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邊緣人 wrote:這樣就會抽營業用車油箱的油去黑市賣 擔心這點的話,或許可以參考「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的方式做管理,小型船筏使用的油品與汽車相同,一樣可以施行補貼。不過我認為以當初收取燃料費的用意,實不該補貼營業用車。
xilats wrote:【變革】汽燃費擬按里程徵收 研究明年中給答案 三年過去了......交通部的研究結果在那??....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則表示,目前採隨車徵收外界認為不合理,但隨油徵收也會有電動車等用車不用油、漁船和農機用油等用油不用車等徵收不公問題,外界也有建議應納入能源稅一勞永逸,電動車也徵收得到,使用電也是能源的一種,但能源稅非屬交通部業務,不管是能源稅或隨里程徵收,他將建議運研所一起納入評估,可多方考量,目前尚未定案,評估報告要明年中才出爐。........現在都那你熬到當部長了該給我們一個答案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