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投是笑話,同婚法過二讀

Rillifane wrote:
所以叫做婚姻你會少塊肉嗎? 還是明天就世界末日了? 又犧牲了你什麼?


我不會少塊肉, 明天太陽也一樣出來.

就算某個地方某個人對某個人做了啥壞事, 大多數的人也不會少塊肉, 太陽明天也一樣從東邊升起, 所以如此說來是否我們應該對所有的不公不義只要不損自己, 就冷漠以對?
廬山煙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及至到來無一事,廬山煙雨浙江潮

DannyHwang wrote:
就算某個地方某個人對某個人做了啥壞事...(恕刪)


所以兩個情投意合的同志去結婚是什麼不公不義的事? 你又講讓大多數人犧牲又講幹壞事又說對同志朋友沒意見,你到底心跟口是一致的嗎?

DannyHwang wrote:
可現在卻是要多數人...(恕刪)


沒有犧牲任何人的權益
DannyHwang wrote:
我不會少塊肉, 明...(恕刪)


同性結婚不是做壞事

越說越誇張了
syntech wrote:
當初支持同婚的人說...(恕刪)


沒錯,當初挺同者說立專法就是歧視
所以…現在被歧視很爽嘍?還在那自爽專法過了好棒棒
這不就代表挺同者跟大眾說…我們就是要被歧視
個人不討厭挺同者,討厭是你們那自以為事全世界都要聽你們的態度

同志結婚,又不影響一般人的生活

 

一堆白癡不知在反對啥?

兩軍對峙今若何,戰聲恰似迅雷過,奉天城外三更雪,百萬精兵渡大河
ho520 wrote:
同志結婚,又不影響...(恕刪)


1450連這也要嗆人喔
同理
同志不能結婚,也不影響任何人的生活
一堆白癡不知在支持啥?

好像版本有差,是通過哪一版本?

行政院版的好像非常寬鬆





DannyHwang wrote:
可現在卻是要多數人去遷就少數人, 犧牲多數人利益去讓少數人爽快


奇怪了,多數人要遷就少數人甚麼,多數人犧牲甚麼利益

莫非你認為同婚通過,你就要跟著翹起屁股
兩軍對峙今若何,戰聲恰似迅雷過,奉天城外三更雪,百萬精兵渡大河

hhbcl1414 wrote:
注意是“民法婚姻规定”,不是“婚姻规定”


非也。 婚姻就是婚姻。 沒有甚麼民法婚姻 專法婚姻。

當然也沒有 同性婚姻 異性婚姻。

法律系鑽這種文字遊戲 要笑死人嗎? 一班人是這樣認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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