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台中市 送花博卡 還要 個資收集同意書 用意??

baboo0852 wrote:
基本上應該只有台中...(恕刪)


看一下這是台北卡申請書
https://card.taipei/data/docs/apply_agreement.pdf

這資料比台中所需提供的要多更多!!

前幾頁也有桃園卡的申請書自己看一下!!

都需要戶籍地資料!!

你沒戶籍地資料怎麼知道你是哪一市的市民?

別縣市人也使用一般記名悠遊卡來花博一律免費嗎? 你要如何核對?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資料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如:市民卡管理辦法)或本府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二)地區:本國所在地、本府業務委外機構所在地、與本府有業務往來之機構所在地。


(三)對象:本府、本府業務委外機構、""本府合作推廣之單位""、其他與本府有業務往來之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對象-這就是想要與市政府辦任何相關活動的單位都可以使用!
不然以後公車優惠再來寫一次個資同意書
捷運優惠也來一次
歌劇院優惠也在寫一次

反正每回有任何新活動都要填一回個資同意書????
ObiWong wrote:
預算還沒到位就執行...(恕刪)



預算在103年已經審過了喔!!

現在反對是因為前市長浮編預算嗎?

市府法制局長吳梓生答覆說,花博特別預算就是多年性的預算,早在103年就已經審議通過,所以預算在審議通週當時就已經通過了,後續要審查的計畫它的性質是比較近似於預算執行後的工作報告與說明,在他理解上比較不像是計畫的「審議」,至於議會附帶決議的效力他尊重議會的意見。

這段話可以去查議事紀錄
ObiWong wrote:
看一下花博卡的優惠...(恕刪)


• 在花博期間憑卡享有一日免費入園參觀。

第1點只要出示身份證就好
~~~~~~~~~~~~~~~~~~~~~~~~~~~~~
用身分證核對的你來說看看!
如何做到一張身份證僅一能一次入場免費?

人工核對?
核對了身份證後呢如何記名? 記名還是需要個資啊

掃條碼? 那需要動用到戶政系統
那牽扯更廣


絕代蝴蝶 wrote:
先不管三立不三立,...(恕刪)


一般商場 百貨

辦抽獎活動時

抽獎桶理滿滿的

抽獎聯 填上了 姓名 電話 身份證字號

而且隨便的路人都摸得道抽獎桶...

怎麼都不會去考慮到外洩?



個人認為,台中市政府花博卡最大爭議在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及方式。
我們可以比對台北市台北卡的告知規範,孰優孰劣應該可以辨明。

臺北市政府台北卡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一、告知事項: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明列以下告知事項:
1. 蒐集個人資料之機關:臺北市政府。
2. 蒐集之目的(代號:057、072、109、120、156、157、159、175):
(1)為提供數位學生證、敬老乘車證服務、愛心乘車證服務 /愛心陪伴悠遊卡、兒童乘車優惠服務及健康服務等功能。
(2)為辦理參與本府台北卡集兌點活動兌點者之扣繳憑單(由活動執行機關辦理) 。
3. 個人資料之類別(代號:C001):
(1)個人資料識別類:辨識個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聯絡方式、使用卡號及申辦服務所需資料等,具體項目則如申請表內所列事項。
(2)集兌點活動紀錄類:個人參與集兌點活動之名稱、時間、地點、點數等資訊。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及方式:
(1)期間:永久保存,以便後續進行各式服務申請資格之檢核及提供相關便民服務資訊 。
(2)對象:本府、台北卡服務業管機關及活動合作機關 (包括但不限於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
(3)地區:所有蒐集之個人資料將於中華民國領域範圍內使用。
(4)方式:用於辦理台北卡各式服務、悠遊卡記名服務及電子票證相關服務 。


台中市政府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及方式:
(一)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資料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或本府執行業務所必煩之保存期間。
(二)地點:本國所在地、本府業務委外機構所在地、與本府有業務往來之機構所在地。
(三)對象:本府、本府業務委外機構、本府合作推廣之單位、其他舆本府有業務往來之機搆、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四)方式:本府、本府委外機構、本府委託製卡機構、本府合作推廣之單位,其他與本府有業務往來之機搆、依法有調査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閼,將可能利用您的個人資料舆您接洽聯繫相關業務。

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服務團隊之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問、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以下所列期間最長者為準。
1.特定目的存續期問。
2.相關法令規定依相關法令所定(例如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等)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约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
(二)地區:以下列之利用對象之所在地。
(三)對象:本公司或與本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搆;金融監理或依法有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四)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我最想不通,為何要同意提供我的個資給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使用。三立公司還可以提供給三立業務往來之機搆或依法有權機關?
另外這邊的依法有調查權及依法有權機關,是指依什麼法?

胡不扯 wrote:
請問你去私人公司填...(恕刪)


有唷!!
銀行辦理信用卡時 或者 保險....等之類的
你想要有其他附加功能時

也都需要填寫個資同意書喔!

網路上搜尋各家銀行的申請資料可以看到
Jimny919 wrote:
有唷!!銀行辦理信用...(恕刪)


問題是這張卡主要功能就叫你填這些
我還不能不填
不填就叫你先不要申請

一樣繳稅,對政策有疑問,結果政府叫你不要申辦,這是啥傲慢心態

Jimny919 wrote:
一般商場 百貨

辦抽獎活動時

抽獎桶理滿滿的

抽獎聯 填上了 姓名 電話 身份證字號

而且隨便的路人都摸得道抽獎桶...

怎麼都不會去考慮到外洩?
那種東西而且我是從來不參加的,而且,有哪個路人會把抽獎券拿出來拍照的?你自己有見過這種路人嗎?

現在的問題是,花博官方告訴市民有疑慮就不要辦,有位鄰長大人說不辦以後坐公車就沒有十公里免費,那到底是要辦還是不要辦?不辦花博卡的就不是市民嗎?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花博卡像投票通知書一樣直接發到市民手上,要實名登記的自己去跟悠遊卡公司認證就好了,要簽個資同意書也是市民和悠遊卡公司的事,也能實現台中市民免費入場一次,省時省工又省力。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Jimny919 wrote:
有唷!!
銀行辦理信用卡時 或者 保險....等之類的
你想要有其他附加功能時

也都需要填寫個資同意書喔!

網路上搜尋各家銀行的申請資料可以看到
這前面已經舉例過了,我去辦信用卡,我的個資只有我、業務員、信用卡公司知道,個資上會蓋「只限XXXXXX用途」。

而這張同意書,一路從鄰長到悠遊卡公司會經過多少人多少行政單位,每份個資上會不會註記「只限XXXXXX用途」,沒人知道,最重要的是,花博官方告訴市民「有疑慮就不要辦」,而不是告訴你「絕對沒問題,有事我負責」。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1589 wrote:
個人認為,台中市政...(恕刪)


我最想不通,為何要同意提供我的個資給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使用。

A:此點台北卡也有註記自己看
你悠遊卡裡要不要存錢? 如果你被盜用時 誰來幫你調查?
記名悠遊卡當初會推出其中要點
就是有的人裡面還有不少儲值金額
但是卡片遺失了 裡面的錢相當於沒有了...
記名的話還有辦法退回 甚至被盜用還有辦法調查

三立公司還可以提供給三立業務往來之機搆或依法有權機關?

A:這張個資同意書同意對象是優有卡股份有限公司 與 市政府
所以與這兩個單位有業務往來的
都可使用
台北卡亦同
不然每當有廠商需要辦優惠活動時都填一次?
坐公車 要填 捷運 也要填
百貨促銷也要填
你有那麼多時間每回去跑申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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