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強烈暗示人傳人?還是強烈暗示人騙人?有圖有真相!一次看清楚!

tgdlyg wrote:
是懶得理你,自己用詞(恕刪)


were Believed not SARS

為什麼不直接加上

were Believed not SARS,but similar like SRAS or even worse, I’ll suggest we should escalate this matter to higher attention

我跟你講我看過陳時中的新聞直播,他口口聲聲的說,在去年12月31號,他們詢問了 WHO (而不是警告了 WHO),會不會人傳人,還在等回覆



mourningtw wrote:
你知道這就是在散播疫情消息嗎,尤其他說還在分型表示尚無法確定
你會覺得他不是,並不是你所謂以當時而言,因為那時根本沒人能確知狀況
而是因為你從後面的結果去回溯他們傳播的消息大部分是正確的
但在當時所有的狀況都還待後續查驗時,直接將這消息公開就是在散播疫情了
當時資訊無法完全確認時就公佈出去,就很容易造成恐慌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有關疫情的消息我們要規定只能由指揮中心發佈
指揮中心重申,於本中心成立期間如有疫情及防治措施等相關資訊,皆由本中心統一對外公布。民眾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之疫情資訊時,切勿隨意散播、轉傳,避免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將構成刑事責任。
至於所謂的
只是提醒醫院同事而已,
是別人流傳公開的.
還有他的目的是提醒其他醫師注意防範,
並非刻意造成社會恐慌,
很多人在跟別人說秘密時,都會說我跟你說一個秘密你不要跟人說
通常之後傳播出去了,他就會大喊冤枉,說我有跟他說不能跟別人說啊
但事實上在追蹤散播路徑的時候這些就是散播的源頭
要不然台灣好幾個在自己私人群組亂發疫情的為啥會被盯上
他們不能說他們只是在群組分享嗎?


去看看艾芬醫師那篇文章,
那是在中國,
她也很掙扎要不要提醒其他醫師,

檢驗結果報告上面是寫SARS冠狀病毒,
在台灣這一定是往上通報,
誰敢隱匿?
處分李文亮醫師是一回事,
在台灣衛生單位一定會調查出來說明的.
提早應對的.

那麼愛檢討李文亮醫師不會去中國的論壇發文檢討喔?
敢去嗎?

Enter Passcode wrote:
were Believed not SARS

為什麼不直接加上

were Believed not SARS,but similar like SRAS or even worse, I’ll suggest we should escalate this matter to higher attention

我跟你講我看過陳時中的新聞直播,他口口聲聲的說,在去年12月31號,他們詢問了 WHO (而不是警告了 WHO),會不會人傳人,還在等回覆


我說Enter Passcode 大大 你想太多了吧?
你就不是這領域的專業醫師,
專業的一看就懂,
看看人家武漢醫院的檢測報告都寫這麼清楚了,
具有明顯傳染性,
非典型肺炎.
所以是怪台灣沒有附上"非典型肺炎"說明書嗎?
WHO連google都不會怪台灣喔?

tgdlyg wrote:
我說Enter Passcode...(恕刪)


你別搞笑了

五位美國醫生也看不出來

為什麼你確定who 看的懂?

如果你有看過新聞的直播,陳時中所提的,就是詢問!

我之前都已經寫得很清楚,直來直往!是一個溝通必須要的條件!

真的你的態度就是一個井蛙!你認為你的講法人家會看得懂!

就像我常說的,不要用台北的角度看全台灣!

如果你看不懂我寫的,我們就沒有必要再繼續溝通下去!因為就是鬼打牆

麻煩你仔細看!台灣寫的是:不是 SARS

你不需要說服我,麻煩你找出任何一位醫生,可以認同你所說的!那是一封警告的信,不然沒什麼好討論的

你一直用你的想法,去套用人家該有的想法
這些井蛙義和團 愛硬凹又不學無術 時鐘那封電郵清清楚楚自打臉 要叫美國爸爸還不把英文學好 要不要考慮報名阿滴英文 自己人團購學費應該有優待
這種這麼簡單明瞭的事情,明明就已經一翻兩瞪眼了,不知道為什麼還有人在凹。真的很難看。

詢問就是詢問,沒有警告就是沒有警告,再扯「有強烈暗示」只是丟臉丟到國際而已。

發出的信中都說資訊來源指出不是SARS,還有人要硬掰說WHO應該要解讀成是SARS

然後還扯台灣引用的是李文亮的說法,結果李文亮是說這是SARS(後來改口說不確定),台灣這邊的信卻是說這不是SARS。這樣還要凹說資訊來源是李文亮。這樣說的人,到底腦袋長在哪裡??

信中引用中國的報告,結果還可以反過來指責中國隱匿疫情,是台灣警告WHO(然後想當然爾中國一定沒有把這個公開的報告傳給在中國有設點的WHO,WHO也笨到沒有去查資料),所以是台灣的功勞。然後自以為WHO對台灣的警告置之不理。

所有的人看到的不是WHO失職,而是台灣執政黨和粉絲因自卑而打腫臉充胖子的行為。
andrewtsai7777 wrote:
這種這麼簡單明瞭的事(恕刪)


SB 一直拿大陸不可相信的資料來嘴

大陸的資料是中文

要 WHO 怎麼去 google ?

我講過了 這一次的新冠,看的出很好台灣人盲從,無知
tgdlyg wrote:
freedomhome(恕刪)


法院是看證據的

就這樣
tgdlyg wrote:
去看看艾芬醫師那篇文(恕刪)

我這邊要說的,只是你對63條散播的解釋是有問題的
這樣的解釋會讓人以為亂傳疫情只要後來正確就沒事
而且如果在台灣這種狀況醫事人員要適用的應該是第10條第39條跟第64條處罰得規定
第 10 條
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
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
第 39 條
醫師診治病人或醫師、法醫師檢驗、解剖屍體,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
時,應立即採行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並報告當地主管機關
醫師對外說明相關個案病情時,應先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告並獲證實,始得
為之。

至於在對岸有沒有一樣得規定我就真的不瞭解了,
但我想在知道面對傳染病可能時,不得任意洩漏相關資料,
且報告主管機關獲得證實時才能對外說明的方向應該是一致的
因為這樣才能避免未經確認的消息散佈造成恐慌
而且前面的文可以看到武漢的衛生單位在12/30就有通知各院所這狀況,
在收到艾芬醫師提的這份SARS報告後
隔天31號發佈的消息就已經將SARS的可能性排除了
如果他們真的沒做驗證讓直接拿SARS的快篩出來檢疫
恐怕現在是更恐怖的狀況了
如果疾管署20191231就警告WHO有人傳人的風險,卻完全沒有警告自已國民有人傳人的風險。用陳時中說法「這不是隱瞞,那什麼才是隱瞞?」;「這不是失職,什麼叫失職?」
tgdlyg wrote:
是喔?去看看這篇文章(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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