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11日 wrote:合法就只是增加政府稅收、讓煙商多賺錢、除此看不出任何好處。在我死之前、我會反到底! 我認為對一半!增加政府稅收,但菸商就失去客戶了合法的好處是台灣人權自由的進步當然你要反我是保持尊重的反正我們不是掌權者,就正反兩方互相交流,喇賽消磨時間唄
天使水果糖 wrote:由中國那裡來的資料... 和人權自由...大家各自解讀吧...(恕刪) 忘了跟你說,第一篇也是大陸的資料。-------有些人總以為大陸是匪區沒人權自由,卻不知道台灣善良老百姓的人權早就沒了。上面這段是年紀大了碎碎唸不用理我,謝謝。
天使水果糖 wrote:菸酒商和政府的掛勾...(恕刪) 有必要亂扣帽子到同性戀或是愛滋病嗎??如果想替大麻合法化護航就請提出讓旁人接受的事實來說明吧但我真的不知道為這種有致幻性的毒品(目前還是吧) 有甚麼合理的休閒娛樂效果
sunnyalex wrote:有必要亂扣帽子到同性戀或是愛滋病嗎??如果想替大麻合法化護航就請提出讓旁人接受的事實來說明吧但我真的不知道為這種有致幻性的毒品(目前還是吧) 有甚麼合理的休閒娛樂效果 我扣什麼帽子?我舉例過去因為不了解,而倍受歧視的族群,因為民主進步、人權自由的推動而被大家了解,進而接受闡述歷史是扣帽子?你提出的論點表示:會支持大麻個人使用除罪化的人,都是因為自己愛吸大麻這才是與事實相違背的扣帽子,也就是所謂以偏概全例如:會支持同性戀的,都是同性戀!懂?前面我所說出的事實都說了,你試著反駁吧,我所提出的事實是有提供證據的,擺在你眼前,你不接受我尊重,但是旁人有沒有接受,和在此十幾二十個發言者的立場沒有直接的關係你自己不接受,不代表你所謂旁人就不接受,全台灣都在看我們的討論串? 真的沒有旁人接受我提出的事實?而且我真的沒必要和為了一個連爬文都懶,自己扣帽子說別人扣帽子的人討論大麻是致幻性的毒品? 請問致什麼幻? 會看到什麼?酒精不致幻? 喝一杯身家變一倍,喝十杯身家變億倍的人沒看過?自以為是車神的幻覺,車子開出去直接將其他馬路使用者輾斃,到酒醒了才知道犯下滔天大錯告訴我這種毒品,有什麼合理的休閒娛樂效果?唉呦不好意思,我又亂扣帽子到酒精使用者了,我還是閉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