進入,那還讓居民留在馬路上?!
房子,好歹算個掩體。
光說封鎖,馬路上還是人來車往,有用啊?!

我為啥要早知道該如何封鎖,領錢要研判現場狀況並扛下相關責任的是市府高層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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