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補助款放自己口袋合法但吃像難看

JasonQ wrote:
你嘴巴上說爛,卻又主張修法?

主張廢除,但沒辦法接受的最差方式,這樣的沒有有立法精神的法,也根本修不了法,說實在你所說的一點都看不出你有想法,你的想法就是自己想按自己想像規定用錢之外,根本沒任何的想法,說一堆都是沒實際有用的想法出來,跟那一堆政府官員跟立委喊立法精神口號一樣,其實說過沒這個法也根本不影響任何事,說的立法主張一點都不重要,因為是政客政黨撈國家錢的精神口號,還傻傻的支持,難怪政黨撈錢法案通過特別快
hu4852 wrote:
真要選舉補助金用途精神就是支持小黨發展,光這一點的修法,大黨就要少拿小黨多拿才是重點,這個重點精神能實現再來談後面的
我的想法20%以上得票率為大黨,5-20%為中型,1-5%為小型(或0.5%-5%),0.5%以下為未行形政黨,補助款應大型政黨領選票補助四分之一,中型領二分之一,小型全拿,未成形則不補助表示無發展潛力

台灣在政黨方面是新同學
你這些想法外國都走過了

每個社會都有一小群極端激進人士
如果這些人組黨也給選舉補助款
會有像納粹黨、3K黨崛起
5%下限是防止極端政黨

如果為了保護小黨發展
差別定價讓小黨的票更值錢
那大黨為了獲取經費
檯面上分開成許多小黨登記
小黨再合組一個基督教聯盟

以台灣來舉例
民進黨可以變成新潮流黨
福利國黨 美麗島黨...
都各自登記為小黨拿補助款
但是共組民主進步聯盟選總統...

歪路國外都走過了
所以台灣定5%為門檻
5%以上等值依得票給補助款
茶太 wrote:
選舉補助款本來就是給侯選人的。
現在的選舉都是政黨出錢出力,
所以選舉補助款雖然名義上給個人,
實際上都是捐給政黨,或是成立基金會配合政黨行動(如幫忙選舉)。
真的沒有人像柯一樣把補助款放自己口袋的...
Panchrotal wrote:
歪路國外都走過了

台灣都知道還自己走在歪路上,這才真的很可怕,他國對小黨1%,0.5%都有,大黨補助也都有上限,將錢盡量給小黨,不過人家發展很成熟了,台灣政治人物之可怕,撈錢速度之快,其實大黨根本看不上,立個爛法來能支持真的很不簡單,還能說得好像一回事更可怕,不愧網軍之稱,執政黨都快成激進政黨天天鬧事中了
還有個重點,定這種的國家大部分已多黨制執政聯盟國家為主,可見這個法對台灣目前多麼不合適,還訂了個兩黨獨大兩黨獨吞的法令,真是歪很大
Panchrotal
hu4852 國外納粹黨3K黨血淋淋的例子,極端主義小黨別在台灣搞。
hu4852
台灣目前就有血淋淋的例子,不用外找了,賺錢口號精神很重要大家都懂,有經歷的德國反而比台灣設的低,真是大諷刺
01newbie wrote:
現在的選舉都是政黨出...(恕刪)


縣市長、民代選舉,補助款是給個人

但是,正副總統選舉規定由政黨推薦的候選人則是將補助款給推薦的政黨
藍綠都是垃圾,
白色就是不一樣,
選舉補助款2/3落入自己口袋,爽啦。
JasonQ wrote:
縣市長、民代選舉,補助款是給個人

這個更瞎,不知是否是台灣獨有的,選上領越多也貪越多的概念,也很清楚展現在國人眼前,沒利益沒人會出來選,已經有大利益國家還給錢,有補助金後其實感覺貪越大,所以要政治清明跟這個一點關係都沒有,有點跟選舉賄選一樣,賄選貪不賄選更貪的感覺,先合法貪一筆再說
參與選舉是一門好致富發財成功的途徑,也已經經過證實。
hu4852 wrote:
這個更瞎,不知是否是...(恕刪)




你大概是移民過來的
相關規定很久了,不要用自己有限的智商去評論自己不了解的事

正副總統候選人由政黨推薦,當然由政黨領取補助款。前面說過,這是鼓勵負責任的政黨推舉適合的人選出馬角逐,而在取得一定程度選民支持後,給予政黨營運所需的補助

賴清德代表民進黨、侯友宜代表國民黨

只有柯文哲不一樣,柯文哲參選,是民眾黨代表柯文哲參選,對吧?


縣市首長、地方民代、立委,補助款給個人,是因為「沒有限制具備政黨推薦資格」,所以鼓勵具備參選資格者勇於參政,並在積極取得選民認同情況下,給予補助,降低其參政負擔


你如果沒有能力理解,不需要強求自己硬要發表讓人啼笑皆非的言論

一直丟臉,不會覺得難過?
JasonQ wrote:
嗯你大概是移民過來的...(恕刪)

專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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