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72 wrote:別再吵下去了再吵下去管妹就要刪大樓了到時就不能奇文共賞了有人就沒錢可以領沒錢領就不能租地孝親了 這種樓還不至於刪樓。。。安啦。。。除非有人輸不起。。。放心絕對不是我去舉報的。。。奇文共賞倒是真的。。。
77young88 wrote:這種樓還不至於刪樓。...(恕刪) 原來你跟我年紀相當啊,呵呵呵!颱風假只有政府宣佈才有,你都不知道嗎?氣象監測就算有十級或大於十級,只要沒列入暴風圈「警戒區域」市府也就不會拿來當颱風假的標準。這棟樓的網友有提供法條(你自己爬一下),且都認同知道的事。我就是因為這個原因而不滿,你不知道嗎?氣象署事前有警示桃園沿海地區會有十級陣風出現,但警示不等同警戒區域,市府是不會宣佈颱風假。我不滿的是,市府輕忽氣象署的強風警示,慶幸的是市民都平安。市府事後好像也不覺得有過失,也沒歉意,才讓我憤怒啊!
森七七,沒颱風居然也有10級強陣風。台灣平時根本沒人會去在意!更森七七...全台10地區恐掀10級強陣風!受西南風影響,中央氣象局今發布陸上強風特報。13縣市10級強陣風!氣象局表示今天的10級強陣風原因來自於東北季風增強影響。
ms86教你國語的老師可能想上吊了。需要我像小學生一樣解釋?假設你早上8點要到達公司上班,你通勤時間需要半小時。你拿早上7點的當時氣象觀測數據給公司人事,他敢不准你的假?這叫當下數據,不叫未來數據。也不需要神就能做。就看你這三、四天關於颱風天放假這件事就可以發現你很刁蠻,你公司人事部同事沒發現你這種員工現況真是失職。================再理性一點,如果公司無法體恤員工。你還願意待。。。這叫做【慣老闆】。這就是你的問題。前面吐你槽的鄉民已經列舉颱風假放假標準。你有空好好研究。===============喔~~~~真要練打字,要引言才好玩。。。留言還要翻回前面看。(對我這種關閉通知的人而言)
77young88 wrote:ms86教你國語的老...(恕刪) 平平一樣半百大叔,腦子卻不同?你還沒搞懂,地方政府的颱風假是根據氣象單位的「預測」風速及雨量,來決定是否放颱風假。你拿測站的風速歷史資料,只能證明曾經有這樣的風速,不代表接下來還有這樣的風速!因此,一般受僱員工放的颱風假,通常就是拿地方政府發佈的颱風假當佐證。勞動部要點規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停止辦公或工作所在地未通報停止辦公,但因天然災害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或未能出勤時,勞工可不出勤。事業單位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地方政府發佈颱風假對於受僱勞方絕對是利多消息,勞方有出勤的雇主宜「加倍給薪」,不出勤不扣薪、不列入考勤!懂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