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木 有規定不是都可以撿取的!!


algerno2 wrote:
直接跟你們說啦.....(恕刪)

打預防針?

請見諒,這件事太政治化了。
不得不防呀。
k2 wrote:
從山上經由河道幾十...(恕刪)


像這種應該就是業餘玩家再撿的!



這種應該就是職業高手的目標

我沒撿過,但是我覺得人只要學會謙遜、心胸自然就會開闊,也比較不會「誤判」或者是「堅持己見」
建議有空看看大愛台 多看幾次就有感覺了
這其實不是打預防針.而是說實話.台灣本土樹種..價格都是非常高的...

裡面牽扯到的利益糾結...不是一個政治素人就能挖的起來的..

台灣珍貴樹種..不管是針葉五木..還是闊葉五木..他們的利潤都非常可觀..

尤其是針葉五木..扁柏.紅檜.亞杉.香杉.肖楠...

這幾種木頭你能撿到像新聞中那樣尺寸的完整的漂流木..內幕都不會單純..

因為政府開放撿拾漂流木..都是在政府已經挑選標註完畢..才開放的..

所以基本上你是無法去撿拾到這種尺寸的亞杉.....

除非你去標.....

我家開木材加工廠....這種東西都不能碰...我們只敢加工真正的漂流木(木材裡面積滿泥砂.裂縫.)

或是舊料...像照片中的那種亞杉..我們連碰都不敢碰...會出事情...

除非...你有後台....否則就得學那位加工廠的老闆...隨便掰出個..台灣真葉五木中的亞杉是不值錢的...

你們都看錯了.....


algerno2 wrote:
這其實不是打預防針....(恕刪)


今天有看到新聞訪問加工廠老闆

他說他要50萬賣給高嘉瑜

peterboulong wrote:
今天有看到新聞訪問...(恕刪)


其實...如果我有看到實物的話.而且亞杉的尺寸就像照片中看起來夠大的話....我還真的會用50萬買耶....

不說啥.我把他加工成璧板來賣就很好賺了.....

merty wrote:
依據森林法第15條...(恕刪)


如果以亞杉為例
會不會不耐久放
砍伐後最好趕緊做處理比較好呢?

kantinger wrote:
如果以亞杉為例會不...(恕刪)


一般而言..如果是漂流木..絕對不會做橫切面處理..會做橫切面的都是屬於砍伐下來的..

因為剛砍伐下來的樹木它是濕材..而橫切面是傷口..水分會從傷口一值快速流失..

而其他地方卻有樹皮保護..水分流失速度沒有橫切面快..

在這樣不平均的水分流失上.會造成植物纖維的拉扯..然後你就會看到數目從橫切面那邊開始亀裂..

而且會一直往上延伸..這會造成木材價值的喪失...

而漂流木沒這問題..因為漂流木本身就是在河流中四處撞擊到達下游..本身都已經裂縫處處...

再加上漂流木通常沒有橫切面..因為他們幾乎都是連根部一起倒下....

所以不會有這龜裂方面的疑慮.....

至於怎麼做橫切面的處理..通常都是上蠟..在橫切面上上一層蠟.維持水分的喪失不會這麼快..

而我們喜歡用白膠..抹一層在橫切面上..就可以放的很久也不怕龜裂了.....

至於漂流木...各位如果有興趣可以去看那些收購漂流木的場地看看那些漂流木..他們絕對就是維持原狀..

不會先把他切個橫切面出來..多此一舉....

merty wrote:
依據森林法第15條...(恕刪)


以前有沒有發生過

伐之後將樹幹推落山谷 等待大雨帶來洪水時將它們沖出再撿的呢?
漂流木捐贈者蘇中福昨天出面喊冤,指兩年前撿這批漂流木過程都合法,木頭有紅檜、亞杉、松木等,「政府都沒有註記,為什麼不能撿?」唯一錯的是放置的地方(內湖保護區)不對,才引發軒然大波,周四將向檢方說明。

兩年前撿的,那就不適用88風災開放,20公分限制依然有效

台東縣政府呼籲民眾,撿拾漂流木時,發現漂流木上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或屬針葉樹一級木、闊葉樹一級木 (如紅檜、扁柏、肖楠、櫸木、牛樟等)足以認定為國有漏未註記的大徑木者 (末端直徑20公分以上),拾得人於撿拾後要通報林務局或台東縣政府。

台東縣政府於9月15日撤銷前2次公告撿拾漂流木的標準,前2次撿拾標準禁止撿拾一級木材;同時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條例」附帶決議重新公告「開放民眾自由撿拾」,包括一級木不分尺寸大小、不分樹種,民眾都可以自由撿拾。撿拾清理及搬運期間,自98年9月15日起至98年10月14日止

101年開放

100年開放
1. 你提供的資料只有台東部分,業者可能是其他縣市檢的。
2. 漂流木除民眾可以自由拾取也有招標的部分,這點你沒有考慮到。

Nuke worker wrote:
漂流木捐贈者蘇中福...(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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