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K-201 wrote:mobile01皇城化指日可待,我批評執政黨政政策,從未國罵、三字經之流來回應,卻被回收一堆文章,問管理員具體原因,他只會丟版規第6條,感覺這管理員是新進的一批 88不是影射什麼?我可以說我是你88嗎?管理員點出問題所在,但你不思悔改自己有錯還怪東怪西就是不怪自己
Brandon Clarke wrote:88不是影射什麼?我可以說我是你88嗎?管理員點出問題所在,但你不思悔改自己有錯還怪東怪西就是不怪自己 (恕刪) 你可以盡量講,言論自由嘛~言語溝通本就可以簡淺明確方式來交流,只是有些人是玻璃心、雞腸鳥肚、雞蛋裡挑骨頭~
公然恐嚇、侮辱,態度還那麼囂張 !該告就要告下去這種不用請律師,浪費錢而已。最好告訴人所在地離被告訴人戶籍地很遠。讓被告訴人跑死警察局、調解會、法院。記得開調解會或開檢易庭時順便庭外拍張照讓大家品香一下。刑事訴訟完,再用民事告他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