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案: 542 旅沈威志「少將」七月退伍


u82232016 wrote:

在大部分的部隊,軍官都會充分授權,不會過問士官評議會的決定,會怎麼開,決策就怎麼定
連長大可以說這個人實在罪無可恕,我要直接跳過評議會,直接送禁閉
可以吧?
為什麼不可以?

這種判決
我輕輕一批,它就倒了~
"送禁閉的管教權,在主官手上,不在評議會!!"

真正的有價文書
是那張有六個軍官蓋章的簽呈
而不是那幾張投票單
(恕刪)



感謝鈞長的回應

原來真的沒有陰謀

就只是主官想關人「而已」

那依您看

這六位蓋章的軍官

該當何罪呢???
豬頭桑 wrote:



感謝鈞長的回應

原來真的沒有陰

媒體要收視率,你老兄愛看連續劇, 要質疑別人,要拿出證據,只有證據會說話。
如果六位軍官未依行政程序,造成洪在禁閉中幸死亡,這本來就有軍法上該擔負的責任。
愛雷島之心 wrote:
可惜了一個治軍嚴謹的猛將~~

唉...
(恕刪)



沒有戰事發生

是不是猛將還不知

好, 就算是猛將好了

猛將就可以這樣嘛 ?!

來回憶一下「軍檢」的說法

..................

晚間洪案在軍高院召開羈押庭,
軍檢提出五點抗告,其中驚人的是,
軍檢表示,下令串證的就是旅長沈威志,交代大家口徑要一致,
交代范佐憲與陳以人,體檢事情要低調,並加速安排禁閉室。
軍檢也強調,三人都當了10多年的士官與軍官,可以透過許多中間人彼此聯繫;
而范佐憲也明知交保身分敏感,居然還跑回去542旅,行為更是可議!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807/252698.htm#ixzz2bHoDtxFE
豬頭桑 wrote:
來回憶一下「軍檢」的說法...(恕刪)


要不要順便回憶一下名嘴跟X先生說法?

實在不想吐曹你
任何一個案件
如果檢方說的就是完全正確
那就不需要辯護律師跟法官了

您一直質疑軍方
軍檢不是軍方?
江國慶就不是軍檢判死的?


豬頭桑 wrote:


沒有戰事發生

是不是猛將還不知

你的邏輯就是媒體寫的都是真的,所以范佐憲被妖魔化,就算法官調查後還他清白你也覺得他是妖,說穿了就是個理盲
愛雷島之心 wrote:
您一直質疑軍方
軍檢不是軍方?
江國慶就不是軍檢判死的?(恕刪)



ntic865039 wrote:
你的邏輯就是媒體寫的都是真的...(恕刪)


版上有些人

一直覺得媒體、名嘴對軍方不公阿

所以, 我才選了本是同根生的軍檢的版本阿

...........................

連軍檢都如此定調了

沈少將的仕途, 真的準備下車了
豬頭桑 wrote:




版上有些人

一直覺得媒體、名


下車為事件負責也沒錯,本來就應該,倒是前面你酸人家領月退有夠爽,不知存什麼心態?是酸葡萄嗎?

ntic865039 wrote:
下車為事件負責也沒錯,本來就應該,倒是前面你酸人家領月退有夠爽,不知存什麼心態?(恕刪)



換個場景來說好了

如果民間公司

有個主管出了包, 導致公司形象大傷

招收不到新進員工

公司股價也因此大跌

這位員工申請提前退休

您覺得, 民間公司還會給這位主管退休金嘛?

我看, 公司還會反過來告這位員工咧

那這樣, 您覺得上述的, 爽, 還是不爽呢
豬頭桑 wrote:
您覺得, 民間公司還會給這位主管退休金嘛?

我看, 公司還會反過來告這位員工咧



蘭奇: 我拿了ACER 12.84億元的退職退休金.最後到聯想打ACER.

王振堂: ...........

豬頭桑 wrote:
換個場景來說好了如果...(恕刪)


出怎樣的包?
該民事就民事
該刑事就刑事
如果依法無罪+年資到了
就是可以退休
符合勞基法規定
公司就是必須付退休金,怎樣?

一切依法
不要再理盲了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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