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獻身 男不願交往被誣性侵

早上有空時寫一下,人物性格、角色關繫、時代背景,想到什麼說什麼,亂無章法,還請包涵!

離職後跟公司有接觸,第一次是因公司有關朋友所託,私下與董娘會過一次面

剛開始見面還好,她有說道歉,我也說有送資料給相關單位

直到她說:再回來公司做,但是已經登報的徵人費用要你付,從薪水扣

我真的想請她去看醫生!

會去跟她談,是因為給那位"公司有關朋友"面子,有誠意談可能有機會誤會冰釋,談的條件是這樣?

登報費用才多少?三百五百?

金額也不是重點,重點是:她是董娘,想壓我就壓我,給你工作,要你怎樣就怎樣

原本我的底線是發公告,撤銷那些她所"羅織罪名"的記過而已

我也懶得再多說一句

結果當然是不歡而散,我都已經離職了,怎麼還會在乎回不回去?

她跟我要會面時有告知公司員工,可能她認為可以處理好,繼續營造她統帥領導有方,結果是我們沒談好

她回去公司後說我恐嚇她(公司還有聯絡的員工來電告知)

後來還跟公司開過一次勞資協調,公司方面來了董娘.傳產公司會計跟服務業這邊的會計三個女人

那種協調如果是各說各話,有開也是白開

我說的公司一概否認,公司方則有另一套說法,協調人無仲裁效令,現場結算剩餘天數薪資,各自解散

私下會面跟協調會,兩次有可能和平收場的機會過了,"師出有名",我開始放手玩公司


有糾紛時,身上還是留有一些自保的證據,以免被陰!
跟海波浪幾次事情後,我發現還是要自保一下

在剛分手後沒多久,她的一位家人來商圈探她的班,好像是來騎她的機車(她的那位家人我見過,沒甚麼交談過就是了)

她帶她那位家人來打招呼,我一頭霧水

前幾天還罵我罵的很爽,今天帶家人來打招呼甚麼意思?

我只是傻眼看,沒做任何反應,她那家人也傻傻站在那裏,氣氛有點僵,後來他們走了

事後回想,我猜有一種可能:

我跟海波浪提分手,她沒告訴她那些原本知道我們關係的親朋好友

也許一開始她認為還有復合的可能,後來可能性沒了,再製造一個她的分手時間點或是分手原因

剛分手時,有時候一早來亂一下,商圈人多時,若無其事來我這裡進進出出,借東西問事情

第八頁中的#72中提過:

她:XX(她親戚)說哪裡有火鍋會自動熄火的(還是自動斷電甚麼的,我沒仔細聽),要不要一起去吃?

那個親戚就是帶來打招呼的那個,那天好像是七夕情人節(我沒在注意那種節日),我沒答應去

後來晚上她還傳一個過得很HIGH的簡訊

都分手了還找吃火鍋?還是分手導火線的火鍋?我不記得那次她找吃火鍋是只有我跟她,還是也有她親戚要去



連分手也要很複雜,就是合不來而已,不用想太多

想想她說過的,我發覺很多事有可議之處

前男友來找她?我不認為她有那種吸引力(不過每人喜好不同)

有人想包養?真的有包再說,要包的也會驗貨,驗的過驗不過還是個問題

那個坐飛機趕回來幫忙搬東西的男朋友(感覺跟現在的便當男兜不起來,而且便當男也是說過後約兩個月才出現),英文寫的便條紙...

一直想告訴我她很搶手的樣子,我怎麼會在乎?(是真是假也有待商榷!)

綜合以上,如果她真的再製造一個"她的分手時間點或是分手原因",讓她自己對外感覺有面子一點,也沒什麼奇怪

隨便她怎麼跟別人說,只要不牽扯刑事民事告訴就好,萬一真的有,或是她誰誰誰,什麼朋友想替她出頭,那些自保的簡訊跟信就可以派上用場了

再者,分手後我沒打過一次電話給她,她打的我也沒接幾次,後來也全不接了,分手前的通聯,她打給我跟我打給她大約是20:1,可惜LINE全刪了,不然也可以佐證

分手時,有幾天她穿寬鬆的衣服,實在不像是她平常的打扮方式,我還擔心會突然來一個"我有你的孩子了"這橋段,現在這時間點也不可能了,有孩子也不會是我的

但是只要她還在商圈一天,我還是要步步為營,小心謹慎
可能被男友發現了,逼不得巳只好告了

這類新聞告訴暑假想賺錢的小朋友們,學點經驗
,不是告了就可以穩穩拿錢

kuobill1234 wrote:
可能被男友發現了,逼不得巳只好告了
這類新聞告訴暑假想賺錢的小朋友們,學點經驗
,不是告了就可以穩穩拿錢


如果是這樣的話

"求平安"分手就好

別想"添福壽"敲一筆
我想那老闆娘應該去看醫生不是沒道理!生意好好的賺錢,沒事幹嘛找員工麻煩?

