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軍公教有薪希望..

mirage13 wrote:
政府可以為了支付公務員的退休俸把承包商的尾款先扣住不發
小學生的營養午餐費減半刪除


幫你更新一下錯誤資訊

2015.07.16 縣府新聞: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104年第二期退撫給與,因財務調度問題,無法如期發放。(http://www.miaoli.gov.tw/cht/countynews.php)

公務員的退休金並沒有先支付喔。

=
而苗栗縣議會審預算 20年沒刪一塊錢。[今週刊]
.....
苗栗縣前縣長劉政鴻任內積極借貸,大推觀光、藝文與地方建設,當時即挨批「煙火式施政」,加上優於其他縣市的社福支出,導致債台高築。...

..「現在都在討論個人,其實應該看制度是否有漏洞。」三九三公民平台財政專案負責人黃崇哲點出問題。
「苗栗的問題凸顯出預算制度、財政管理制度都已崩壞,才讓少數人可利用制度漏洞去造成今天的窘境。」黃崇哲說。....






無尾熊123 wrote:
去問國會過半黨唄,...(恕刪)


會嗎?

朝野協商跟過不過半有關嗎?

mirage13 wrote:
查稅追逃漏稅是國稅...(恕刪)

抓逃漏稅有獎金,通常他們應該會抓的挺勤快

不過可能台灣逃漏稅的人太多抓不完。我覺得這就像業務部門一樣,可以賺錢的部門可以多派人手,一些太閒的工作應該裁減,稅金才算用在刀口上
束手就擒嗎?

台灣不就搞就地合法又說政府違法濫權的對嗎?
mirage13 wrote:
攤販逃漏稅當然是錯的
可是你在路上看到小偷要他停下來不要跑束手就擒讓我抓你去警察局可能嗎?
別天真了
抓逃漏稅那是國稅局公務員的工作
你要說逃漏稅太多抓不完工作太多做不完不做了,
那乾脆辭掉公務員好了

要國稅局公務員去抓王永慶的遺產稅,
就說他們有律師一切都合法
要國稅局公務員去查攤販逃漏稅
就嫌成本太高太麻煩不去抓
高不成低不就
但是就是要全面加薪
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啊.......(恕刪)


[大笑
面對現實很難嗎?
有三個問題放在眼前
第一,行政單位不能違反濫權,不合法的叫逃漏稅當然要抓,但合法的叫避稅這是沒辦法抓的,國稅局不能像陳定南和陳水扁一樣罔顧人權違法濫權將合法避稅的商人給抓起來對吧?
第二,國稅局人力有限,在有限的人力資源下當然要做效益最高的配置,所以只能盡量抓大,小的只能在行有餘力的時候去抓對吧?
第三,課稅也有稽徵成本的問題,總不能跟馬英九搞可扣抵稅額減半和二代健保補充費一樣笨到為了課少少的稅結果喪失了大大的稅基吧?

軍公教加薪與22k大學生和不繳稅的攤販沒有一毛錢的關係,因為反正他們從來也沒繳過一毛錢的稅所以不是納稅人,根本也沒資格管"納稅人的錢"要如何運用

zuoaihua wrote:
[大笑面對現實很難嗎...(恕刪)



面對現實很難嗎?
行政單位當然不能濫權,但是去追查有無藏匿資產就是他們的工作
不爽可以不要做辭職,不要在那邊嫌東嫌西閒難做

國稅局人力有限,所以逃稅1元的就不用查,逃稅1億又查不到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啊

對資本利得課稅本人舉雙手雙腳贊成,雖然本人也被課了上萬的健保補充費
但是本人認為這種對資本利得抽稅的制度是社會公平的表現
馬總統雖然很不得民心,
但是在他支持下財政部徵收這種資本利得對稅捐我認為是正確的

而且當我知道這些健保補充費可以幫助八仙塵爆傷患後
我更認為我的股息被抽稅是合理的

但是我繳的所得稅如果是要給公務員全面加薪,本人絕對反對
我是納稅人,當然有資格管"納稅人的錢"要如何運用
mirage13 wrote:

面對現實很難嗎?
行政單位當然不能濫權,但是去追查有無藏匿資產就是他們的工作
不爽可以不要做辭職,不要在那邊嫌東嫌西閒難做

國稅局人力有限,所以逃稅1元的就不用查,逃稅1億又查不到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啊

對資本利得課稅本人舉雙手雙腳贊成,雖然本人也被課了上萬的健保補充費
但是本人認為這種對資本利得抽稅的制度是社會公平的表現
馬總統雖然很不得民心,
但是在他支持下財政部徵收這種資本利得對稅捐我認為是正確的

