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表示,呂孟穎護送洪仲丘送醫過程時,雖然是坐在副駕駛座,但當時車上還有2名戒護士,呂孟穎也頻頻回頭關心洪仲丘的狀況。

律師說,洪仲丘送醫過程出現「過度換氣症候群」,所以並沒有再用氧氣筒。

至於救護車在送醫過程,為何關閉蜂鳴器?律師表達,呂孟穎當時專心注意洪仲丘的狀況,並沒有特別注意到是否關掉蜂鳴器;律師也說,軍方救護車在以往在急救過程中,也不一定有開蜂鳴器。

以上節錄中時


看來呂醫官 坐在副駕駛座,而未在洪仲丘身邊

並沒有做什麼急救措施,也沒有判定中暑

可能也沒注意體溫,應該也沒做降溫動作

有否刑事責任 業務過失,是否不急救造成死亡

我就不斷言了

不過 車上兩名戒護士 被起訴過失致死

勢必會做出不利 醫官的證詞,減低自己的責任

畢竟 隨人顧性命是人性,不分軍中裏面或外面













他下車後小跑步衝到禁閉室,當時洪躺在走廊,意識混亂、躁動、呼吸急促、心跳略快

節錄 聯合新聞網

看來 醫官 根本沒發現 中暑,高燒

沒有做中暑 高燒的急救措施

醫官 有疏失 應該是 很明確

現在 就看 檢察官 怎麼認定

這些疏失 是否 是業務過失致死

或是 檢察官 認定 不管有否這些疏失,而給予中暑急救措施
降溫等, 但洪仲丘都死定了



這部份 都已證據也無法用實驗證明,而是 檢察官心證 決定是否起訴

不過這部份 對陳毅勳 極為有利
他操課到早上 8點40分,後面 一堆疏失,人死 還直接算他的

刑法 因果關係 太薄弱了

其實洪家律師 現在 能攻的 也還失在542 關禁閉 這些疏失
或是269 郭毓龍 上面軍官的疏失

但沒有辦法 把陳毅勳 、陳嘉祥 李念祖 證據連接起來

就辦不了集體 虐殺

陳毅勳 還是 在蘭指部 泡茶ing ~

dirtypoint wrote:
閱卷閱了半天,現在 憲兵官 變熱血了
郭毓龍變大好人了
郭毓龍是負責禁閉室軍官
一變好人,又斷了 一條線

誰要郭毓龍關的?
繼續追查清楚囉

說不定是壞人
也說不定是好人
查了才知道

不要用國防布遮遮掩掩
讓人分不清
沒想到 網路上 找得到 禁閉室管理實施規定

這樣很多責任變得很清楚

542 旅
心輔官 沒事 ,因為心理評量表 沒有過不過的問題
且洪仲丘並非自殺,跟心輔是沒什麼因果關係

542旅 醫官 813 醫院
無果沒造假,這個責任就很明確了,就是醫官 故意或過失 之責
故意 應該有刑事責任 ,過失的話 就不清楚了
衛生連 那位蓋章 對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269 旅

接收部份 並未賦予 實質審查權
所以 269旅 這部份 郭毓龍 說實質不能收
269長官只要說形事審查即可
法律責任不大

不過 這份規定 明確 定禁閉悔過室責任 是旅長
所以269旅旅長 應有 過失致死之刑事責任

另外郭毓龍 或禁閉室室長
未依規定實施體能鑑測
且郭毓龍還有看體檢表

未要求 戒護士 注意洪仲丘 需減輕 強度
此有過失致死之責



整個案子 目前相關證據、規定看起來 還是269長官 有過失致死之責
524 沒有過失致死的問題,

而凌虐致死 只不過是軍檢起訴 來應付陰謀論支持者 用的
只是起訴小士官 滿足不了 廣大陰謀論支持者 罷了 ~













另外桃檢的動作也蠻有趣的
法院羈押了三人、涉及串供 滅證

桃檢如果重視的話,應該就要把相關人叫來
像士官評議會 開會人員等 ,確認 這些證詞
補強及查證
且避免變更證詞

結果 這週 桃檢 反而是約談 石台平 跟呂孟穎
看來重點 是確認 呂孟穎 有否過失致死

而且桃檢接手後 對於禁閉室10名被告,(1名涉凌虐致死、其他涉過失致死)
完全沒動作,也是蠻奇怪的

可能桃檢就幾個檢察官負責這個案子
慢慢泡茶 慢慢辦


這些觀察對我是蠻有趣的,且邊可學習 刑訴、實務等相關法律
不過這些對只有看熱鬧能力的 就很無趣了 ~
反正不關我的事 ~


目前觀察,檢察官還在收集事證階段,起訴什麼罪名,還得看收集到的事證而定。

之前有提到過了,檢察官若起訴不當的罪名,不但無法將被告定罪,反而傷害檢察官自己,對受害家屬,也是二度傷害。

凌虐(致死),要有意圖,有事證(有無用器具,錄影影像),佐以人證(依其他禁閉生供辭,是否有差別待遇等),光憑542旅那幫人集體違法送禁閉是否就構成"意圖"凌虐要件?這要看檢察官掌握的事證多寡以及檢察官本身的衡量,但目前以我看來,是很難。檢方有可能會以業務過失致死和過失致死罪(定罪率高)來求處最重刑度。然後法院又以"罪疑惟輕"原則輕判或緩刑。

這不用什麼高深的法律實務經驗,只要長期有看報導一些法院判決的結果,即使不是全盤了解,大概也知道法院會往什麼方向判了。
dirtypoint wrote:
542旅 醫官 813 醫院
無果沒造假,這個責任就很明確了,就是醫官 故意或過失 之責
故意 應該有刑事責任 ,過失的話 就不清楚了
衛生連 那位蓋章 對有刑事責任的問題..(恕刪)


體檢表 就是造假 那些人 現在還在說謊



已經移送 桃檢兩週左右了

進度 就是 3個人被羈押

當初軍檢還羈押到4 人過

現在陳毅勳在蘭指部泡茶

到現在洪家律師 還是在狗幹 軍檢

不敢評批桃檢

桃檢辦案不通知洪家 也沒什麼關係

軍檢辦案多好,狗幹狗幹,連湖都去打撈

多聽話

其實桃檢這樣慢慢辦 也沒什麼不對

爆料 軍品丟湖裏,軍檢就去打撈

爆料 爆料什麼簽賭,軍檢就去查

桃檢走自己的路,洪家律師 只能上節目 打打嘴炮

沒有證據,光靠想像 辦不到 集體虐殺的重罪 ~
桃檢追洪案 約談救護車駕駛

今天桃檢 約談 駕駛兵
這週 石台平+醫官+駕駛兵
在確認什麼案子是很明確的

要是軍檢辦的話,一定被狗幹
桃檢辦案 就自由多了 ~
黃帝穎還說,另一名說真話的憲兵官蔡忠銘,也被起訴,這部分軍檢涉嫌濫權起訴。
節錄中央通訊社

以前天真以為律師不會公然說謊
現在發現根本不是這樣

一堆看熱鬧要求 被告(犯罪嫌疑人)不能說謊
無視憲法保證 被告 不自證己罪原則

確可接受 洪家律師 公然說謊

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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