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erek wrote:父母也沒有撫養他們的義務了民法成年下修為18歲112年施行 民法刑法成年認定年齡不同,確實有其時空背景,調整應該是遲早的事。不過一般人可能沒注意的是,家戶扣除額會因為成年子女法定年齡改變,讓有些家庭失血多繳稅,這樣政府的稅收會增加。而就我國一般就學年齡來看,法定年齡多出來的2年,絕大多數都變成了無收入低收入者,失業率和平均薪資統計,應該會有一些負面影響。
PlantariS wrote:https://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media_detail&p=1&id=140 原來一個網站畫幾個點點,就代表公理及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