而且當我知道這些健保補充費可以幫助八仙塵爆傷患後
我更認為我的股息被抽稅是合理的

但是我繳的所得稅如果是要給公務員全面加薪,本人絕對反對
我是納稅人,當然有資格管"納稅人的錢"要如何運用...(恕刪)


剛好軍公教也是誠實的納稅人
更巧的是,立委,縣市長,總統,各級民意代表和各部會行政官員們也都是軍公教大家庭的一分子唷
何況勞工要是一旦投效軍旅或是報考公職,又或是參加選舉高票當選,也等於就坐上了軍公教這條船了

zuoaihua wrote:
剛好軍公教也是納稅人
更巧的是,立委,縣市長,總統,各級民意代表和各部會行政官員們也都是軍公教大家庭的一分子唷
何況勞工要是一旦投效軍旅或是報考公職,又或是參加選舉高票當選,也等於就坐上了軍公教這條船了


既然當了公務員就好好接受人民的監督啊
如果不願意不爽不要做辭職來民間企業一起奮鬥啊
無尾熊123 wrote:


既然你要我指正哪裡錯了,那我就告訴你,最後1點就錯了!

你貼上的偽基百科的資料說
2011年1月31日馬英九政府為平息台灣各界的強烈不滿聲浪,考試院加開臨時院會,廢除才剛實施一個月的方案,通過18趴再調整方案,將退休公務員所得替代率調降,並自二月一日起實施,但是[再調整後的十八趴利息的財政負擔還是高於扁政府時期的改革方案]

其實馬英九100年2月1日的優惠存款再調整方案,是優於扁政府時期的改革方案的。(所謂優於,就是省下更多錢的意思)

扁政府的改革方案(95.1.17)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第三之一點:

支領月退休金人員之每月退休所得,不得超過依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現職待遇]計算之退休所得上限百分比;退休所得上限百分比計算如下:
(一)核定退休年資二十五年以下者,以百分之八十五為上限;核定退休年資超過二十五年者,每增一年,上限增加百分之一,最高增至百分之九十五。滿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之畸零年資,以一年計。

(二)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現職待遇,指下列[各目合計之金額]:

1.按退休等級及最後在職待遇標準,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規定計算每月實際支領本(年功)俸(薪)額,加計按各類人員適用之技術或專業加給及
人數加權平均計算所得之各職等定額技術或專業加給。

2.申請退休之公務人員就下列標準選擇對其較為有利者所計算之主管職務加給:....(略)

3.按最後在職待遇標準依退休生效日當年度(如當年度尚未訂定,則依前一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計算之全年年終工作獎金十二分之一之金額。


[計算過程]
辦法中的退休所得上限基準為(本俸+專業加給+1/12年終)。100年度的調查中,公務員平均退休年齡為55.16歲,平均年資30年。

我們舉碩士學位的退休老師來當樣版,退休前的薪資為46960(本俸)+30560(學術加給)=77520.(另外年終除以12個月得9690元/月)。
以扁政府改革方案來算,他的月退金上限(月退+18%利息)=(77520+9690)x90%=78489元。

再來看看馬政府的100.2.1優惠存款再調整方案:

一、兼具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且支(兼)領月退休金之教育人員,其所領月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每月利息,不得超過最後在職本(年功)薪加一倍之 75%(年資 25 年)至 95%(年資 35 年),且不得超過在職實質所得(含本薪或年功薪、學術研究費、主管職務加給及年終工作獎金之 1/12)之 70%(年資 15 年)至 90%(年資 35 年);超過者,調降其公保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之額度。

重點在於..[不得超過在職實質所得(含本薪或年功薪、學術研究費、主管職務加給及年終工作獎金之 1/12)之 70%(年資 15 年)至 90%(年資 35 年)]

以年資30年計,也就是不得超過(含本薪或年功薪、學術研究費、主管職務加給及年終工作獎金之1/12)的85%.

而以舉例的老師而言..(本薪+學術研究費+年終獎金的1/12)=77520+9690=87210,而87210x85%=74129元

[結論]馬政府付給這位老師的錢比扁政府時期少4346元/月。更何況之後馬還刪除年終慰問金。(退休總年收又少了1x萬)

軍公教每年都會依照職等職給晉級調薪,不要再說軍公教每年沒調薪了,軍公教退休人員調整請跟勞保一樣用物價膨脹率調整,不要現職軍公教調,退休也跟著調。
zohar wrote: 我十幾年前下部隊服役然後退伍直到現...(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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