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rtlins wrote:
同意。弄到最後,賀德...(恕刪)
你太看得起LSE。
LSE已經是"前科犯"了。現在只是要避免成為"累犯"。
只要有相關經歷的人,都會發現這個學位取得的過程與時程相當不尋常。
1980康乃爾畢業,申請到LSE 碩士入學資格與學籍,結果還留在紐約考律師一年。
所以真是有去修課開始碩士學程應該是1981年了吧!
然後1982年WD from Degree.
1983年一月提出論文
1983年6月標記取得學位 註記時間點為1984年2月
問題:
請問她何時開始修課,理論上要修滿學分才能夠畢業。通常第一年應該都要花在修課沒時間做研究(假設是1981好了)。
假設1982開始做碩士研究,1982年11月WD,那1983一月提出的論文title 應該是被畫掉那個。那個究竟是碩士題目還是博士題目?
假設是博士題目,那1982年碩士學程WD後憑什麼1983年一月可以提博士論文title.這個LSE應該要好好解釋一下,貴校碩博士學位轉換的機制未免太free了吧。
博士論文有title一般應該都是已經要畢業了才會訂出來。也就是你整個博士學程也許研究了不只一個主題,最後你會找一個title把你的所有研究都納入這個thesis的title所能涵蓋的範圍內。
假設是1983年1月被審核通過而後被劃掉的論文題目是碩士學位的title,那第二個博士論文提出在半年之內也是太令人驚奇。也就是花了半年就完成由碩士學位到博士學位的攻讀。以合理的時程推斷,假設1984年2月取得學位,口試假設在1984年1月好了,你要給審查委員至少1-2個月的時間看你的論文,所以合理的推斷論文定稿至少要在1983年10月前完成,指導教授才能幫你啟動口試程序並幫你找口試委員。博士論文的撰寫由完成所有的研究到撰寫完成至少應該要半年,也就是說所有的研究需要1983年4月前完成,所以這個博士學位真正花在非碩士學程時間內研究的時間應該只有幾個月,這真是驚人的學術成就。
只是不講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