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dragon wrote:
若有真愛,何必在乎...(恕刪)
不需要結婚也可以生小孩,法律並沒有限制兩個人要生小孩
就必須要結婚。不結婚的兩個人生了小孩,
小孩仍然可以透過法律的程序,而登記誰為父或母。
父母跟小孩之間的關係,並不是透過婚姻。
所以就算非婚生子女,也是有繼承權以及請求撫養權的。
從這點就可以知道,您的立論基處應該是有些遺漏。
其實相愛也可以不結婚,
那麼婚姻制度其實完全可以消失。
但是從婚姻制度並不是只是在延續種族而已
這種角度觀察,婚姻還有甚麼價值?
婚姻制度是高度社會化的產物,
它的目的是在彰顯人與人間相對的社會關係。
配偶與配偶之間在法律上關係
就與配偶及其他人間不同。
因此當醫院決定誰可以決定病患怎麼治療的時候
配偶就跟家人一樣被承認是有權可以決定的。
當配偶中的一人死亡時,他的財產是由第一順位
繼承人跟配偶去平均繼承。而不是由其他親屬去瓜分。
這就是婚姻制度的造成的差異。
樓主擔心的是開了那扇同性戀的窗,會讓孩子往同性戀傾向發展嗎?那有什麼不好呢?找到相愛的人共伴一生相互慰藉,反而更有餘裕克服生活中的困難,甚至領養小孩,解決普羅大眾無法解決的問題等等。
友善的環境才能減少衝突,我們這一代家長如果可以拋開傳統偏見,接受多元社會,才能教育孩子反霸凌、反歧視。
身為家長,我會教導孩子「選你所愛,愛你所選」,不要傷害別人,也不要讓自己被傷害。
我已經調適好心態,不管肚子裡寶寶性向如何,我都愛他、支持他。
開個玩笑,寶寶是同性戀的話,我們家就沒婆媳問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