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橘子人 wrote:是怎樣,少數人說重投就重投?當30人塑膠喔?誰要理你! 說的也是與其給個高不可攀的門檻給人看的到卻達不到的希望還不如廢除罷免法至少不會勞師動眾、勞民傷財也圖個清淨反正就算選到草包也只有四年
01橘子人 wrote:全部人最不想回你耶,自己發的文只會胡亂批評人,還只敢用貼圖...是怕什麼?而且你打的內容你自己去看看,再看一次你自己可能都看不懂誰生氣?韓被罷我開心的很,不信點我發文紀錄這麼簡單的事也不會?標題寫的是選舉制度大疑問,只是討論這個制度的問題,結果你還有一堆看不懂的亂噴亂酸!01水準真是越來越低落,根本沒辦法討論,不思考只會無腦攻擊的酸民太多,沒救了 感謝認證謝謝 01橘子人 大大備份一下(好光榮)
01橘子人 wrote:我不想討論韓這個人,單純討論這個1/4的制度,我舉個例子,學校班長選舉,班上40人,小韓22票贏小花18票當選~小韓當上班長後,班上有10位同學看小韓很不爽,結果小韓就下台了....請問這故事合理嗎?其他30同學的權益為何被少數10位同學剝奪?民主選舉制度最基本就是多數決,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結果直接來一個少數否決之前多數的決議...我個人認為,至少要改成必須要有半數以上方可通過,這不是最最最基本的民主制度嗎?..(恕刪) 很𣎴合理
ysan wrote:你能確定當初30人現(恕刪) 當然30人有些人不見得還很支持甚至討厭,但是也不到覺得要換人的地步,所以不去投,這很正常!也就是說去投的就是非常想換人,換人意志力堅決的人,其他意見的人,幾乎都不會去投,例如1.還是支持被罷者的人2.沒有意見的人3.不支持但是覺得不用換的人4.更討厭被罷人對手的人5.不論支持與否,覺得一定會或不會過的人以上這些人不去參加由1/10也就是4個人連署的投票,表示他們不支持這個投票,和他們對被罷者的喜好無關
你少說一點喔!同意罷免票需大於不同意罷免票,才能罷免成功。用你的例子,小花的10人都去投同意罷免,另外小韓的22票,只要10人以上去投不同意罷免,罷免就不會通過。小韓高票當選,事後連10人都湊不到,是不是表示小韓做的很差呢?01橘子人 wrote:我舉個例子,學校班長選舉,班上40人,小韓22票贏小花18票當選~小韓當上班長後,班上有10位同學看小韓很不爽,結果小韓就下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