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片烏煙瘴氣的新聞中難得看到一個讓人覺得振奮的新聞,如果這幾天做民調,政府的支持率應該會上升一點吧!哪裡粗暴了,建議以後執行死刑應該看兇手用哪種方式傷害被害者,就用同樣的方式處死,現在還打麻醉哩!浪費我們的稅金。
MJ938 wrote:法務部長曾勇夫20日...(恕刪) 這些死刑犯殺人時的舉止才叫粗爆,執行死刑時又給她們喝高梁,又可以注射麻醉,全身麻醉後才執行,不知道粗暴在哪裡..他們殺人時,有先幫受害者麻醉嗎...
sonic172 wrote:法官又不是天神與上帝在沒有絕對證據的情況下或者案情說不定別有內情的情況下該死與不該死其實沒那樣容易判斷很多案例都是恩怨交雜起起伏伏牽連許久其中一造當事人又已經死了前因後果根本難以盡知 換言之,有絶對證據就能執行死刑了吧??現在攝影機,大街小巷都是,要絶對證據已經不難了...
揚州鶴背騎來慣 wrote:答對了!已經完全轉移...(恕刪) 等某周刊放出照片或錄音帶 再說吧...黃世銘已經否認了..曾勇夫也否認了....何況就算是見面又如何? 李朝卿還不是被聲押了...您就不要再散播 這些沒根據的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