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domhome wrote:你甚麼時候才要找一個民主國家罷免比當選門檻低的? 第一階段:提議(1%選民簽署)第二階段:連署(10%選民簽署)第三階段:投票(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5%以上,即為通過。)罷免要三個階段,還要看投票率當選連投票率都不用看罷免門檻比較低??? 你在騙三歲小孩嗎話說罷免這麼容易,怎不快去罷免綠營的議員、立委、市長?韓粉就只能在這01小小幾百人的討論區整天哭嗎? 有夠可憐罷免這麼簡單,我期待你快去罷免一個議員來看看拉
Dior0331 wrote:第一階段:提議(1%(恕刪) 你若喜歡羞辱你自己自便你們不過是在不斷證明小綠的水準====================為何不少民主國家移除罷免制度?罷免難過關,因此目前不少民主國家都已經沒有罷免制度,在中央層級官員及民意代表也少有罷免的設計。以罷免制度運用最多的美國為例,只有19個州可以對州長或州議員提出罷免,且多半必須是有特定理由才可提案,但開國至今也僅有兩位州長成功遭到罷免。而在標榜直接民主的瑞士,也只有6個邦可以對地方行政首長及民代提出罷免。不採用罷免制,各國考慮的多半是對政治制度的穩定。若選舉輸的一方於選後馬上發動罷免,除了會造成制度失衡外,還會使民意代表受到各選區利益的箝制,如此一來民意代表代表全體人民意志的說法就會有所疑問,因此各國對此都有檢討,多回歸到選舉制度本身來實踐代議制度的精髓。
freedomhome wrote:井底之蛙知道是甚麼意思嗎? 井底之蛙我知道井底之蛙的意思就是指中國人中國人被關在井底以為中國就等於全世界其他國家的政權運作模式他們一貫看不順眼那你知道關在籠子的鳥覺得飛翔是一種罪過是句話是什麼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