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宿舍案 侯友宜:早就想出來說明 幕僚勸阻

約都要解了, 抽到的學生都要重新找房子了
廚不廚房有意義嗎?
機車變成罵人的形容詞是有原因的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我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恕刪)


真的
小綠綠您一直在秀下限
而且下限還可以越來越低~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是不是重點不是你說了算,要台北市都發局認定,(恕刪)


說到台北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說的算嗎?

以前說合格
現在說不合格
會不會將來又說合格啊??

台北市政府以前的說法真的是說了算??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學生心想,外面就有飲水機了,我還在這個小房間裡面煮白開水,會不會二氧化碳中毒阿。大笑大笑大笑


真是越來越好笑了...(恕刪)


想到以前外面租屋的宿舍, 還真的沒飲水機
結果真的得用熱水瓶或自己在小房間裡面煮開水
對了, 小綠綠是不是覺得熱水瓶會二氧化碳中毒啊??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哈,你可以去跟侯辦建議,幫助他們解套。


但我相信侯家不會這樣做,因為法律的存在,不是為了讓人去鑽漏洞謀取利益的,


偷偷鑽漏洞沒人發現也就算了,現在這個案子全國矚目,我不相信他們還敢正大光明的鑽漏洞,


而且萬一鑽了,還是沒通過被認定違規,那就真的很丟臉了,


其實違規是小事,但態度是大事,因為不懂法律而違規,情有可原,


但明知道法律當初立法的精神,卻特意鑽漏洞,這樣的態度,


即使合法了,卻給社會做了最差的示範。加持(恕刪)


同意態度最重要
之前都沒有違規
等到選舉就違規
這種態度, 真是給社會做了最差的示範

另外全台灣的學生宿舍不知道要不要普查一遍
還是以小綠綠的態度, 只需要針對 侯先生 的宿舍檢查??
Tiger0925 wrote:
同意態度最重要之前都...(恕刪)


等選舉完就沒人吵

只要能打擊對手,啥手段都可以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
第 一 條 ...(恕刪)


首先呢,法規內沒定義所謂套房,所以如果以套房無明火,在圖上有約定位置,如套房門口旁邊有預設洗台跟料理台,即可。。。

不是所謂的廚房就一定要有明火設備,現在很多也只是配個黑晶爐。。。

建築技術規則中,必要設施也沒有所謂的廚房。。。

二、住宅單位:含有居室及非居室建築物,有廚房、廁所專供家庭居住使用,並有單獨出入通路者。

至於是否一定得租家庭,其實法規的意思不是這樣的,並沒有只限定租家庭而不能租學生,如果這樣,那些租公寓再大家均攤的學生不就違法了,而寄宿宿舍,早期多數的浴室都是共用的,法規那個部份的定義是指那個部份,你看多數學校校內宿舍的設計多是如此。。。


http://www.laws.taipei.gov.tw/lawsystem/wfLaw_ArticleContent.aspx?LawID=P13B1002-20110524&RealID=13-02-1002

另外妳大概不知道台北市政府一年核准多少公寓改套房的。。。

這些都有所謂的明火廚房?

還是一定要有「廚房」才能改「套房」?

妳要不要先去了解一下。。。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content.aspx?ID=12183

halachung wrote:
首先呢,法規內沒定...(恕刪)


別這樣打臉..小綠綠是綠皮藍骨.他只是反串而已.每次他一發文就更能凝聚藍軍士氣.他實則是在為丁丁和侯友宜拉票的..

他發越多廢文文輸真慘.慘慘慘跟科p的票就會越少..小綠綠是用心良苦.他是鐵桿深藍...

我們應該多多鼓勵他繼續護航繼續發些廢文來激勵藍軍士氣.凝聚向心力.要不然也可以度過一個週末午後的快樂時光.

halachung wrote:
首先呢,法規內沒定義...(恕刪)


大哥不需要跟他說這麼多了
591租屋網
我只搜捷運附近5~9坪大套房
從房東的全景附圖..試問廚房在哪???流理台又在哪???
還不能開火耶..
若照規定走..不就全部不合法了
請他快去檢舉..



halachung wrote:
首先呢,法規內沒定義所謂套房,所以如果以套房無明火,在圖上有約定位置,如套房門口旁邊有預設洗台跟料理台,即可。。。

不是所謂的廚房就一定要有明火設備,現在很多也只是配個黑晶爐。。。

建築技術規則中,必要設施也沒有所謂的廚房。。。

二、住宅單位:含有居室及非居室建築物,有廚房、廁所專供家庭居住使用,並有單獨出入通路者。

至於是否一定得租家庭,其實法規的意思不是這樣的,並沒有只限定租家庭而不能租學生,如果這樣,那些租公寓再大家均攤的學生不就違法了,而寄宿宿舍,早期多數的浴室都是共用的,法規那個部份的定義是指那個部份,你看多數學校校內宿舍的設計多是如此。。。


http://www.laws.taipei.gov.tw/lawsystem/wfLaw_ArticleContent.aspx?LawID=P13B1002-20110524&RealID=13-02-1002

另外妳大概不知道台北市政府一年核准多少公寓改套房的。。。

這些都有所謂的明火廚房?

還是一定要有「廚房」才能改「套房」?

妳要不要先去了解一下。。。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content.aspx?ID=12183...(恕刪)




我們討論集合住宅的定義,不是套房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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