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vey norman wrote:.彈劾權屬於監察院,調查權屬於司法院.(恕刪) 那行政院法務部跟警政署為什麼有調查權?調查權本來就是每個部門都可以有只是有分別而已,全世界政府都是這樣運作包含中國大陸,只有台灣特例獨行讓國會沒有調查權而且還是由平等分治的司法院判決宣告,司法院根本就不是立法院的上級機關,這是司法侵犯立法的違憲行為,監察院應該出來糾正,總統也應該要出面協調,全世界包含專制國家也沒有司法院就最大的案例。
kantinger wrote:行政院的警察跟司法院的法官能收政治獻金嗎? 已經說好幾次政府各機關的調查權有分別,就算是個人也可以有調查權,民間徵信社就是這樣來的,差別就是能調查到多少而已,把這些調查權混為一談才會讓人覺得奇怪,如果個人不能有調查權,那隨便查一下對方底細還是在哪裡上班之類的不就犯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