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媽還「巴掌債」後一封信給施暴女同學家長

blood0819 wrote:
有處理的話,家長需...(恕刪)


你這是簡易兩分法之感覺結果論
只要有事件發生
就是老師有問題
而這是無限上綱法欲加之罪開端
因為連事實都不知道不明確就先定了老師該負責結論
事實上三方甚至四方連政府都可能"有問題"
這從中思維最大矛盾是在於...
意外不圓滿不完全才是這世界必然存在事實
你這思維前題就錯了
只要怎樣就能避免怎樣
簡化了事件成因
將人當成上帝都有超能力

政府制度社會花了龐大資金人力甚至教育
有讓人都不去殺人嗎?
有人被殺就等於社會出了問題
事後諸葛當然可以只對個案說只要怎樣就能如何
但誰能因為如此就能保證事前辦到以後就不會?
這只有神才行

以上不是在說就可以不管了
或是說這種思維這樣方式就是錯
而是說就算管了負責了一樣會發生那才是已知事實
這在你的思維中是沒有的不該用在這種問題上
因為你的邏輯算式是直接等於
結果有問題=老師不負責
至於有問題前因ABCD是加是減是除是怎麼算?
無視
你這是有"效應"方式
不是社會取得共識多數人遵循與依據的好方法


學生霸凌問題有不同程度的差異..
國中、高中生之間的霸凌?、國小、幼稚園之間的霸凌?、群體對個人的霸凌?、大對小的霸凌?、強對弱的霸凌?

然後一堆網友把這些零零總總的霸凌帽子,只因為虎媽單方面的說法,
直接或間接得強扣在2年前還是小二學童之間的衝突其中一人身上,
重點這還是由小孩口中得知發生在2年前還是小學2年級時的事件,

她=霸凌者

在這前題下再去合理化虎媽的行為(糾眾擅闖教室、怒罵學童、強迫自己小孩當眾打對方、又將其錄影公開在網路上)

突然間一個犯罪行為都被正義化合理化,我也醉了

這樣都能被大聲叫好,哪天有人帶小孩去公園玩,要是哪個小孩有撞到他小孩,他當眾把對方小孩過肩摔甚至打死我都不意外了
反正也是正義的反擊、以暴制暴、以牙還牙

blood0819 wrote:
有處理的話,家長需...(恕刪)


你怎麼不會去覺得家長需要隔這麼久才從自己小孩口中知道事件始末?
是平常沒在關心小孩?反正丟給老師學校就對了?

如果事情真的很嚴重,不要說2年,要是隔一個禮拜我才知道我都要懷疑自己是不是有資格當小孩老爸了
更不用講我有什麼資格2年後才馬後砲糾眾去學校霸凌別人小孩??

還可以大言不慚寫公開信給對方家長「我女兒已經將二年前妳女兒送我女兒的那份禮物,完整的還給妳寶貝女兒了」、「我只能說,以後請她要打人的時候,眼睛放亮,打聽一下對方,她打錯人了。」

街角的癡漢 wrote:
你怎麼不會去覺得家...(恕刪)

所以事情本來就是從不同角度看會有不同面向不同想法啊
也可能親子問題更大於學校的問題,也可能小孩的個性使然當下根本說不出口……
就閒聊嘛,大伙都不是當事人

隔2年才處理真的是滿異於常人的
blood0819 wrote:
所以事情本來就是從...(恕刪)


說真的我是滿心疼當事的2個小孩
自已媽媽不理性的行為,影片裡身為小孩已經很難堪了還懂得安慰對方,
媽媽是得到一堆好霸氣好帥氣的讚聲,很解氣很滿足了,
代價是2個小孩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彌補的傷害
幾年後事件會漸漸被大眾淡忘,
小孩的陰影或許會持續伴著她們到整個成長過程..甚至更久
blood0819 wrote:
有處理的話,家長需要隔這麼久才從自己小孩口中知道事件始末?
正面積極處理才叫處理

45樓貼的後續,學校當時是有處理的。
您要堅持那不叫處理也行,我想要釐清的是:怎樣的處理,才會是您說的正面積極且滿意的處理?

chinan66 wrote:
45樓貼的後續,學校當時是有處理的。
您要堅持那不叫處理也行,我想要釐清的是:怎樣的處理,才會是您說的正面積極且滿意的處理?



其實,這種人只想有一種處理方式

就是完全依照他們的想法
該殺的殺,該流放的流放,該送去教坊司的送去,該沒入掖庭宮的沒入

簡稱[我滿意的處理才是正面積極處理]

老笑話一則........

議案表決完畢,大多數贊成A案

主席表示,剛剛大家好像沒有共識,要不要再來表決一次
於是.........

B案通過了

67711 wrote:
其實,這種人只想有一種處理方式
簡稱[我滿意的處理才是正面積極處理]

我不願這麼設想。
如果我們不能從事件中找到教訓,那就會陷入無限迴圈,差別只是誰比較倒楣而已。
如果我們能找到可能解決方案,就算不能完全避免,至少可以讓我們比較容易應對。
剛去虎媽的fb看到這則留言,
當然,這也是極少數在她fb還能出現不同的聲音...


chinan66 wrote:
45樓貼的後續,學...(恕刪)

45的後續
「導師一通電話,說姐姐上台表演時,出了一點狀況,導致同學給她一記耳光
女兒看我難過,安慰我說是是她自己背錯台詞才被打的」

什麼叫做「一點狀況」?
然後家長得到理由是女兒安慰他所說的,而不是老師查證後由老師說出來的
這樣叫有處理?

我不認為連事發情形原因都說不清的情況叫做有處理
但我們都不是當事人,事發經過不了解

我覺得處理事情至少要對事發情形有所交代
犯錯學生懲處,我覺得不是重點
而是2個學生是否有好好加以輔導

如果我接到電話,只是單純告訴我小孩被打,然後一問三不知,我不認為這叫有處理
等他放學我照樣會知道他被打嘛,我不需要讓老師來「只」告訴我小孩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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