記員工過,扣薪水,讓公司賺更多嗎?

員工被記過有誤解,我都會爭取平反了,玩我?我又怎會沒反應?

一些以"需要工作養家"為由的主管也是幫兇,陪老闆娘玩員工



就在我的第二張記過單貼出後,一位女同事知道內情,也忿忿不平,可能幾次閒聊,公司監視器有拍到,換她掃到颱風尾,一張她的記過單貼出來了

一次到公司上班,她苦笑對我說她被記過了,我去看記過單內容,寫的是一個行政疏失,我問她有沒有這回事,她說幾個星期前的事,她也不記得

依我看她的工作態度,我覺得機會很小,所以就去查了一下

公司電腦權限設計大約分幾級,老闆娘.主管.員工各有權限,那個行政疏失員工在電腦上無法察覺,主管跟老闆娘的權限看的到

電腦確實紀錄有異常,我去翻行政紀錄,發現原因所在了

一個維修事件,那女同事的前一班有紀錄,電腦也有顯示,由於該維修時間很長,跨過幾個班別,所以各班都只延續第一次紀錄沒再書面書寫

問題出在電腦是逐筆紀錄,在這個被記過的女同事又出現一次電腦顯示紀錄,因本來維修就沒修好,所以行政上沒必要寫維修完畢或是維修暫停,然後再寫一次維修

過程並不違反公司規定,公司每個人也都是這麼處理

如果是發生在昨天,沒人會覺得有問題,就是因為是兩三個星期的事,那女同事也忘了當時情形,老闆娘抓這點記她過,只看當時她的班別紀錄,沒往前多看幾班,當班主管也沒詳查

沒證據可以說是老闆娘故意的,也許是誤會

我跟那女同事說明誤會所在,但因當時我跟老闆娘關係緊張,擔心因我的關係,出來幫她解說反而不利於她,不便為她跟老闆娘說明,所以請她跟當時班別主管告知,由那主管去講,那女同事也覺得這樣比較好

隔天上班,一進公司發現那張記過單還在(進公司先看有無公告事項),我望向那女同事

她說:主任有去講了,沒用!(很明顯,這女同事是因為跟我走得近的關係,掃到颱風尾)

我當時很生氣,怎麼可以將錯就錯?都明明白白解釋了過程

那女同事苦笑說算了,但我還是一直不爽中

一是翻找幾星期前的紀錄,二是都解釋了還不撤掉?我覺得很明顯是因為我跟那女同事有聊記過的關係

後來她一句:需要多少跟我說

那女同事,她真的也不爽了
在公司我是一個掉漆的主管,借支日當天一定借支,借到上限

大家工作辛苦,分內事做好我不會囉嗦一堆,休息時間買茶水甜品請員工我偶爾會做,幾百元而已

談不上受員工尊敬,但應該不至於被討厭

在我的第二張記過單貼出後,跟那女同事聊過,老闆娘吃定員工要工作賺錢亂記過,被亂記的都不敢吭聲(我想為員工平反的,有些當事人也不想鬧大)

玩到我身上來?

林北是沒錢,身上如果有一筆錢周轉(找工作空窗期跟車貸),早就玩公司,真的要賣車玩公司也可以

這些話那女同事聽進去了,可能當時她還不是受害者,所以只是聽,現在她也受害了,所以說話了!

在我第一張記過單貼出時,我也早有心理準備跟動作,自保的那些東西有空就弄一些

第二張貼出時大約已經準備七成,第三張貼出時已經準備好了

第三張貼出那天女同事她休假,我丟了辭呈,出了公司打電話給她,說明經過

她說她預計月底遞辭呈,已經跟男朋友要開民宿

我們約好地點,她跟他男朋友拿錢過來,我請她準備看好戲

事隔數月,帶錢去他們開的民宿還她,聊怎麼玩公司的經過


做人不用太姬芭

姬芭也要看情形跟有限度,或是有本錢

那公司老闆娘,以為員工都是可以為了工作拋棄尊嚴,不分是非,只為了一份工作?

