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法論法,徹底研究東岸停車場增建物產權爭議

ggman948 wrote:
林右昌陣營最新說法:東岸商場產權登記是謝國樑的責任

能不要臉到這種地步也算是一種本事,話說塔綠班2026在基隆還要選嗎?
蔡適應心裡應該很乾


林右昌陣營有問題的是不提當初招標合約有問題造成的產權爭議,
但說東岸商場產權登記是謝國樑的責任這沒錯.

林右昌政府當時用OT轉ROT的方式根本有問題,
就是產權爭議,
就是謝國樑說的大便,
根據新聞,
108年NET蓋好商場時,
林右昌政府有要求大日將產權登記在基隆市政府,
遭NET拒絕,
那林右昌政府可能考量上法院可能兩敗俱傷,
商場都還沒有營運NET搞不好就閃人了,
當時是NET營運就沒有產權爭議浮上檯面,
所以才養出今天東岸廣場這隻金雞母,

那是謝國樑政府與大日合約終止,
就是NET營運終止,
當初產權爭議這個大便就浮上檯面了,
這大便與金雞母都是屬於基隆市政府的,
謝國樑政府可以去追究這大便怎麼來的,
但能說他只要金雞母不要大便嗎?

因為當初沒有大便就沒有金雞母,
這有因果關係的,

而這個產權爭議的大便本來是可以透過司法程序擦乾淨的,
或是給NET更長的營運期符合ROT需要較長營運期的方式,
讓NET同意轉讓2~4樓的所有權,
也是能擦乾淨的.

但謝國樑就是為了讓微風提早有金雞母,
直接用攪屎棍亂揮想說直接把大便打掉,
哪知大便亂噴,
噴的自己滿臉都是屎,
搞的灰頭土臉要說一臉屎面的自己沒有吸毒!
up2u
這什麼邏輯?就因為NET增建二~四樓,然後新標建議給NET。那其他三家投個屁件,你乾脆限制招標只准NET投標,NET只能賺錢不能虧錢
JOB HO
與市政府簽約的是大日,就算大日沒有爆發弊案,有議約權的是大日也不會是NET。給NET兩年是圖利廠商啊!隨便講講是智障嗎?
yurue wrote:
要有法院的強制執行命令,才能出動警察強制點交

那是平民的做法
民眾沒有行政權
必須取得強制執行後
藉由法院調動警察

市政府本身是行政單位
有權可以直接調動警察
JOB HO
基隆市政府依法行駛行政權 警察配合做秩序管理
myron0319
想把市民財產奉送給財團的到底是有什麼目的?
tgdlyg wrote:
林右昌陣營有問題的是...(恕刪)


你的話就是林右昌不依法行政好偉大,後任打破砂鍋好可惡

東岸本來就是金雞母不是林右昌也不是net養的,因為東岸就是最有價值的地標。
chobitset
原來出錢就變成你的~這是NET的意思嗎?
myron0319
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若要由此過,留下買路材,對吧?
yurue wrote:
2/1當天,市府跟NET都沒有所有權狀,誰是所有權人還是要等法院判決結果出來才能夠確定

在分割產生新權狀以前
該爭議施作只是主建物附屬體
市政府沒有主建物權狀嗎
Panchrotal wrote:
你說對了
地政所無權審查權利歸屬
審查後表明那是NET和大日的事
依法駁回NET

新聞說的地政所審查是程序審查
非實質權利審查


地政所說是債的關係?
問題是大日與主富的合約是關於蓋商場營運,
可沒說建物蓋好後賣給大日,
商場蓋好後物權屬主富,
又沒有買賣產生債權,
有合約買賣關係的是經營權,
債權應該是經營權,
問題基隆市政府登記產權這是物權吧?
這物權來自與大日的合約,
問題是大日沒有物權,
大日與主富的合約,
或是合作意向書,
都是針對營運這才是債權.

leedowlen
真的如此的話,那你NET也太仁慈了吧!幹嘛只蓋到2-4F呢?為何不直接蓋到100樓高呢?那不是更保護你NET的財產權嗎?
JOB HO
這位樓主似乎是為了護航而護航,地政所原因都寫得那麼清楚了,你還鬼扯一堆,扯的讓人完全看不懂你到底在扯什麼
Panchrotal wrote:
點交是排除現時不法侵害
目前誰有權利就移轉給誰
市府是善意所有權人
前手有天大冤情自己去告他的事主


你是在哈囉嗎?
正常點交哪有警察的?
有法院判決才能動用警察權強制點交吧?
然後又改口說警察只是保護點交人,
問題是點交人沒有法院判決能夠請鎖匠直接切開門鎖進入?
副局長穿便衣就打臉你了.
他都知道有問題!
dgame
法院的清單 與 債權人的清單未必相同,而法院只根據債務總項 進行有價值財物的點交
leedowlen
明明基隆市政府既有民法767物上返還請求權,又有促參法53條2項前段的行政處分並進而行政執行,為何要走一個效率低的流程,這不也是違反依法行政的誡命嗎?
2月27日林右昌在記者會中表示相關產權登記應屬謝國樑市長任內應辦事項。
這也表示林右昌承認相關產權屬於基隆市政府,如果不屬於基隆市政府何來的產權登記。
怎麼辦林右昌打臉了NET耶!
dgame
市府要補辦產權是要"表達現狀"去進行與下任房客的點交,不然視作附屬建物 是不用登記的
JOB HO
如果照您的說法,作為附屬建築物不用登記,但是綠營人士就以沒有登記作為產權不明之依據啊!不管怎麼樣謝市長補辦登記,也算是堵了悠悠之口吧
建物沒有登記,營運有沒有繳地價稅,房屋稅,你說是你家的房子,有沒有繳稅,還是擺著逃漏稅?好聰明喔,這樣營運一百年都免稅欸,不用登記阿!
租金呢?你家房子租給別人,收錢有繳稅嗎?好聰明喔
tgdlyg wrote:
108年NET蓋好商場時,
林右昌政府有要求大日將產權登記在基隆市政府,
遭NET拒絕,
那林右昌政府可能考量上法院可能兩敗俱傷,
商場都還沒有營運NET搞不好就閃人了,
當時是NET營運就沒有產權爭議浮上檯面,
所以才養出今天東岸廣場這隻金雞母,

那是謝國樑政府與大日合約終止,
就是NET營運終止,
當初產權爭議這個大便就浮上檯面了,


這是說:
林右昌不依法行政、可能有圖利NET的問題?
然後下一任 想導正回來,還被綠營攻擊....?

怎麼民進黨執政、總會留一堆莫名其妙的坑啊
dgame
有可能是便宜行事 也有可能是"故意"便宜行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