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幸福3948 wrote:亂碰別人的機車,腳...(恕刪) 一堆人說[別人的東西不要碰],可是每天都看見一堆人在碰(機車 腳踏車 汽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只是想知道誰有做到[別人的東西不要碰]?
將軍可能沒想到,讓他出名的不是有幾輛高價跑車或是有多愛車,而是要把人碎屍萬段的大脾氣,生活上不盡如人意狀況很多,或是生意場上利益衝突,不知道這位會如何反應,但經過這件以後,如果與這位接觸,大概都會小心翼翼,車沒事,損失最大的可能是通告費,猜測廖盈婷短期內不太敢發通告,反正這位錢多沒差,
果然跟前幾樓的大大說的一樣,將軍的支持者都擺在家教這件事上, 沒人提將軍的言論,我想"別人的東西別碰"這種小學程度的東西不會沒人知道,大多數對將軍反感的人也不是同意這對母子的作法,對於將軍或其支持者只需要問一個問題:"對於沒家教亂碰車的人是否必須一律碎屍萬段處理"??如果是~請立即身體力行別嘴砲!!如果不是~~就道個歉吧!!阿比透咖啡 wrote:說實在⋯⋯⋯⋯現在...(恕刪)
Davinie wrote:其實這事沒這麼複雜,將軍自己不要開車出來就好了。開車出來就不要怕有人摸,不要怕有人拍照。自己要開車出來還怕人摸、怕人靠,還生氣發文,真受不了。...(恕刪) 為什麼開車出來就要給人摸?!不是自己的東西要得到別人的允許才能碰!不是嗎??
是不是私人空間要調使用執照來看通常這種建物都會被要求開放空間,君不見許多新板特區的豪宅被要求拆門拆公設??因為建造時法規就要求要留公共空間,所以將軍是不是違停可能要請飯店拿圖來說明了~~不過我以常理推斷, 那個位置如果執照上寫的是停車空間,我想飯店應該會毫不猶豫的畫上幾格停車格~~maserati0212 wrote:看了一堆這則新聞的...(恕刪)
謝幸福3948 wrote:台灣前幾年有名畫展, 有個小孩不小心去把人家的名畫就戳出個洞, 人家沒要求賠償, 是不是這樣就可以教小孩去亂碰別人東西? +1本來就要教導小孩,不要隨便碰別人的東西,因為孩童常不知輕重,假設剛好褲子上有扣子,在擺姿勢的時候刮傷了烤漆呢?就像參觀展覽一樣,不要隨意觸碰展覽品...至於車主,因為是自己的愛車,他在自己fb上抒發情緒字眼,那是他個人的EQ表現,當然如果用幽默解嘲的方式,而不要用過激的語詞,相信一定會得到不同的結果..只是不明白為什麼現在不少父母不先教導自己的小孩還可以理直氣壯..前日看到一位爸爸放任吵鬧的女兒在賣場跑來跑去,還一直要小女孩(目測兩歲左右)幫他挑選食物,看她這樣衝來衝去,戳戳肉再按按蛋糕..到處摸...還是覺得,又沒戳壞還能吃...
tzechiny wrote:果然跟前幾樓的大大...(恕刪) "對於沒家教亂碰車的人是否必須一律碎屍萬段處理"??麻煩真的去看一下原文,鄭先生講碎屍萬段是針對那位沒把小孩教好的媽媽,而不是你所謂"沒家教亂碰車的人(小孩)"而且很明顯的那就是一句抒發情緒的氣話,否則那位媽媽不會現在還活得好好的,可以出來回嗆.當然講氣話這種事是不被允許的,許多人會開始搬法律出來嚇人了.但這位鄭先生似乎也從來沒怕過走法律這件事.是不是違停,你直接打電話請拖吊車去拖就知道了,真的不用那麼麻煩,又要搬法規了.但我還真沒看過拖吊車進飯店lobby前廣場拖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