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酒駕屬私領域而不予以回應 , 黃偉哲表示沒誤事不須撤換


hn1271n wrote:
酒駕罪大惡極???...(恕刪)


酒駕沒出事都不是大事

但是一個人無法克制自己喝酒不開車就是一件大事

他是要當官的欸

郭正亮和謝代表的兒子(我真的忘記名字)

錯了就出來道歉

目前神隱了

不敢面對問題的人

未來有事也是報喜不報憂

讓不讓他去是蔡總統的決定

新加坡要不要接受也是新加坡決定

不管最後如何

這次一定有傷政府的威信

hn1271n wrote:
酒駕罪大惡極???...(恕刪)


就是有你這樣的想法所以台灣酒駕屢禁不絕!

還是那句話,人在做天在看,路上小心酒駕者!
還有根據新加坡法律 因為年齡限制 如果江春男 經常在新加坡酒駕撞死人 新加坡政府也不會施予鞭刑的
國小校長酒駕 停職並送公懲會

http://www.epochtimes.com/b5/13/6/24/n3901138.htm

大紀元6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瑞益新竹24日電)新竹縣湖口鄉長安國小校長黃坤政酒駕被查獲,縣府人事處今天將他停職並送公懲會,新竹縣長邱鏡淳對此道歉。


黃坤政6月5日酒駕被警攔查,酒測值達1.33毫克,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檢方庭訊後裁示限制住居。

新竹縣政府今天舉行「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決議將黃坤政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先行停職,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邱鏡淳在主持縣務會議時代表竹縣府向社會致歉,並表示,身為公務人員應為人民表率,不能做出壞示範,害人又害己,同時提醒民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黃坤政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一切尊重縣府決定,其他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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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買張黨證

就算沒外派新加坡

最少也不會停職並送公懲會

伊魯米 wrote:
新上任的駐新加坡代...(恕刪)
我以為外交人員是很重視形象的
hn1271n wrote:
還有根據新加坡法律 ...(恕刪)



因為是有免死金牌在身,所以才出任?












果然中國人無孔不鑽⋯⋯⋯⋯⋯












啊,失禮,國共不兩立









果然台灣人無孔不鑽⋯⋯⋯⋯⋯
















hn1271n wrote:
還有根據新加坡法律 因為年齡限制 如果江春男 經常在新加坡 新加坡政府也不會施予鞭刑的

別鬧了
就算不能鞭刑
新加坡也不會任由江經常在新加坡酒駕撞死人
就讓江老頭去吧!
私心認為撞死台灣人不如去撞新加坡人。
慢走,不送。
阿不然哩 !!!

等你們執政在來XX

標準是我訂的

我說可以就可以

自己的小孩是全世界最棒的

別人都是假的
伊魯米 wrote:
新上任的駐新加坡代...(恕刪)
腦袋染了顏色後,是不是名校畢業不重要,有沒有唸書也不重要,有沒有判斷力更不重要,腦袋裡面裝的都是豆腐渣了!

jimmywu97 wrote:
黃偉哲也認為他這次酒駕並未誤事,因此不需在此時撤換。 所以還沒撞到人沒關係?
頭殼一個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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