在我眼裡,那公司還真有幾個主管是這樣

倒也好像真的沒員工跟她反應過記過問題

但我對記過有反應了,這態度還不明顯?還要繼續姬芭下去?

辭呈都丟出去了,她還以為我很想回去再工作?

想用主管職位吸引當狗用的?

也許真有人會這麼"肖想"那種職位,但不會是我


真的被姬芭了,對付姬芭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比她還姬芭

第一次私下會面不歡而散,跟勞資協調破局(勞資協條中,我要求的也僅是遣散費,沒有其他,公司不想給,沒關係!)

我關閉任何溝通管道(已停掉原本的手機號碼,新辦一個門號),開始放手玩公司

全部分店(各店皆是一間公司)違法資料一件一件慢慢送,資料送齊送滿

在這必須強調一點,所送資料皆是我任職主官職務所能接觸到的,無不法所得之

相關單位找上公司,公司緊張了,開始有人登門拜訪想了解

拜訪人說:怎麼鬧這麼大?人家說你回公司偷東西,有人看到,說要告你!

我說:X!有證據證人看到我回公司偷東西,公司會放過我?公司吃素的?要告快去告,林北順便提誣告,甚麼證人一起告!!!

擺明是抹黑栽贓,把我講臭,好讓員工繼續讓她"領導有方"...

我說完,繼續姬芭下去,資料繼續送,"對付姬芭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比她還姬芭"

陸陸續續續有人牽線想談

不用浪費時間談了,資料再送

相關單位都會有進度回報,進度慢的,去函詢問追進度

公司算是小有實力,可能會運作人脈"搓"掉不法的情事

林北資料分批送,讓公司一直有狀況要處理,公司想"搓"這個,明天狀況再來一個

這間的問題正在處理,那間的問題就來

有空沒事就追一下進度

殺它個措手不及,讓那個老闆娘有事忙,忙到沒時間找員工麻煩

(還在任職有聯繫的員工,來電感謝我,說公司態度變很多,不會再亂記過,有記過前都會先找員工談,確認無誤再記)

後來有人來傳話,公司股東提議開價約遣散費的三倍談和解

股東?很抱歉,沒實權,談也是白談,就別談了

誘之以利,脅之以災,動之以情,什麼都來,就是沒有曉之以理

公司有什麼理來跟我說?

沒有!

既然沒有,再姬芭下去是一定要的

原本公司網路部分是我負責的區塊,想到就去留言個幾句,詢問一下那些公司不為人知的狗屁倒灶的事(就事實詢問陳述)

接手網路區塊的主管不敢正面回應,就再問!問到不回應

有意願到公司消費的看到留言與回覆,想必也知道那些狗屁倒灶的事了
某天,一位跟公司有關,輩分比那老闆娘高的,託人說要談

雖然平時接觸不多,既然輩分夠想談,我就聽聽,後來對方有我的e-mail,我就收到了

信中看得出來有誠意談,但好像不知事情始末,費了些唇舌說明

一來一往後,感覺又要扯遠了,我直接說了日期,明講:(擷取mail原文中段落)


> 我當公司給的遣散費是還我個公道而不再有所為就這麼簡單
> > 更談不上補償也沒必要
> >
> > 要我重新考慮?
> > 別以為我很想要
> > 如公司給了遣散費
> >
> 我可以當作是"不算圓滿但勉強可以接受"
> >
> 或許是你們該考慮"給了遣散費但無法撤銷檢舉XXX.還給不給?"
> >
> 只是"停手"而非"收手"是不是"不算圓滿但勉強可以接受"?
> >
> > 我說的兩天還有一天
> > 明天過後我絕口不再提及此事
> > 多說無益


結果說好的日期沒看到遣散費匯入,反正我也沒很想要,遣散費的三倍和解金我都沒想要了,更何況一個遣散費?

繼續送資料,換我夠姬芭了吧!!!

我沒奉陪玩個徹底豈不是看不起她了,"老闆娘"捏~~~,好大!!!!
雖然海波浪沒明說,但我覺得她是想用炒飯吸引當工具人用

也許真有人會這麼"肖想",但不會是我

如人吃飯,好壞自知

炒飯夠好吃的話,休息一下再炒一次飯,或是早上吃一下早餐都有可能

跟海波浪就不可能!

有炒就算交代了,更別談過夜再來一次

連"輕捏兩顆"(一般這是要請對方代勞的)來個延長賽都不會想,甚至沒炒出牛樟芝也可以結束

雖然她有問:沒X出來會不會不爽?

我還想多活幾年,不用了!

