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桃園客運驚魂..外國人打司機

01978 wrote:
閣下的意思就是我公佈...(恕刪)


你搞不搞得清楚條文意思?整篇個資法讀完了沒?會不會用Google查法律見解?所以這個案子你覺得假如那個雙重國籍的傢伙告下去,那個學生會被告輸囉?


不懂得話,回去問你老師...

跟你講真是浪費我時間~~

Samiel wrote:
不懂得話,回去問你老師...

跟你講真是浪費我時間~~幫不了你...(恕刪)

我就知道我在浪費時間,對不起了...
01978 wrote:
我就知道我在浪費時間,對不起了......(恕刪)



你都跟我對不起了,我就接受吧~~~
會飛的科多獸 wrote:
這老外本來就是桃園某社區的頭痛人物...(恕刪)


Jason也譙總幹事:「fuck you是我口頭禪」

報導 wrote:
社區的前總幹事說「不意外,我被譙了不計其數」...

報導 wrote:
前總幹事說,Jason其實中文很好,若對方聽不懂英文,有辦法馬上切換成中文,繼續譙。...


看來這傢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應該是慣犯了,救不了你了。。。這傢伙的囂張行徑恐引起公憤!!!君子請自重~~

這傢伙算帶種的了!!

就算公開道歉是做表面的也要敢做!

反觀很多台灣人,

出了事就神隱...





孟姓夫婦...

奇蹟大師...
01978 wrote:
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如果我把各位出門在外的行為,未經同意外加錄影,隨意PO文公佈,不知算不算侵犯個資法?...(恕刪)



你說的一般情況, 當然不能隨便公佈別人的個資

但如果是可受公評的事:
例如: 我偷拍女孩子, 我在虐待動物, 我在亂倒廢棄物.....
這些被你發現, 你當然可以拍下來, 然後貼上來肉搜或討伐我



JustinCC wrote:
這傢伙算帶種的了!!...(恕刪)


希望他回國後
也有種對黑人重覆這些話

just say your sorry
fuck u
i am talk to u

不過我耽心
他真的說了
蛋蛋可能也被轟掉了
終究還是要道歉,搞清楚這是台灣,講白點就算是本國人先不對也要先從寬而嚴,為什麼?沒為什麼,因為你是外國人,放諸四海皆受用,更何況是你先不對在先.

法克油哥下午出來say sorry了,但個人覺得誠意

明明中文溜得很,還要裝外國人說的2266

這麼討厭台灣,真的不需要勉強住,趕快搬走吧
投資一定有風險,申購前應詳閱官員財產申報書。
檢舉不法,最好直接報警,PO文最好不要情緒用字或主觀批評,改以適當旁白,避免觸法反被告
不要因一時激情,給自己帶來無謂因擾...



JustinCC wrote:
這傢伙算帶種的了!!...(恕刪)


要不是要被告了,不一定出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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