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飛雀 wrote:
這個
請問這會和合約有關係嗎??
因為像伺服器的硬碟與記憶體也可以購買零售的使用,
只是當整台機器故障的時候,
只要有一樣零件不屬於原廠,
原廠則有權力按照合約拒修或另行收費,
核能電廠有類似規定嗎??
沒有的話那還真是太誇張了說>"<
經濟部澄清網頁
1.與原設計規格相同之9組核能級錨定螺栓、螺帽、及墊圈之材料與製造(包括核能級品質文件)。
2.協力廠商(Bolt Tech)公司人員現場勘察。
3.奇異公司總公司計畫管理與支援、協力廠商現場施作人工費用。
4.工程支援。
5.於螺栓製造工廠監督之品保或工程人員費用。
6.奇異公司總公司動員費用、現場動員費用、現場預先規劃管理與支援。
7.機具費用。
8.螺栓鎖緊度測試。
四、報載可於中國大陸工廠購得同款螺栓一事,經本(21)日洽詢報載幾家公司,皆非美國機械工程師協會認證合格之工廠,不符合核能安全要求。
原來是包含那些人員的機票錢還有機具運費~"~ ...(恕刪)
除了材料大概0.1趴
其他叫做保護費或是叫做買保險你懂吧
核四停建又開工大概被罰了三百多億這筆帳應該跟誰算不漲價行嗎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Ren1980 wrote:
那你的意思是說你買一...(恕刪)
公共安全的事本來就馬虎不得,該換的東西年限一到本來就是該汰換,真搞不懂怎麼還有人這麼民粹
你車子輪胎你會開到"破輪"了才換嗎? 年限到了,平常你可能去外面輪胎廠換只要一顆4000, 你偏要開上高速公路開到破輪, 還要請拖吊, 輪胎廠不好好趁這個時候敲你竹槓更待何時
汽車保養,年限到的零件就算沒壞,原廠還是會建議你換,就是這個意思
核電廠的安全是關係到了全台灣的居民,該換的東西就該換, 這個道理還需要什麼解釋嗎?


Ren1980 wrote:
那如果年限到就換一樣會被砲
"浪費公帑,還可以用的東西為什麼要換掉,這其中一定有弊案"
少在那裡講得很有正義~~呿(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