腰都快斷了,留點體力騎機車回家也好

(雖然每人感受不同,但最終有無牛樟芝,還是大多數人的"結果感受")

看來她似乎不是很了解那回事...


夠經驗的,還會看射程.CC數

然後面露微笑還是狐疑...

飲料店的糖度計有看過吧!

經驗多的那種,雙指簡直就是精蟲計,一指沾,雙指一搓,再算幾天前做過,她就可以判斷現在的濃稠度正不正常

當然這需要經驗(還是有些變數,畢竟每人體質不同)


至於姬芭程度...

算了,一場枕邊人,就不跟她計較了,自從有了便當男,她也少來很多


人因對象的不同,關係的不同,態度也會有所不同

那老闆娘也不是公司全員工都不爽她

一位公司女職員,跟董娘年紀相仿,又是同一種"團體"(每個星期日去一次那種)

常跟董娘.協理有說有笑或是吃飯,在公司有一綽號叫"地下董娘",公司沒人敢惹她

我剛到這公司任職一般職員,約一個月時,一次因協調安排工作,她未如期完成(安排的那工作很輕鬆)

我找她談,她仗勢"地下董娘"沒鳥我,我們在公司大吵,約二三十公尺外都聽的到

隔天總公司月會,會後董事長問還有沒有問題,我把這事說了出來

沒想到與會的董娘.協理.經理,都搖頭苦笑,說拿她沒辦法,我有點嚇到,這是甚麼公司???

我說這個人不能留,留她我怎麼協調其他人工作?

董事長畢竟是生意人,說要革職,朋友歸朋友,來公司上班就是要做事

但董娘跟協理說話了,說她是單親家庭,給她一個機會,就把她調往其他分公司

我想這個"地下董娘"對老闆娘是感激的!


在老闆娘她還沒開始玩我的那幾年,彼此也相安無事

公司哪裡有需要,沒人想去或是想做的,我來!

所以升遷跟加薪也是有

事出必有因,自我檢討後,我發現可能是我長得比較好玩的樣子

那些唯唯諾諾,公司說什麼就是什麼的主管你不玩,玩一個阻止妳做錯事的人?

良藥苦口,忠言逆耳

玩小職員無法滿足權勢慾望,所以選一二線的主管玩,玩起來比較爽?

想要好玩?她選對人了,我陪她玩個痛快


只要有人來談公司的事,先乖乖聽我罵一輪,再請他離開別談了

"無欲則剛",我沒什麼想談的,只想陪她玩

這樣玩到底的態度,也許公司感受到了

那位"跟公司有關,輩分比那老闆娘高的"談的算是比較多跟直接

該罵的我還是罵,對話中給面子也給公司台階下,想繼續談就別忙了

換我姬芭一下,人情世故擺一邊,對錯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還想繼續玩

相關單位也很盡責,收到資料也都有動作,資料都很實實在在,也無需造假汙衊公司


正當我還在準備一招"放大絕",一天有人告知要我看一下銀行帳戶,遣散費匯入了!

生意人終究是生意人,有財務上的嚴重損失時,才想要如何彌補

又或許事情有些明朗化,公司股東多少已經知道真相(老闆娘羅織罪名記過,所以我玩公司),老闆娘多少有股東方的壓力

我跟那位"跟公司有關,輩分比那老闆娘高的"說過:

"我當公司給的遣散費是還我個公道而不再有所為就這麼簡單,更談不上補償也沒必要"

雖然我很希望那筆遣散費沒匯入,讓我可以繼續玩公司,但說話算話,"放大絕"的資料雖然有準備,但是沒送出去


後來有人來聊到:公司付出不少代價處理那些事(聽數字約為遣散費的幾十倍),你也沒招了,事情就到此結束吧!

我:沒招?還有耶!

當然沒跟他說是什麼招,但是我"說到做到"的個性很明顯,招數還有,但不能言而無信,如果公司還想玩,我也會繼續奉陪

那個人他了解我的個性,我不會隨便說說(這個還有"招"的訊息,有沒有傳到公司,我不知道)

事後也有人認為"為什麼不拿約三倍的遣散費時談和解"?好像我有錢不拿很笨的樣子

單一遣散費我拿得心安理得,多出的部分就有各自解讀

可以是"補償"名譽毀損

如要說是"勒索"呢?

沒拿的話都不用解讀,重點是我可以繼續玩公司

當時的"不談判"是為對付姬芭人要更姬芭的最高原則

日後耳聞,有員工為自身的權益爭取,鬧到警察登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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